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第二届“南理杯”
羽毛球联赛
策 划 书
主办单位: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竞赛部
承办单位: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学院(部)团总支学生会
2014.5.7
前言
为了进一步丰富我们的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展现全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充满斗志的活力。促进南理和谐发展;提高广大师生的综合素质和团队意识,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相互交流学习学校的平台,特举办此次比赛。
一、时间、地点、参赛对象:
时 间:2014年5月28 日到6月初 地 点:南昌理工学院英雄校区金鸟巢
参赛对象:由南、北院,英雄校区各院部学生组成的代表队参加。
二、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
主
任 : 赖春麟
副
主
任: 吴纪饶
张友文 陈和国 秘 书 长: 涂勇
副 秘 书 长:杜鹏飞 章文斌 张祥锦 2. 仲裁委员会:
主
任:赖春麟
副主任委员:吴纪饶
陈和国
张友文
成
员:
曾彭
刘琦
耿杰
涂勇 李春成
3.裁判委员会:
总 裁 判 长:温伟 刘琦 副总裁判 长:杜鹏飞 章文斌 裁 判 员:侯耀聪 鹏敏 大一新生
4.宣传委员会
总宣传长:耿杰 刘文君
副总宣传长:潘泰安
三、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 女子单打 男双 女双 混双只能报一项
四、报名和参赛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4年5月25日
注:各单位负责人于2014年5月25日前送到体育学院学生会各个组长负责处,届时进行抽签分组。
2、报名资格:参赛队员必须是我院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
3、报名方法: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者球拍经检录
台核实确定无误,方可进行比赛,学生组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报仲裁委员会审核决定,取消该队和本人所有成绩。
五、各组竞赛细则
1、男子单打
负责人: 章文斌
组员:大一干事
2、女子单打
负责人:邓婕
组员: 大一干事
3、双打
负责人: 胡刘慧
组员:大一干事
六、组长职责
1、负责本组竞赛的组织工作
2、参赛名单由各竞赛部门人员交付各个负责人处
3、裁判员由裁判长统一调配,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到位。
4、各组别比赛时间轮流安排。
5、在比赛结束时要求各组把当天选手的比赛成绩整理好、报告宣告
部保存并公告由宣传部把照片上传到体育学院网站(www.daodoc.com),选手可以更加随时的看到自己比赛的风采和赛程。
6、各个负责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赛场,如果负责人没到的
情况下不得开赛。当天比赛结束后组织工作人员把必要的比赛工
具、桌椅按放到原处
7、同时记下各个组员的工作表现,将会有奖项设置(具体见奖项策
划书)。注意要保持赛场卫生的干净。
七、奖项设置
1、各项比赛按成绩录项目取前八名,不足8人时减1录取 2评选“优秀策划者”1名
3、评选 “优秀裁判”8名
4、评选“优秀组织者”4名
5、评选“优秀工作者”8名
八、比赛规则
(一)双打
(1)一局比赛开始和获得发球局的一方,都应从右发球区开始发球。
(2)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它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
发球方得一分。
①每局开始首先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
都必须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
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②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
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
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
③上述两条相反形式的站位适用于他们
的同伴。
(3)任何一局的本方发球员失去发球权后,由该局首先发球员发球,
然后首先发球员的同伴发球,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发球,然
后再有另一对手发球,如此传递发球权。
(4)运动员不得有发球错误和接发球的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有
两次发球。
(5)一局胜方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任一运动员
可先接发球。
(6)球发出后就不再受发球区的限制了。运动员可在本方场区自由
站位和将球击到对方场区的任何位置。
(二)单打
1.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
2、率先得到11分的一方赢得当局比赛;
3、如果双方比分打成10比10,获胜一方需超过对手2分才算取 胜;
4、如果双方比分打成19比19,则率先得到第20分的一方取胜;
5、首局获胜一方在接下来的一局比赛中率先发球;
6 两局比赛之间的休息时间为2分钟;
(三)发球规则:
1、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2、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 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
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
3、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 员的腰部。
4、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发
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
5、发球开始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
出。
6、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
员的发球区内。
7、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
即为发球开始。
8、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
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9、一旦发球开始,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发球:
1、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
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2、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
发球或接发球。
3、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来站位。
4、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
球”。
5、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
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6、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
员即失去发球权。随后,接发球员成了发球员,双方均不得
分。 重发球:
有裁判员宣判“重发球”,用于中断比赛。
1、遇不能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应重发球。
2、除发球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应重发球。
3、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4、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5、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应重发球6 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作出决定时,应重发球7“重 发球”时,最后一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
死球:
下列情况为死球∶
1、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2、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
3、球触及地面;
4、“违例”或“重发球”已被宣报。
九、赛场裁判长对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规定
规定如下:
一、运动员和教练员应克服那些可能不公平地影响对手冒犯观众或影响本项运动声誉的不良行为和不尊重裁判员等事项。如有违规,裁判长有权将其驱逐出赛区,并取消此局成绩。
二、若双方队员发生冲突,发现打架事件,裁判长有权终止比赛,经调查若
单方动手,取消动手方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
三、当对裁判判罚有争议时,必须服从裁判的判罚。由各领队即时与裁判长提出交涉,当回合结束由裁判长进行具体协调,球员一律不许与裁判争执。
四、任何时候,当运动员或教练员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时,裁判员应中断比赛,立即报告裁判长。如果违规行为不太严重,则第一次时裁判员可出示口头警告,违规者如再次违
五、规时裁判长应判对方得1分。若再犯,则判对方得2分。运动员在判罚3分后若继续有不良行为。裁判员应中断比赛并立即报告裁判长作出判罚。
六、双打运动员是两位一体的,警告或判罚了一位就等于另一位也同时受到了警告或判罚。
七、教练员在受到警告后,在同一局单项比赛或团体比赛中再次违规时,裁判员有权将驱逐出赛区,直到该场该局单项比赛结束。
八、无论是否得到裁判员的报告,裁判长都有权取消有严重不公平或违规行为运动员的(或单项)比赛资格,包括取消参加一局比赛,一场比赛或整个比赛资格。
九、如果一名运动员在团体比赛中有两局比赛被取消了的参赛资格,那么就自动取消了参加团体比赛资格。
十、如果比赛双方赛后对某个裁判员的判罚技术有怀疑,可向裁判长申请下场比赛换裁判员。
十、注意事项
1.希望各系部组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报名,选拔队员组队参加比赛;并认真组织啦啦队观看比赛,助威加油;特别要注意保持学院稳定和比赛安全。
2.比赛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队员必须尊重观众、尊重对手、服从裁判的判决。若比赛中出现争议,参赛选手应当听从
裁判的判定,不得发生争吵。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者,应提前与组委会联系,若超过赛程规定开赛时间15分钟未能到场比赛者,按弃权处理,如发生恶性事件,将取消比赛资格。
八、最终解释权归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昌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南昌理工学院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4.5.7
赛事联系电话:1508380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