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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浅析网络谣言

发布时间:2020-03-03 11:44: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从法律角度浅析网络谣言

背景

近年来,网络的普及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络讨论的队伍之中。然而,加之网络“治安”的缺失,一切信息的交互都是“凭良心”在进行。很显然,随着网民基数的激增,道德已经无法起到维护作用。很多不安好心之人在网络上发布一些虚假、造谣,有些甚至是带有攻击性和反动性的信息。

此般信息的流入使得网络之河泛起污浊。应对此种情况,各大通讯网站公司纷纷扩展实名注册的管理。时至今日,基本可以实现信息来源可查。但是,这并不能杜绝谣言。依然有人铤而走险,或者是不明就里地胡乱发送。

既然有人做错了事,而责任人又可以查到,法律就可以发挥其作用,那么,法律在新世纪会拿出怎样的姿态?是不是散布了谣言就会受到处罚?

事例

我们不妨先看看几个被媒体报道的谣言及其处理的消息。 5 月31 日,“站在墙头等红杏”在温州某网上论坛转贴“抢劫不如去炒股——市公安局宣”的横幅图片,并自称是自己开车经过瑞安塘下罗凤花园时所见,被温州警方治安拘留。

太湖蓝藻污染期间,无锡市民丁某自5月31日起向130余人散发“太湖水致癌物超标200 倍”的手机短信,受到无锡警方治安拘留。

黄、萧、蔡三人将今年3月19日至5月31日广东信宜市共发生的6宗歹徒强拉妇女上车抢劫强奸的案件“制作”成“奸杀女生、盗卖器官、凌迟同胞”等谣言在网上传播,受到治安处罚。

7月5日,四川广安3名男子在汽车站附近闲谈,捏造“公交车翻到渠江大桥河里”的事实并被他人广为传播,导致市民争先恐后到渠江大桥观看,被广安警方处以治安拘留。

7 月18 日济南暴雨之后,网名为“红钻帝国”的某婚纱影楼员工李某在某网络论坛大量跟贴称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淹死了人,被济南警方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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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从上面的事例中,我们看到警方对于谣言传播者采取了拘留等治安处罚措施。 法律上有那些规定呢?

关于应受处罚的谣言,我国法律有两处规定: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一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近期,相关部门又发布了一条针对网络谣言的处罚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思考

现在我们回到前面我提到的一个问题:谣言与处罚。从上面的法律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相关处罚所针对的对象并非所有谣言,也并非所有参与谣言传播的人。

“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就要受处罚,不一定以散布谣言为手段;而谣言如果不足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则不应该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是否已经或足以扰乱公共秩序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不是所散布的信息的真伪,才是处理谣言案件的出发点。

对于网络谣言,又有人会问:有时这只是一个玩笑话或者玩笑帖子,然而被他人断章取义或者简单当真了,并加以转发传播。而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行列。这样造成的后果也并非发起者的本来目的,而且推动的主力明明是传播者,此时的责任人又该如何裁判?

前文提到的条例中已经清楚表明,警方采取措施的对象也只是谣言的源头发起者,而并非所有的传播者。诚然,很多情况下,发起者的一些随心之语,被围观者误以为真,而后才造成了影响。但是,我提几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发起者的确是谣言的源头;

第二、如果他的确使用一种正常、可以被理解的方式开了一个玩笑,这个信息不会被扩散。比如他讲完后做出了合理的解释。既然被他人散布了信息,那么至少发起者在当时阐述时使用了不合理的方式。

第三、如果是被人断章取义理解,而后他人去传播,那么那个错误理解并传播的人才应该算是发起者。

所以,谣言的传播凡是造成了不良后果的都要负起法律责任,警方也有相应的强硬措施来保证法律的有效执行。

另一方面,我们不妨从宪法的角度再看看谣言问题。 对于谣言诽谤的问题,有人提出:“按宪法规定,我们拥有自由,我们可以自由地言论。” 这句话没错,但是,我认为禁止谣言也是宪法的意志体现。每个人都有自由,那么我们就不能去侵犯他人的自由。言论自由没错,但是,倘若我们所言是虚假、攻击性的,那必将对他们应该被保护的权利造成损害。那么,我们的自由又何从谈起。

所以,我们解读法律不能简单从个体的角度出发,更应该站在相互关系甚至全民利益的角度去解读,这也正是法律最初的意义——人民意志的体现。

新时代青年人该有的意识和行为

最后,我们抛开法律,再看看这些例子。

在诸多例子中,我们都发现,强势围观并且主动转发的群众才是主要推动力,那么作为21世纪先进知识分子的我们应该做出怎样的表率作用呢?

第一、明辨是非。在一些信息的灌输,尤其是在一些语言激烈的评论的灌输之下,很多人都会选择相信。但是,倘若我们就这样相信了别人,大学也白读了。你如何能确定对方所言非虚?我们应该做的是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相关信息,在做出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后,再去加以评论。而如果我们无法获得必须的信息,那就不评论嘛。

第二、小者不予理会,大者引导旁人。在正确认识的前提下,我们再来看看参与评论的意义。其实有很多事情虽然传得沸沸扬扬,但实际意义并不大,比如说传XXX的坏毛病。这些东西并不值得你去议论,那就让他随风飘去即可。

而倘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信息,比如很多人都说蒋介石这不好那不好,但倘若我们真正去了解了他,则会发现其实蒋介石不仅爱国而且刚毅。这个问题很有纠正的意义,作为大学生我们不妨对身边的人述说蒋介石。

总之,我们大学生一定不能急躁冒进,虽然不可避免但也要加以克制,我们要依据事实,正确判断,就像浙大的校训一般:求是!

参考文献

【1】杨支柱,政府不是“真理府”[Z] 【2】王娜,新媒体环境下谣言传播的受众心理研究[J],今传媒,2013年11期,p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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