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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10:54: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3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全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环保为民惠民理念,大力推进治污减排,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印发实施《青岛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和《2013-2015年环胶州湾流域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和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油烟、噪声等污染扰民问题的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妥善处置“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引起的环境突发事件。

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3.45%、2.79%、2.80%、8.84%;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2.9%;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水质保持良好水平,功能区达标率为72.1%;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胶州湾外黄海海域水质保持优良,所有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胶州湾水质相对稳定,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58.7%。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状况 经省主管部门核定,与上年相比,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45%、2.79%、2.80%和8.84%。截至2013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112.3%、105.1%、64.0%和108.1%。 措施与行动

制定实施《青岛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以烟气脱硝、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烟气旁路拆除、机动车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为重点,组织实施了53个废气和149个废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按季调度、通报列入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强化污染减排在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中的作用,继续实施《青岛市“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保障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大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是我市正式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第一年。按照新标准评价,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6天,优良率为72.9%。二级及以上天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天数192天,占56.8%,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天数125天,占37.0%。

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0.0

54、0.040、0.10

7、0.066毫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

37、0.031毫克/立方米。自2013年11月起,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黄岛区(以下简称四市一区)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监测数据。四市一区11—12月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为44.3%—60.0%。

受区域性雾霾和大气扩散条件的影响,全年市区共出现五级(重度污染)以上天气23天,均出现在冬季采暖季节,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

青岛市空气颗粒物来源研究结果显示,我市空气中PM2.5的主要来源占比分别为各类燃煤排放40%、城市扬尘22%、机动车排放20%,其它来源于工业废气、服务业排放和居民生活等。

2.大气降水

全市总降水pH年均值为6.36,同比下降0.06,好于酸雨限值。酸雨频率为0.6%。四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6.07~6.92。

3.废气排放

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9.68万吨、10.88万吨、4.21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下降2.80%、8.84%,烟(粉)尘排放量比上年上升2.18%。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6.93万吨、6.49万吨和2.78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下降4.54%、13.24%,烟(粉)尘排放量比上年上升4.12%;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为2.75万吨、0.27万吨和0.99万吨,比上年上升1.48%、3.85%和1.02%。 措施与行动

1.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成立全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各区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制定实施《青岛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和《青岛市2013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出台燃煤锅炉废气污染高效治理“以奖代补”政策和黄标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政策。制定《青岛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落实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措施。开展“迎办世园会、建设生态城、大干300天空气质量提升行动”。

2.燃煤污染防治

淘汰燃煤锅炉47台,总吨位427吨。完成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等12台燃煤锅炉高效脱硫改造,削减二氧化硫2450吨。完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号、4号机组等11台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削减氮氧化物4908吨。全市共拆除燃煤锅炉脱硫烟气旁路47条。

3.扬尘污染控制

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推广预拌混凝土,建成全省首个城市“禁现”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监控管理平台,全市预拌砂浆使用量达到50万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完成631辆运输车密闭改装。加强道路保洁,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100%、75%。开展全市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规范化整治,完成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刘家货场防风抑尘墙等26个扬尘防治项目。

4.机动车污染防治

制定实施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政策,淘汰黄标车2.08万辆,发放补助资金3166万元。开展国Ⅳ标准汽油升级置换准备工作。市区全域及县级市主城区实施高污染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完成全市239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全年定期环保检测机动车51.4万辆,合格率为91.6%;路查、抽检机动车14.9万辆,查处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车辆3231辆。开展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查实黑烟车211辆,兑现奖金2.11万元。

5.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开展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11个大类、24个中类、41个小类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共计314家,摸清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和排放情况。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

6.空气质量监测

环保、气象部门加强合作交流,建立视频会商平台,增加不利气象条件下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频次,联合开展负氧离子监测网建设工作。开展空气子站污染物浓度异常升高联动处置工作,首次发布大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设道路空气监测站,发布实时监测数据。完成四市一区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能力建设,提前实现与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监控平台联网。自1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通过网络发布市区13个子站实时监测数据,自11月起,新增四市一区10个子站实时监测数据,全市监测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水环境

状况

1.地表水

向市区供水的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等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保持良好水平,30条主要河流61个监测断面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2.1%。大沽河干流4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22条重点污染控制河流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8%、4.6%,其中李村河、昌乐河、镰湾河等部分过城河道由于截污不完善等原因,水质仍然较差。

2.近岸海域

青岛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胶州湾外黄海海域水质保持优良,所有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胶州湾水质相对稳定,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58.7%,同比升高5.8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主要污染区域为胶州湾东北部、西北部海域。

3.废水排放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7177万吨,比上年增加438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0661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36501万吨。主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4.42万吨和1.22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3.45%和2.79%。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0.83万吨,与上年持平;氨氮排放量为0.073万吨,比上年下降2.67%。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48万吨和0.61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1.59%和1.61%。农业源(含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1.09万吨和0.54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4.15%和3.57%。 措施与行动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推进《大沽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建设村镇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20项,增加污水处理能力0.7万吨/日,增加排水管网103千米,增加畜禽养殖示范项目30家,全面消除了干流两侧工业企业排污口。在大沽河流域确定21个水质监控监测断面,定期对河流水质进行分析评估。落实青岛市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推进规划重点项目实施,完成尹府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白沙河沿岸生态防护等16项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开展全市18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开展崂山水库上游及周边农家宴业户综合治理,查处关闭非法农家宴26家,建设污水支管网12千米,建设规范化粪池45家。 2.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制定实施《2013-2015年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完成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17项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和150处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环湾区域新增排污管网135千米,增加污水集中处理能力9.5万吨/日。开展纺织染整行业集中整治,全面排查与评估全市纺织染整企业污染排放新标准执行情况,对未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整治。开展重点流域专项执法整治和大沽河、墨水河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违法排污,推进河道污染综合整治。

在墨水河流域综合实施生态补偿制、污染整治河长制、联动执法制和义务监督员制等制度,逐级落实辖区政府治污责任。强化河流监察监测管理,全年共查处墨水河流域违法排污行为100余起,关停“十五土小”企业26家,关停搬迁畜禽养殖户17家,增加截污干管45千米,消除污水直排口70余处,增加污水收集能力3万吨/日,墨水河干流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比年初下降20%以上,流域环境状况显著改善。

声环境

状况

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8.9、59.1分贝,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7.

5、50.2分贝。按照国家关于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规定,市区昼、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二级,属较好水平。按照国家关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规定,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昼间为三级,属一般水平,夜间为四级,属较差水平。夜间施工和物流交通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

四市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62.1~66.8 分贝和50.6~53.7 分贝。 措施与行动

1.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加强全市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申报登记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管,推广降噪技术,着力解决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市区地铁施工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工艺,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2.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执法监管,开展市区内建筑工地、公共广场及娱乐场所等十类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营造良好的迎考环境。

固体废物

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21.83万吨,综合利用量791.15万吨(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12.13万吨),综合利用率94.9%,主要种类为冶炼废渣、粉煤灰、尾矿、炉渣等。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24万吨,主要有废矿物油、废酸、废碱等,全部进行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4671.97吨,全部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12.37万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 措施与行动

1.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及综合利用

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将钢渣、粉煤灰用于铺设路基和生产建材,电石泥用于碱厂纯碱生产工艺,白泥用于烟气脱硫和生产水产养殖清洁剂等,推动城市污泥生产生物质燃料应用。

2.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的监管,依法落实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等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全年审核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718份,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转移、利用或处置。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辐射环境

状况

全市电离辐射环境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所有监测点位均未发现放射性污染。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气溶胶和沉降物中总α、总β含量均属正常水平;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和土壤样品放射性含量仍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均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电磁辐射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措施与行动

1.辐射安全许可

受省环保厅委托,我市对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实施辐射安全许可,全年办理审批、变更、延续、注销和补发辐射安全许可证71家,全市共有持证辐射工作单位449家,持证率为100%。不断完善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库信息,实现放射性同位素转让与备案、异地使用审批与备案、废旧放射源送贮与备案的系统化管理。

2.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现场核查制度。开展全市所有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应用单位季检和Ⅳ类、Ⅴ类放射源应用单位抽检工作。在用放射源实施24小时自我监控,全市在用放射源均处安全受控状态。开展全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演练,举办4期各类辐射岗位人员培训班,确保持证上岗。

土壤环境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139个耕地点位和17个林地、草地、未利用地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7个点位的土壤环境背景值变化情况调查,以及7类11个重点区域146个点位的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尚好,88%以上的土壤调查点位达到标准要求,存在超标的点位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72%。

生态建设与保护

状况

全市共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各类湿地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16处,总面积1529.22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14.4%,林木覆盖率为39.4%。全市生态环境基本稳定。 措施与行动

1.生态市建设

确定2017年建成国家生态市目标任务。命名了全市首批545个“市级生态村”。黄岛区隐珠街道北高家庄村等16个村庄获“省级生态村”称号,莱西市水集街道等6个街道获“省级生态街道”称号,胶州市三里河街道等7个街道获“国家级生态街道”称号。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46个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65个镇获“省级生态乡镇”命名,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获省级生态区命名。

2.城市园林绿化

全面推进植树增绿工作,实施立体绿化、绿道建设、山头绿化整治、单位和居民庭院绿化工程,全年共完成新改建绿地397公顷,栽植各类乔灌木1019万株,完成道路绿化改造113条,建设绿道44公里,完成立体绿化145处、庭院绿化162处,启动并实施山头绿化整治11个,绿化山体35万平方米。

3.林业生态建设

编制《青岛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实施万亩林场等八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新建万亩林场15处,全年新造林面积14.8万亩,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要求。全市约355万适龄公民参加了义务植树。

4.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摸清全市湿地资源家底。开展全市7个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自评工作,启动崂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格局及十年变化研究。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全市现有木本植物720余种。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全年共检疫木材76万立方米、苗木2.7万余株,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69起,查处率100%。

5.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市政府与各相关区市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17个示范项目建设和69个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投资1.2亿元,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站11座、泵站3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34公里、管渠49公里,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2760立方米。完成179个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建设。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2013年,全市年平均气温、降水量和日照时数均正常。年内雾日较多,春季低温阴雨,夏季强降雨和高温频现。总体来看,本年度气象灾害影响程度一般,气候年景属中等偏好年份。

1.气温。全市年平均气温13.0℃,同比升高0.3℃。各区市年平均气温在12.2—13.7℃之间。极端最低气温-15.5℃,极端最高气温37.4℃。

2.降水。全市平均年降水量为580.8毫米,同比减少71.5毫米。全年降水7月份最多。各区市平均年降水量在489.1—743.3毫米之间。

3.日照时数。全市平均日照时数2360.9小时,同比增加28.2小时。各区市年日照时数在2199.9小时—2519.9小时之间。全市各月日照时数中

1、

2、

5、

6、7和9月较常年偏少,其他各月较常年偏多。

4.气象灾害。全年市区降雪14天,出现在1—4月和12月;大雾68天,同比增加13天;暴雨7次、寒潮2次,同时伴有大风天气。 措施与行动

1.做好决策气象服务

完成“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和清除海上油污、城阳三标山和崂山森林火灾、黄岛区仓库火灾的气象应急服务。启动世园会气象服务。

2.人工增雨防雹

做好市办实事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系统,推进常态化飞机增雨作业,优化作业网络布局,加强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提高对高效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业关键服务区冰雹等灾害的防控能力,新建8个标准化人影作业点,组织各类人影作业374门次,提高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服务水平。

环境监督管理

1.环境法制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配合《胶州湾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行政处罚网络运行、定期通报、案卷评查和年终评议考核等制度,提升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2.环境执法监督

建立全市4大片区、11个主体网格和52个单元网格的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网格化执法监管新模式,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执法、独立调查、专项行动等方式,提高整体执法效能。开展常态化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90起,罚款1491万元,下达限期整改等行政命令506起。开展环保执法大会战,公开通报了20个典型案例,公布环保不达标企业51家次,有效遏制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审批建设项目3499个,对347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积极推进董家口港区、青岛市综合运输体、中德生态园、青岛港30万吨油码头、青连铁路等重大项目的环评工作,为重点企业提供“大企业直通车服务”。

3.环境应急管理 印发实施《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青岛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开展大气重污染应急演练、拉动式桌面推演等情景式应急演练4次,获得全省环境应急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一等奖。开展52家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电镀集中区整合,完成高汞催化剂淘汰工作,实施107家生产化学品单位和375家涉氨、涉氯企业重点监管。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全年共处置环境安全事故8起。妥善处置“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引发的环境问题,对事发地周边空气质量和海水水质进行连续监测;布设围油栏,控制原油入海扩散;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收集、清理、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4.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健全消耗臭氧层物质履约管理机制,完成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一期项目。参加“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第八届环境分会”,开展中日韩会员城市“降低环境负荷对策”环保主题交流活动。“第18次中韩环境合作联委会会议”在青岛召开。启动“建立中韩环境技术与产业合作信息交流平台合作研究”项目前期工作。

5.环境信访

环保系统开展领导定期接访、包案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升级改造12369环保热线和信访处理平台。通过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局长信箱等渠道共立案处理群众投诉6079件,处理率100%,处结率99.9%。办理环保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6件,满意率100%。开展环保服务进社区活动,督促信访量大、油烟噪声扰民严重的餐饮业和噪声产生单位进行治理,完成44个项目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6.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全年各级新闻媒体共刊发环保稿件2125篇。刊发“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专刊,开展“六.五”主题广场宣传、环保公众开放月、电磁辐射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开展5次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对环境执法、秸秆禁烧、油气回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进行集中、深入的采访。开展全市中小学和驻青高校学生环保绘画(漫画)、摄影比赛。

贵阳市环境状况公报

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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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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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

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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