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一、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羽毛球协会是在学校工会的指导下,由学校教工羽毛球爱好者自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以非赢利为目的的业余群众体育组织。
二、常熟理工学院教工羽毛球协会以丰富广大教工业余生活、服务教工羽毛球爱好者,促进教工身心健康、培养教工团队精神,增进会员友谊、增强高校教工体育交流、提升我校教工羽毛球水平为宗旨。
三、常熟理工学院教工羽毛球协会负责组建我校教工羽毛球队、负责学校对外羽毛球交流、比赛。
第二章 会员
一、凡热爱羽毛球运动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均有资格参加本协会。
二、本协会参加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请,协会秘书处审查确定。
三、本协会会员享受协会权利,同时履行协会义务。
四、协会会员的权利:
1、有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与比赛的权利;
2、有参加常熟理工学院教工羽毛球协会会议、对羽毛球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会议表决权;
4、享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五、协会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2、有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3、有维护协会团结的义务;
4、有为协会发展提供支持的义务;
5、有遵守维护协会章程的义务;
6、有宣传本协会章程的义务。
第三章 协会组织
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组织机构,也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期召开一次。
二、协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
三、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协会常设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负责羽毛球协会的业务管理工作,制定羽毛球协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和实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羽毛球活动、举办校内和校外比赛等工作,负责会员会费的收缴。
第四章 活动与比赛
一、协会会员的活动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除必要和特殊的比赛外,一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二、协会会员必须遵循体育精神,遵守体育道德,在活动中服从协会的安排;
三、定期进行集中活动;
四、会员要齐心协力搞好每次活动,无故不得缺席球队的活动;
五、训练、比赛中任何会员不得做出有悖于体育道德、有损于常熟理工学院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经会员大会讨论并报工会批准,即取消其会员资格;
六、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各项决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协会每年组织的羽毛球比赛,全体会员均可报名参加。
八、邀请羽毛球教练来指导或开展羽毛球培训,适当组织同其他学校和团体的羽毛球比赛。
第五章 协会经费
一、协会的经费由会员缴纳的会费、学校工会的活动经费、外界赞助组成。用于购置活动必须的用品和安排活动场地,外出观看比赛、对外交流等;
二、羽毛球协会的会员按年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缴纳为每年的九月份,也可提前缴纳,无故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三、协会经费由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
四、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公布一次,会员如有疑问可申请查询;
五、大型比赛的活动经费由学校工会根据实际拨款赞助。
第六章附 则
一、本章程为试行章程,欢迎广大会员积极提出改进意见;
二、协会对积极支持协会发展的各界人士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证书,欢迎各界人士积极支持,赞助本协会发展;
三、本协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外出或请进交流活动;
四、本协会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协会秘书处。
常熟理工学院教工羽毛球协会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