贵阳学院大学生勤工俭学协会外联
工作管理制度
(2009勤制一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贵阳学院大学生勤工俭学协会外联工作管理机制,提高外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联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贵阳学院大学生勤工俭学协会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条:外联人员在搞好协会外联工作的过程中,必须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利益,以会员为中心,确实从广大会员的权益出发。不可以以损害会员的利益为代价去换取外联成果,更不可损公肥私。
第二章
外联人员配置及职责
第四条:外联人员包括理事会各成员、外联部成员和协会内部自愿从事外联工作的其他会员,以及其他愿意帮助本协会搞好外联工作的非协会会员。外联人员以外联部成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
第五条:志愿参加本协会外联工作的非外联部人员,需向本协会外联部提出申请注册,由外联部备案,并出具委托证明,方可开展外联工作。
第六条:外联人员实行注册制度,每学期开学时注册一次。未注册的
1 人员,该学期无权开展外联工作。 第七条:外联部组织构成及职能:
(一)部长1名,负责外联部及外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负责搞好外事联络;负责安排外联计划,并定期上报理事会。
(二)副部长2名,负责配合部长工作;协助部长做好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三)干事20名,在部长和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部门资料管理和协会各项外联工作。 第八条:外联部的基本任务:
(一)加强外联工作,搞好与校内团体单位关系,促成横向交流,以推进本协会的发展;
(二)加强对外联系,扩大与校外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并形成长期合作,以促成本协会的工作与社会接轨。
(三)加强与各高校的学生组织的交流合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发展交流平台;
(四)为协会会员寻找更多的勤工俭学机会,并为协会寻找活动赞助。
(五)负责做好各项外联登记,管理好外联人员的档案,并负责外联日志、简报和报告等文件的撰写和存档工作。
(六)协助协会其它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外联部由部长及干事组成,各成员必须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外联工作会议应当每星期召开一次(至少每月有1次),时
2 间由情况而定。每次会议需指定一名会议记录员做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好留档。
第三章
外联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注册外联人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十二条:协会各部门、各成员间要建立互监制度,以确保外联工作有序进行。并由外联部制定考核办法, 对外联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然后报理事会给予奖励和惩罚。
第十三条:注册外联人员有权对外联工作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十四条:注册外联人员可跟据工作情况享受协会财务补贴和提成。 第十五条:外联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注册外联人员有权向理事会举报。
第十六条:外联会议,被通知人员必须按时按点参加,不能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请假,根据考核制度进行登记。
第十七条:外联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有权向外联工作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外联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贵阳学院大学生勤工俭学协会理事会每年度对外联人员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3名优秀外联工作者,并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外联人员实行学期末位淘汰制度。每学期淘汰率在10%左右。
3 第二十条:若外联人员为协会争取到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支持,协会将按赞助额给予该外联人员奖励(奖励额度详见附一)。 第二十一条:外联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联部部长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
(一)活动范围和内容与部门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协会的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参加定期例会而未参加的;
(四)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组织纪律性较差,不配合部门开展工作;
(六)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贵阳学院大学生勤工俭学协会制定,最终解释权归贵阳学院大学生勤工俭学协会。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经理事会议讨论通过方能修改。
贵阳学院大学生勤工俭学协会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