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
甲方:黄德兵,身份号码,512225197005026675
乙方:吴永国,身份号码,512225197704168816
因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加工面店(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沿河东街38号门面)具体协议如下:
1、该面店总投资80万元,甲乙双方各投资40万元。
2、甲方从2014年3月25日起经营至2015年6月25日止。经营期间需每月付给乙方1万元生活费。
3、乙方从2015年6月25日起经营至2016年9月25日止。经营期间需每月付给甲方1万元生活费。
4、甲乙双方从2016年9月26日起另行商议该面店的经营方式。
5、该面店如需增加设备或其它因素需开支在1000元以上,其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
6、甲乙双方各自经营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7、以后如该面店双方协议转让,其面店转让费资金由甲乙双方各分50%。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14年3月25日
《合伙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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