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1年度村级财务检查的通知
各村:
为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规范村级财务行为,完善村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漏洞,做好村级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富裕清洁和谐新农村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村级财务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村财务管理情况
二、检查主要内容:
村级财务是否坚持做到村财民理、村帐公开;是否坚持“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应收款、应付款收缴情况等农村财务的相关内容。
三、检查时间及方法:
1、自查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对本级财务及涉农资金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并写一份自查整顿报告交镇农业服务中心。
2检查阶段(11月6日——11月15日)。镇政府将组织力量针对各村重点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到期未整改的将追究纪律责任,检查小组将各村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政府。
四、检查要求:
1、各村要加强对财务检查工作的领导,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迎接检查。
2、务实举措,认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村进行整改,限定整改时间,整改不到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3、严肃纪律,从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阶段从轻从宽处理,限期未整改的和群众反映有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4、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通过这次检查后,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将涉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配套、拨付、使用、报账、监管等各个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实现涉农资金管理规范化。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财务检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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