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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16:55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打击网络谣言

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当今,互联网的开放性、时效性、信息的共享性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以此同时,互联网也成为某些造谣者肆意散播谣言的平台,诸如“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抢盐**”,“艾滋病患者滴血传播艾滋病”等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大肆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导致了民众的恐慌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府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网络谣言,就其表现形式可以解释为利用网络介质,如社交网站,微博,社交论坛等,传播没有事实根据的,编造的言论,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名人要员,公共领域,离经叛道等内容。而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大肆传播,大行其道,甚至到了肆意妄为,其背后的根源在于:造谣者抓住了网民的猎奇心理,把原本事件进行夸张的渲染和包装。从而吸引网民点击并转播。网民自身辨别事实的意识较弱,间接帮助了造谣者扩大谣言范围。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的失位,缺乏有效的网络信息监控机制,再者对于造谣者的惩罚力度低,造成了违法成本低。作为互联网网站来说,其管理者和负责人也难辞其咎,在网络信息的管理方面缺乏应有的审查,出于利益考虑,对于明显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谣言未及时删除,助长了造谣者的嚣张气焰。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政府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如手:

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互联网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责任人的惩罚力度不够,就拿“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来说,造谣者只受到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惩罚,如此低成本的造谣,对造谣者的震慑力不够。而国外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于网络谣言的惩戒力度远比我国的大,除基本的罚款外,影响恶劣者还有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打击网络谣言,立法部门就切实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信息公开建设。

强化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网络谣言要传播,首先就是要有网络信息平台的支持。而作为搭建网络信息平台的一方,也就是网站的管理者和负责人就有责任对其网络信息进行管理,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只有在源头就对网络谣言进行有效的遏制,网络谣言就失去了生存和传播的可能。但目前有些网站却为了提高知名度,增加人气,过于追求眼前的些许利益,从而给网络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因此,网站管理者要强化网络信息的管理,对于网站发布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出现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删除,防止谣言的传播。完善信息发布的注册审批,对信息发布者要有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者身份真实有效,对于可能出现的网络谣言能快速搜索到事件的责任人,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从而促进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水平。网络谣言能够肆意传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网民缺乏必要的科学认知,对谣言没有进行有效的辨别和论证。而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滞后,信息公开的模糊不清,这些都会无形中增加了民众的不安全感和恐慌情绪。因此,政府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使各类事件的发生、经过和结果都能第一时间给予充分的公开,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通过举行宣传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在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和科学认知氛围,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能力,让谣言止于智者。

打击网络谣言,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还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网络谣言终将得到切实的整治,维护互联网的健康、持续发展。

推荐第2篇:打击网络谣言与网络言论自由

打击网络谣言与网络言论自由

当今,互联网的开放性、时效性、信息的共享性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也成为某些造谣者肆意散播谣言的平台,诸如“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抢盐**”,“艾滋病患者滴血传播艾滋病”等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大肆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导致了民众的恐慌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府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网络的形成确实给大部分网民带来了一个可以说话、交流的机会,很多牢骚可以通过网上和匿名的网友之间进行倾诉。但是,并不意味着你可以用骂人的话来发泄,因为你的话别人能够看到,不是你一个人在房子里面自己对自己说话,任何传播一旦影响到别人的时候,就有一个基本的传播道德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给了每个人表露心声的机会,但是,表露心声本身要有所克制,因为你的自由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

面对约束与管理,一些人喜欢拿个性、权利说事。殊不知,个性的张扬必须以公认的道德与价值观为底线,主张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勿以恶小而为之,个人对事物对错的判断、积极或消极的应对、效仿或抵制的抉择,很可能成为“蝴蝶效应”的起始。低俗发泄不仅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最终还可能反遭“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面对网络“低俗文化”,理智清醒的人没有理由随波逐流。面对某些人对现实的不满与困惑,社会也没有理由袖手旁观。积极疏导、解决矛盾,本就是构建和谐、权益维护的应有之义。虚拟与现实,需要的是相辅相成,绝不是互为掣肘。

流言止于智者,每个人都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的义务。网络进入寻常百姓家以来为人们自由发表言论带来了无限便利,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时常苦恼于网络谣言所带来的种种伤害。谣言在口耳相传时期是一传十十传百,可现如今谣言以网络为传播媒体,它的传播速度、波及范围、危害程度程无上限增长,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精神困扰,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为了保证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必须严厉惩处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除了网民这一网络组成之外,新闻也是极其重要的成分。怎么样才能有效的利用网络发挥新闻的舆论导向作用,又如何把握好这个言论自由的度呢?

首先,作为网络新闻监管者,应当增强本身的政治敏感性和自身的专业素养。很多情况我们看的是,网络监管人员本身的素质不够,不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识别什么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新闻,只是一味的维护自己网站的点击率,就可以不顾一些虚假低俗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网站,因此加强监管人的素质培养是规范网络新闻自由度得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其次,网络的使用者也应该注意正确的使用文明用语。网络自由并不代表着可以随便说话,网络新闻也要追求新闻的真实效果,作为一种传播媒介,他所承担的是新闻的承载和传递,但是很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够从自身认识到言论自由的度,就会各自发表意见,百家争鸣,而不是相互谩骂,互相诋毁。

最后,网络的新闻采写者是新闻的把关人,很多时候网络新闻的采写者为了争取量大快速而忽视了网络新闻的质量,一旦听到什么风吹草动,根本没有去亲自的考证就直接写稿子上头条,有的根本就是胡说乱扯。这样的网络新闻的言论自由的如果没有控制好就相当于变相的人身攻击。

总之,新闻自由的权利很多方面的问题,即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自由

权利,这些中都包括新闻记者,新闻监管,和新闻发布者的言论自由,不管是什么样的权利,不管怎么受到法律的保护都应该把握好自己的一个度,言论自由是公民和新闻工作者得普遍享有的权利,言论自由中又包含了表达权利自由和知情权利自由,在采写新闻和获得新闻之后都需要发表评论,而这些应该是一种正确的引导不应该是一种伤害人的武器。网络作为一种新型媒体是一种特殊的媒介就更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合理的处理政府、人民和媒体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党的耳目喉舌,帮助国家正确的引导人民。

现在上网的网民中未成年人的比重是相当高的,而网上这类行为很可能诱发对未成年人去模仿。随着他们的成长,这一代人如果习惯于无法无天地在网上随意搜寻他人的隐私材料,那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认识就会大大降低。孙立平有一本书叫《论道德底线》,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情是守卫底线,守卫底线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就是要尊重其他人的隐私。你尊重其他人的隐私,别人才有可能尊重你。一个现代公民所应该具备的,也最值得称道的美德,第一就是宽容。因为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中国人的个体意识正在觉醒,个人的选择多了、自由度大了,随之而来的意识形态、文化观念上以及生活态度上的矛盾,惟有宽容之心可协调。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并且以宽容之心看待这种差别,应是和谐之本义。

回顾网络言论自由所促进的社会变化不难发现,在依法治国的建设中,很多决策的制定变化都与网络言论自由有着密切关系。由此可见,网络言论自由是个好东西。但是,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因此,人们遨游在虚拟空间享受它带来快乐的同时,亦要牢记网络言论责任,这样才能使他人与自己一样自由!

化学1101刘阳41166007

推荐第3篇:打击网络谣言 积聚网络“正能量”

湖北麻城市思源实验学校

打击网络谣言积聚网络“正能量”

•湖北麻城陈昌学

前段时间,全国各地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如火如荼,由“秦火火”被抓到“立二拆四”被拘留,一份份“禁谣捷报”纷至沓来。政府的积极主动与两个舆论场的携手,传递出全社会“禁谣”的正能量,为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应当肯定,网络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不胜枚举。网上购物、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网络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查资料、网络课堂、信息共享,网络让我们的学习越来越方便。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现在,社会上某些人利用互联网从事诈骗、涉黄涉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一些网络谣言严重混淆了社会视听,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了社会稳定,甚至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积聚网络“正能量”。

在网络时代,随着电脑的普及,社会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互联网已成为信息的集散地。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面对利益主体多元、诉求多样的复杂利益格局,网络世界里“泥沙俱下”,但也不乏真知灼见;“五光十色”,但也传递群众关切。因此,随着网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网民监督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网络新舆情也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建好、管好、用好网络,是新时期提高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课题。把握网络新舆情,用网为民,借网行政是新时代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类网络谣言严重混淆了社会视听,是浮躁虚夸风气的温室。这些网络谣言因为迎合了部分网民的偏激情绪,所以得以在网络上大行其道。对此,我们应该客观冷静地对待,既要有倾听不同声音的耐心,也要有提防主观好恶的偏见。一方面,需以求真精神,破除一切虚假,依法严惩网络造谣者,让网络谣言失去滋生与传播的温床;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透过这些表面的谎言,敏锐观察这些变化的社会情绪,及时找到这些情绪产生的原因,并予以分析研判,这样方能从根本上消除网络谣言,积聚网络“正能量”。

从网络反腐这一角度来看,网络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极为严峻复杂。利用网络进一步汇聚群众力量、凝聚社会共识,对于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用好网络,向群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有利于增加互信,团结更多的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发出权威声音,架起沟通桥梁,有利于畅通监督渠道,更好地发挥网络监督的力量。

从长远来看,打击网络谣言,积聚网络“正能量”,更需要建立长效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和网络意见领袖培养机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网络舆情监控,是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的重要措施。

2013年10月12日

通联:麻城市思源实验学校陈昌学

邮编:438300

Tel:13597602939

湖北麻城市思源实验学校

推荐第4篇:网络谣言

三人成虎,指鹿为马;众口烁金,积毁销骨。古今中外,屡见不鲜。

而今,随着现代网络传媒业的迅速发展,给谣言的制造与传播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因为,“在网上谁也不知道你是一只狗。”所以一些人可以不负责任、无所顾忌地造谣传摇,而网络本身的通讯“及时性”,又使它的传播速度更快、受众范围更广、连锁效应更强,有时几成铺天盖地之势。

网络谣言是“社会毒品”,是为了吸引一些网民眼球造出来的“阴暗新闻”。而这些“阴暗新闻”又毒化一批网民,使他们更想看“阴暗新闻”。这种“网上心理毒品”容易使人“上瘾”,越看越想看,越看越沉迷,深陷其中,欲罢不能,其社会危害不亚于“网上黄赌毒”。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产生和传播,是有其主客观原因的。尤其是一些涉及官员的谣言,之所以甚嚣尘上、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并非偶然,概由多种因素使然。

其一,人民群众的“信任缺失”。不可否认,由于一些政府工作的不到位,由于一些官员的漂浮作风、嚣张之言、腐败之行,造成了党群关系的紧张与对立,干群关系成了蛙水关系,甚至是水火关系,互相对立,互相仇视。碗里的沙子多了,米就少了;人看到的阴霾多了,阳光就少了。在官员负面形象、官民关系负面报道屡见报端的背景下,只要出现关于官员的负面传言,老百姓倒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老百姓对政府、对官员队伍的“信任缺失”,是导致涉官谣言加速传播的一个重要心理诱因。当然,这决不是容忍、纵容造谣传谣的理由。

其二,挟私报复的“卑劣手段”。客观地讲,网络是现代社会民主监督的一种“有力武器”。但是网络的发展,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一种算计、攻击别人的“便捷工具”,于是以小夸大,无中生有,使人真假莫辨。而第一时间发出的讯息往往又容易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第一印象”,往往使对方陷于被动的地位,如若缄口不言,等于默认;如若出面澄清,有时又会“越描越黑”,结果是又口难辩,跳下黄河也洗不清。

其三,无聊随便的“恶搞心态”。一些人无意识地传播或膨化这种谣言,而他们本身,只是报着一种“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一般的恶搞心态,像在街上看别人打架一般地凑热闹、瞎起哄,无意识拖动鼠标、复制谣言,助长其加速传播与发酵。

其四,政治攻击的“新式武器”。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人民有选择自己社会模式、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的自由。而某些国外势力,总想扮演“救世主”的角色,总想解救中国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借助网络散播谣言藉以丑化官员的形象,来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歪曲说明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多么的缺少合法性和稳固性,中国的执政阶层是多么的缺乏民主意识和悲悯之心。而这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连其本土的有识之士,也会对其做法不耻甚至拍案而起、大胆反驳。明智的国人,只要静下心来仔细思一思、想一想、量一量,还是能一目了然、洞察其狼子野心的。

假作真时真亦假。当网络谣言满天飞的时候,不去主动参加传播,需要一种素养;要保持一种“任它风狂雨骤,我自岿然不动”的冷静,不为所动,需要一定勇气;而能以敏锐的头脑抽茧剥丝、看出端倪、明了真相,则需要一些智慧。

而要从根本上治理网络谣言,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官员形象的“美誉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另一方面,还要从制度上、法律上、应对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对那些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横生事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者,予以迎头痛击、严惩不贷。从而不断强化网民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从自身做起,弘扬“真善美”,抵制“假丑恶”,不断净化纯化网络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网络这种现代传媒,不断开拓网络时代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社会关系和谐发展的新境界。

网络不应是谣言疯长的“伊甸园”近期,一些谣言借助网络流传,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了谣言制造者,引发网上网下反思。作为现代科技对人类的伟大馈赠,网络的神奇魔力迅速改变着世界。人们享受网络的诸种便利同时,也不时遭遇网络衍生物———网络谣言的侵扰甚至伤害。从“抢盐**”,到“地震谣言”,再到“艾滋病人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等等,屡屡“发作”的网络谣言,不仅构成舆论的纷扰,也加重着社会转型期公众的焦虑与不安。

谣言并非始自网络,作为畸变形态的“信息”,谣言自古即有。汉时孔融做诗谓“谗邪害公正”,宋代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也慨叹“忧谗畏讥,满目萧然”,其中“谗”即谣言。鲁迅一生备受“流言”陷害,更痛陈其“杀人不见血”。或可说,谣言作为一种社会病,始终与人类社会相伴,但网络谣言,因借助了现代媒介的传播因子,其危害性与杀伤力甚于以往任何时候。

网络是奇妙的世界:鼠标一点,环球风云尽收眼底;拇指一摁,指点江山,议论时局。一个论坛就是份报纸,一个微博就是家电视台。网络改变着舆论生态,“言论自由”获得了空前的沃土。人们身着马甲在隐形世界“潜水”“拍砖”,欣悦于这个公共平台的自由、开放和平等,却不知自身已成为媒体传播的一环、一分子。

由是而论,网络并非普通的公共信息交流平台,更兼具媒体的某些强大功能。而这一点,恰恰被许多人忽略。从善意角度讲,不少人将网络视作意见表达的场所,直抒胸臆,甚至发发牢骚也无妨,但一切应以事实为依据,这是公共场合发言“呛声”的底线。与此同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确有好事者或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恶意编造谎言谣言以惑众。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现实的不确定性及预见的模糊性,谣言作为社会意识和情绪的“浮标”,极易在网络上病毒般快速蔓延,加剧社会的不安和恐慌。对此,公众已有太多的教训。近年网络暴力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正是谣言始作俑者瞅准公众情绪的软肋,将谣言贴上各种“标签”,轻者对某个人造成人身伤害,重者误导舆论,造成社会割裂阶层对立,危及社会安全。谣言与真相有时就是一纸之隔。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但网络传播瞬间暴发的“病毒”特征,已然打破这一定规,世间固有智者,但等到谣言被证伪时,病毒已伤及无辜。若放任谣言无所顾忌地漫游于网络,现实中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正因为此,依法加强网络管理,惩治网络谣言,这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的通例。连最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最近也有报告称,“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网络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在这里,人人都可当记者,做“意见领袖”。在这个百花园里,谣言不能像野草般疯长,理性的社会也不能被谣言牵着鼻子走。作为网民,当你到网络上发声,事实上已扮演起“记者”角色,那就请说真话,至少不传播谎言谣言。作为网络经营者,更应承担起媒体的社会担当和职责,“秒杀”谎言,做谣言“粉碎机”,这应是网络社会的基本准则和公俗良序。

对策:首先,网站要有社会责任感,要清楚自身的定位与义务。互联网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充斥其中的各类网站却是现实世界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就应该以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这其中不仅包括法律和经济上的义务,还包括“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也就是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网络谣言与社会道德无疑是背道而驰的,对此,作为企业的网站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网站要有法律意识,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网络谣言产生必须要借助一定的传播工具,论坛、博客、微博等都有可能被造谣者所利用,网站也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间成为造谣者的“ 帮凶”,对此网站应时刻警醒。《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明确的管理处罚规定,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从业者,除知法守法外,更应敬法畏法,在法律的框架内,谨慎对待处理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

最后,网站要提高技术应用管理水平,筑造防范网络谣言的第一道“防火墙”。要想铲除网络谣言,对其加强监测、识别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只有将网络谣言封堵在产生之初,才能避免其酝酿扩散。网站在为公众提供信息的同时,更需保证这些信息的无害性、合法性,因此,提高网站技术水平、加强对网站内容的监测,是责无旁贷的义务。也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扩大网站的社会影响力。

精彩开头: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措施:建立全面防堵网络谣言的机制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看,网络谣言会随着网络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存在,要完全杜绝网络谣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网络谣言又是可以防堵的,

如果能够建立起有效的防堵网络谣言的机制,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便会被大大压缩,其危害会降至最低。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依法查实、惩处网络谣言传播者特别是造谣者的机制。

第二,建立高效的信息求证、查实和反馈机制。

第三,建立全网络系统的协调机制。

第四,建立防堵网络谣言的工作机制。

第五,实施基于网络技术特性的防堵措施。

第六,夯实防堵网络谣言的民众基础。

推荐第5篇: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社会谣言)问题

1、网络谣言的特点: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2、网络谣言性质:恶意造谣、传播谣言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惩处。

3、网络谣言危害: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

大而言之,破坏社会诚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和威胁社会稳定,损害人民根本利益。

4、公民个人面对谣言时的正确做法:首先,理智求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

抵制并劝阻他人,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其次,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道德觉悟,遵守法律法规。丰富知识,提高自我认知和判断能力,对言行后果做出正确判断,做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

5、网络部门的正确做法:互联网界必须坚持职业操守,严格行业自律,履行媒体职责;

树立法律意识,遵守社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的蔓延传播,努力争做负责任、讲诚信、有担当的新媒体。

6、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正确做法:制定和完善规范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

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厉惩处违法不良行为;权威部门应及时辟谣,澄清事实。

7、价值判断:

(1) 有人认为,面对谣言,只要我不信,不传播就行。

错误。这是缺乏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的表现。谣言危害社会诚信,损害人民利益,扰乱社会秩序。每个公民应在做到自我约束的同时,还应担负起制止他人,积极举报的职责。

(2)有人认为,面对谣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错误。恶意造谣、传播谣言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惩处。对谣言的盲信盲从是不理智的表现,也是在助长违法。谣言止于智者,正确的做法应当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举报造谣行为,做一个负责任的理性公民。

(3)有人认为,禁止传播谣言,就是禁止言论自由。

错误。言论自由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但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公民的言论自由不可超越法律道德许可的范围,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借言论自由而诋毁、诬陷他人。散布谣言无视法律道德,损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应当禁止的行为。因此,两者不可等同论之。

关于倡议书的结构:

1、倡议对象:即向谁提出倡议,应当说对象不同倡议不同。

2、倡议的缘由:即为什么提倡议,如必要性、目的等

3、倡议内容:即具体要求,怎样做。这是倡议的核心部分。

青少年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倡议书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网民人数迅猛增长的今天,网络谣言已成为互联网世界里最大的“病毒”,不仅导致社会诚信缺失,危及网络事业健康发展,而且致使我国青少年是非判断、道德品质以及审美情趣、文化心态等受到严重冲击。为营造良好网络文化环境,引导广大青少年合理使用网络、远离网络“糟粕”,增强自身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以上是倡议的原因,包括目的、危害等理由)中国青年网、未来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特向广大青少年网民朋友们(这是倡议对象)郑重倡议:(以下是具体要求)

一、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积极践行文明上网,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坚决斩断网络谣言传播链。

二、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道德正义感,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让网络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三、加强自我学习,学会自我约束,增强辨别谣言、抵制谣言的能力,逐步树立成熟阳光的网络公民心态。

四、主动参与到抵制网络谣言的行动中去,积极揭露和举报网络谣言,力争消灭谣言产生的温床,坚决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

广大青少年网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糟粕,携手营造一个清新、健康、积极向上的互联网共有家园,为推动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酒后驾驶

1:对酒后驾驶者的处罚体现了法律的哪些特征?

①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②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性 2:如何评价酒后驾驶行为?

①酒后驾驶者缺乏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珍爱他人的生命,思想道德素质较低,缺乏正义感和责任感,既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和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②酒后驾驶行为时一种违法行为又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③作为司机应该增强生命健康意识,绝不酒后驾驶,作为公民要、既要可定、尊重、悦钠、珍爱自己的生命又要善待他人的生命,不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同时要积极举报酒后驾驶行为,同酒后驾驶违法者作斗争。

3:国家为什么要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原因+意义)

原因: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要求②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体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③酒后驾驶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权,破坏社会秩序。

意义:①有利于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构建和谐交通秩序②有利于增强公民权利与义务意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③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④有利

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⑤有利于提高人们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

4:酒后驾驶行为带来哪些危害?

损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侵犯了生命健康权,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

5:请你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出谋划策。

立法机关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机关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职法;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教育,提高驾驶员依法行驶的安全意识;全社会要形成合力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范围;人民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对于违法驾驶行为要敢于举报等。

6、酒后驾车,伤及无辜,甚至致人死命,血案触目惊心!目前,依法严治“酒驾”已成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严治“酒驾”的认识。

(1)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严厉制裁侵害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2)我们在珍惜、保护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及他人的合法权利。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严治“酒驾”,构建和谐的交通秩序,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打击酒驾”“醉驾入罪”这些热门法制词汇折射出我们所学的哪法律知识?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②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③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利益.

④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⑤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8、请你为预防酒后驾驶设计两条宣传标语。

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你拒绝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图一时侥幸,赌一生幸福。文明行车守规则,酒驾处罚不打折。拒绝酒驾,平安回家。酒后驾车秒秒危险,拒绝酒驾时时安全。

驾车绝非儿戏,酒后别当司机。酒后驾车贪杯一时,酿成祸端悔恨终生

9、为自己生命负责,为家庭幸福负责,请你向广大司机朋友提出倡议:

答:①与开车的朋友聚会时,坚决不劝酒,并劝阻开车人喝酒;

②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不存任何侥幸心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③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典型价值判断例题

1、生命的长短用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用贡献来计算

判断:正确

理由: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对社会的奉献。

2、很多学生认为,没有发生突发事件,进行紧急疏散演习实在是没有必要。判断:错误

理由: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需要时刻加以珍惜和保护。进行紧急疏散演习,可以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保护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应增自觉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上学路上,小均婉言拒绝小东约他旷课去网吧玩游戏的请求。

判断:正确

理由:中学生应该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抵制不良诱惑。

4、放学路上,小红的手机被人抢走,她没有硬拼,而是打电话报警,并协助民警将歹徒抓获。

判断:正确

理由: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

小红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运用了合理的方法与不法行为斗争,值得学习。

5、只要社会、学校、家庭、司法携手为孩子编织一张安全保护网,就能让无辜的孩子不再受到伤害。

判断:错误

理由: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法律赋予社会、学校、家庭、司法的共同责任,要收良好的效果,还需要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

6、放学路上,看见同学骑车不抓扶手,骑“英雄”车,你也加入骑“英雄”车行列。判断:错误

理由: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看见同学骑“英雄”,应该及时劝阻,不应该加入。

推荐第6篇:打击谣言背景下的网络舆论新格局

打击谣言背景下的网络舆论新格局

2013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警方在安慧北里一小区将嫖娼的薛某(男、60岁)和卖淫女抓获,依法行政拘留。薛某即是有1200万粉丝的网络名人薛蛮子。从2010年9月8日开通微博以来,他平均每天发博79条,大多是时事类议论,其中不少是对政府的批评。央视《新闻联播》节目破例用3分钟时间,揭露薛蛮子的劣迹。前些年“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万户侯”的微博大V们,骤然走入黄昏。

9月10日凌晨,云南知名网友“边民”被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边民”在躲猫猫、小学生卖淫案等网络热点事件中表现活跃。而2009年初“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网友调查,掀开了“网络问政”的序幕。与京城大V不同,“边民”绝少意识形态的高谈阔论,热衷于质询热点事件真相。

“边民”被拘,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 前些年,互联网空间的关键词是“网络问政”,打捞“沉没的声音”。为改变政府工作在网上经常处于被“围观”批评的局面,“政务微博”异军突起,努力回应“网民关切”。

从今年8月下旬起,互联网空间的关键词写满了:造谣传谣,寻衅滋事,揭批大V,治安处罚,刑事拘留。政府化被动为主动,号召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这些热词转换的背后,是从互联网治理到社会管理,一些新的理念、思路和格局正在形成,将深刻地影响民众和政府之间的沟通互动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

公权突然发力,用力之猛,让不少领导干部有收复“失地”的兴奋,同时也让习惯于“吐槽”的网民,特别是近几年自我感觉良好、刷微博“像皇帝批阅奏章”的“意见领袖”措手不及。

公权“亮剑”:体制的边界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出台,立刻得到基层干部的热烈拥护。

司法解释对网络敲诈勒索罪的解释没有争议。网民关注的,是司法解释对诽谤罪的构成进行了量化,即“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网上寻衅滋事罪,更引发网民激辩。司法解释说:“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不是化外之民,理应受到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约束。针对政务的虚假信息,已经报道不少。但虚假信息不限于时政新闻,借助雪球网、股吧等互动社区,资本市场放空消息获利已成痼疾,上市公司只能发澄清公告自证清白,但往往为时已晚,损失惨重。不少上市公司、基金、券商呼吁,也要“抓资本市场的秦火火”。中国证监会2012年曾经通报过一些网络虚假信息扰乱资本市场的案例。《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但长期缺乏打击力度,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无疑雪中送炭。

对网络谣言的行政管理和法律处罚,还有几个突出问题需要规范:

一是“独立调查记者”的合法性。

随着互联网“大众麦克风时代”的到来,网民可以发表突发事件现场的见闻,表达利益诉求,从而成为所谓“公民报道者”“公民记者”。

如果只是当事人的见闻和诉求,只要实事求是,应予包容。问题是近年来,出现了以“爆料”和代人维权为职业的所谓“独立调查记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作为新闻采访资质的记者证有严格管理,而他们没有记者证,却出没在各种突发事件现场,缺少传统媒体严格的采访发稿流程的约束,缺少媒体信誉受发行量、收视率制约的机制,也不受新闻宣传管理体制的辖制,掺杂了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不乏敲诈勒索之徒混迹于“独立调查记者”行列。

二是民间维权网站、舆论监督网站的合法性。2005年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允许新闻单位设立的新闻网站具有与原有媒体一样的新闻采编权;商业门户网站只能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这里的“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民间自行创立的维权网站、舆论监督网站,虽然有ICP许可证,却没有时政新闻采编资质,而且连商业门户网站转载时政类新闻信息的资质也不具备。但它们热衷于搜罗和大肆宣扬时政类负面新闻和传闻。维权网站可能真的想帮基层百姓维权,但也可能是有组织的敲诈勒索,招摇撞骗。

去年“3·15”期间,曾有媒体报道,一个外地的小伙子在北京办了两家维权网站,雇佣员工搜集有关政府和企业的负面新闻和传闻,在网上挂出,然后给这些政府部门和企业打电话要挟,索取删帖费,不到两年时间竟然在北京购房置业。

三是记者在网络“自媒体”爆料。

记者利用职务之便采写的内幕新闻,未经本媒体允许,能否自行在BBS、微博客、博客等自媒体爆料?

即使他的爆料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但其职业知名度,难免会让他所服务的媒体为爆料“背书”。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制定了记者自媒体使用守则一类规定,所有加V认证媒体身份的记者、主持人,均需经本单位备案同意,其发言需对本媒体负责。

四是网络反腐的法律边界。

有网友怀疑,“两高”的司法解释是想遏制十八大后出现的网络反腐热潮。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反腐与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是吻合的。但领导干部一旦被曝光抽了一包天价烟,戴了一块名贵手表,立刻被认定为贪官,面对几亿网民和百万以上粉丝的大V一边倒的指控,百口莫辩,却也不能说是健康现象。

网络反腐容易为商业敲诈和官场恶斗所利用,去年“成都计生委办公室主任”微博自曝贪腐,事后查明就是官场同僚的嫉妒所为。

网络反腐急需厘清官员、网民和网站各自的权利边界。官员由于掌握了社会资源配置权,因此需要让渡公众以知情权和媒体的监督权,但也要明确一些权利是他人应该尊重和保护的。网友失实爆料与恶意诽谤的界限在哪里?即使主观无恶意,失实爆料给官员及其家属带来伤害,爆料者应承担哪些法律、经济和道义的责任?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来看,微博、论坛、社交网站等自媒体平台方,对网友侵犯他人名誉权负有连带责任。

五是网络舆论的网下边界。

前几年,某些“光头党”网友,已不满足于网上“吐槽”,信奉“千呼万唤,不如街头一站”,威胁社会稳定。 网络问政的力度,只能与整个国家的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即使有新传播技术作支撑,互联网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国家社会文化政治版图的“飞地”。中国的5.91亿网民,特别是经常就公共事务发声的知识分子网友,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幸运儿。但先“潮”起来的中国人不可产生对国情和体制的错觉,把中国的微博误认为英国的海德公园。

8月份以来互联网的变化,把那些长年在舆论风口浪尖上弄潮的网友高高举起,狠狠地摔在地面上。曾经以为我们已经修建了巴比伦的通天塔,蓦然回首却发现,我们还在现代化的山坳上艰难地爬坡。

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早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已经奠定,但改革的推进需要锲而不舍的坚毅和担当。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就指出,中国目前只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这一阶段就要经过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这里的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当然也包括网民。网络乱象,治理三部曲

中国的网络舆论场,原本是在激烈的表达和抗议声中登场的,只是其表达的内容,让人有时欢喜有时忧。

内地开设最早的时政论坛,是人民网的强国论坛,创办于1999年5月9日,北约野蛮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的第二天,当时叫作“强烈抗议北约暴行BBS论坛”,6月19日更改为现名。

更多的时候,网络舆论场是针对国内老百姓的民生、个人权益保障问题的“吐槽”,甚至“骂娘”,在嬉笑怒骂的批判性思维和情绪宣泄中,寄托着对个人前途和国家前途的美好愿景,或一厢情愿。

官方和民间“两个舆论场”的隔阂,日益凸显。政府背负着现实国情和既有利益格局的沉重负担,而要求立即改变的网民却总是能占据道义制高点。老百姓不理解政府公共治理的全部复杂性,容易把政府视为美好生活的制度性阻碍,因而网上不利于政府的负面传闻乃至于恶意猜测总能迅速扩散,引起共鸣。而一些政府部门则容易把有诉求的老百姓视为维稳的潜在对手,对网民的意见表达倾向于管控打压而不是倾听化解。这就更加激化了政府和网民之间的对峙情绪。

在众多突发事件和敏感议题上,对于网民的疑问,甚至某些挑衅性的言论,政府首先需要做好新闻发布,力行政务公开。其次需要新闻宣传部门做好耐心的说服解释工作。在此两招无效的情况下,对于某些危害现实社会秩序的违法言行,才需要采取强力措施。如果绕开前两项工作,直接让警察冲到宣传部门前边,警方可能涉嫌越位,新闻宣传部门则可能属于惰政行为。

2009年6月,河南杞县发生过一起钴60放射源的“卡源”事故,当地政府采取三不政策:不通报情况,不接受采访,不允许报道。隐瞒了一个多月后,一个谣言疯传:放射源将爆炸,一旦爆炸,全县男人将丧失生育能力。7月17日这一天,全县群众纷纷开着汽车、拖拉机、三轮车,逃亡周边县市,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杞人忧天”。事后,地方政府宣布“抓获杞县钴60事件5名造谣者”,其中一名曾经转帖虚假消息的网友被拘留。

在杞县几成空城的这一天,互联网管理部门的同志建议人民日报写评论,批评基层政府未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民日报的“人民时评”警告道:“看似谣言是引发大规模社会恐慌的主要诱因,但其背后隐含的,却是当地信息发布的失语和由此引起的公信力缺失。”

2011年6月,北京昌平区出现疑似蜱虫,却没有引发社会恐慌,因为地方政府开诚布公地面对公众质疑,第一时间确认了蜱虫咬伤宠物的事实,同时澄清并未出现咬人病例,但提醒市民注意防范蜱虫,并郑重承诺会持续监测蜱虫。这样的表态和措施,完全是急市民之所急,想市民之所想,市民没有理由怀疑政府的诚意和治理能力。

今年9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注意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使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调研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建设时强调:要积极主动应对和引导舆论,重要舆情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了解、收集社情民意,畅通监督渠道,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中纪委秘书长崔少鹏在在线访谈中透露:条件成熟时,这个网站还准备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

打通官方和民间“两个舆论场”,根本之道是在有关公共利益的问题上,政府信息公开,减少官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人民日报发表的“人民时评”《靠什么终结“网络大谣”的神话》,引用传播学者克罗斯的谣言公式:谣言=事件重要性×事件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表明谣言的能量有多大,既取决于真实信息的透明度,也取决于受众判断水平。

上海交大教授张国良把谣言公式进一步扩充为:流言速率=事件重要性×状况模糊性×技术先进性÷权威公信力÷公民判断力。张教授注意到另外两个因素:媒介技术越发达,谣言(或未经证实的流言)的传播力就越强;政府的公信力越低,谣言越有市场。

制止谣言,不可能关闭新技术媒介(可能有些官员内心深处的确有这样的期待),需要做的是大力修复和提振政府公信力。

舆论生态:互联网“植被”

观察评估近一个月来集中打击网络谣言的进展和效果,可以得出这样几个结论:

一是时政类大V将集体退场,专业背景的中V崛起。除文艺体育类明星,微博客时政类大V中,杂家居多,越界发言的居多。像薛蛮子,风险投资专家,帖文内容广泛,甚少原创,以转发为主。这类大V可能不失人文关怀,比如薛蛮子参与发起了对白血病女孩鲁若晴的救助,但对公共事务的看法更多是直抒胸臆,或信口开河。而社会转型期很多复杂问题和矛盾纠结,需要专业判断,理性考量,利益均衡。不能像“方韩大战”中的“方黑”“韩黑”那样好勇斗狠。

时政类大V作为一个群体退场,从一个角度看,未尝不是强行挤掉“舆论泡沫”,虽然手法有些粗糙。少数沉湎于浪漫情怀、躁动而偏激的知识分子网友,也需要思考如何能够推动社会实现平滑转型,否则,裹挟网络民意和政府决策,是很危险的。日前,知名网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于建嵘主动奔赴贵州担任乡长助理,体验基层治理的苦衷。这类行动有助于知识分子更为准确地把脉国情,到时再上微博议政,会带来泥土的朴实和坚韧。

今后,有专业背景的中V将崛起。像新闻传播学领域里的@展江、@杜骏飞、@张志安、@武大沈阳;经济学领域的@易鹏;政法类账户的@广东政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青少年研究专家类的@孙云晓;人文地理和民族学领域的@单之蔷、@蒋兆勇,等等,将以扎实的专业背景和学理分析,赢得网民的理性认同,而不是像先前的大V一样单单“吸引眼球”。

建议公权力对于“专家论政”给予更多包容。守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所奠定的知识分子政策底线。

“*”后,邓小平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胡耀邦倡导“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搞现代化,必须尊重知识分子,爱护知识分子,而不是站在其对立面。这也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啊。

二是亟须包容和保护草根网友的意见表达。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美学家李泽厚曾感慨:如果抹掉我们这一代学者,不出10年,新一代学者将起来,中国唯独不缺乏的就是人才。在这次互联网整治中首当其冲的大V,即使完全消失,对网络舆论生态的影响也是极为有限的。但草根网友对于舆论生态和整个社会生态来说,更有价值。

社会转型期,法制不够健全,传统媒体更重视舆论导向,而舆论监督功能弱化,一些基层民众在缺乏其他权利救济通道的情况下,借助互联网呼救和呐喊。像2009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的尘肺病到了晚期,但因原劳动单位拒绝出具证明,始终无法拿到法定机构的诊断结果,被迫活体“开胸验肺”。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掀起网络舆论狂潮。最后,张海超获赔偿,解决了低保。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职业病防治法》。这个极端案例提示,互联网是草根老百姓“吁天权”的实现通道,不仅需要高度重视,而且应存一分敬畏之心。

在2009年河南灵宝“跨省抓捕”网友王帅案中,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和“强国论坛”一起组织过4次访谈,促成王帅获释。一位网友在跟帖中写道:“个别地方官吏自以为天高皇帝远,老子天下第一,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欺压草民,特别要提醒这些地方官吏牢牢记住:中国老百姓只要鼠标轻点,就跟总书记在一起了。”那种豪迈的感觉溢于言表,至今难忘。

经过多年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中国政治大局稳定,在此前提下也要看到,各种社会矛盾在累积和叠加,渐渐逼近引爆点。互联网是中国社会的出气孔和安全阀。草根网民的呼声,哪怕是偏激的诉求,释放出来,也有利于上级政府和全社会发现基层的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近几年发生的几起爆炸案,当事人都曾经借助互联网表达诉求。江西抚州针对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的三场爆炸发生前,拆迁户钱明奇曾经一口气开通4个微博账号喊冤;厦门BRT纵火案,陈水总之前也曾经用微博记录改动1岁年龄办社保的艰辛,跑了22趟派出所无功而返;山东农民冀中星为所谓东莞治安队殴打致残问题,在坐轮椅到北京T3航站楼搞爆炸之前,在最后一篇博客中悲鸣:“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

此三人的暴力犯罪行为必须严正谴责,活着的冀中星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但全社会也需要严肃反思他们为什么走上玉石俱焚的暴力犯罪之路。在钱明奇爆炸案后,凤凰卫视主持人闾丘露薇点开自己的微博,赫然发现就在几天前他曾转过自己的帖子,“感觉后脊发凉,在那几千条评论中,我们不会知道有一个声音是来自如此决绝、预备死亡的他,他一辈子不被听见”,直到那三声巨响。

比关切大V浮沉更重要的,是保护草根老百姓的网络表达权,释放社会压力。社会转型期的舆情环境错综复杂,民众对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问题十分敏感,容易由现实利益问题引发不满,因社会急剧变革而产生非理性心态。对于社会不良情绪,需要积极进行疏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平衡心理。政府对民意多一分诚恳和谦卑,我们的体制就多一点弹性和张力。

三是鼓励和保护“微公益”网友。

记者邓飞从“揭黑”的调查报道,转型做“微公益”,微博打拐,免费午餐、大病医保。邓飞的转型对年轻网民有重要启迪。就是从批判社会、批评政府,网络“愤青”般的愤世嫉俗,转而以建设性的心态改良社会,与政府合作解决各种基本的民生问题。这对新生代国民性格的塑造,社会心理的优化,有重要意义。

四是理解和扶持社会化媒体营销产业。这次被查处的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杨秀宇),从事的是社会化媒体营销。他捧红过阿坝州羌寨的网络红人“天仙妹妹”,属于无害网络操作;汶川地震后“封杀王老吉”的策划,还属于营销经典。后来迎合网络“重口味”,包装“干露露”,捏造虚假新闻,走上邪路。但我们不能因此把借助网络社区的互动营销,包括人物营销、故事营销、话题营销,一棍子打死。

营销公司注册大量马甲,联络大V转发帖文,与名人广告一样,能快速提升产品的知名度,促进产品的销售,只要不涉及虚假广告,即使不招人待见,也并不违法。

互联网平台上的社会化媒体营销,属于创意营销产业、第四产业,不宜用乡土社会的眼光污名化。如果只是以有组织和以营利为目的界定“两高”司法解释中的“非法经营罪”,而忽略其“扰乱市场秩序”的性质,就容易误伤新兴的社会化媒体营销业。

网友“葱头不是干部”感慨:“还在上访的人是相信政府的,还在上网的人是相信法律的。”公权力要善管互联网,也要善待互联网。虽然活跃网民并不能代表全体国民的意志,但因为擅长表达,而成为社情民意的某种风向标。

善待互联网,就是爱护社会的“植被”。没有植被的荒原,人心容易沙化,空气中能闻到火药味。在互联网上包容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在多元杂音中凝聚共识,就是为中国社会活血化瘀,为民族肌体固本培元。学者笑蜀分析:微博时代,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对公共事务进行力所能及的最大关注和最大参与,通过自治与合作,倡导有品质的公民生活,有助于增进整个社会的公共理性,形成社会共识,形成坚实的社会底盘。

网上流传的一幅乡村土墙上的标语,道出了部分官员内心的隐秘:“不信谣,不传谣,政府的解释是惟一依据。”这种惟我独尊的心态,与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倡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背道而驰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互联网就是有序参与、协商民主的平台。

意识形态:舌头和拳头

在这次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各地政府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有效地遏制了互联网上的恶意谣言和极端言论,但基层执法也出现了某些偏差:网友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报错,被警方以造谣为由拘留。这边安徽砀山县公安局刚刚道歉放人,那边湖北武当山公安局却再次出警抓人。 河北清河县女网友发帖:“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即被行政拘留5日。

网友请求公布水质检测报告,湖北建始县水利水产局网上强势回复:近期将有“全面真实的报道”,若有人故意歪曲事实,“网络上的‘秦火火’将是最生动的教训”。

最大的争议发生在甘肃张家川,在一男子非正常死亡后,一名16岁的初中生上网质疑死亡案有内情,帖文转载500次以上,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虽然警方后来解释说,抓人是因为涉嫌煽动游行,但媒体报道称游行是死者家属自愿发动,与初中生无关。在舆论的压力下,警方撤案放人。对于这起“转发超过500次”而刑事拘留“造谣者”的第一案,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光明网发声:执法能否做到不玩忽、不构陷、不随意扩大适用法条的外延、不利用法律作为维稳工具? 1400万粉丝的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里恳切陈词:“孩子尚年幼,人生路还长,个案非孤案,宽严当有度。”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官方微博建议:在打击网络谣言与保护网络自由之间,应该掌握好一个平衡点,不要从一个极端陷入另一个极端。

这里有个要害问题,就是公权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好作为治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打击网络谣言,不枉不纵,不私不盲,保障公民正当的意见表达和舆论监督,谨防舆论监控技术流入基层政府,被有些素质不高的地方官员用来打压异己,那样只会遮蔽矛盾,增加社会压力。

希望网民帖文不要煽动仇官仇富反体制,也希望互联网治理不要加剧官民猜忌对峙,而是取信于民让人心回暖。

在运动式的强力整顿后,还需要建立互联网治理的长效机制,把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纳入法制和社会建设的日常轨道:

——对于网上的杂音,分清娱乐(审美趣味)、道德和法律3个层面,分类处置,精细化管理。

例如,你可以喜欢或不喜欢《小时代》和《甄嬛传》,但政府既不宜用公权来取缔,观众也不必因为《人民日报》连发3篇批评文章就视为政治打压。

上世纪80年代的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不喜欢朦胧诗,曾到厦门鼓浪屿登门拜访朦胧诗人舒婷,两人在学术问题上发生了一些争执,声音很高,甚至“惊动了担任警卫的当地公安局长”,交谈无果而终。但舒婷事后说,“老人姿态很高,并没有因为发生冲撞的火花,而像有的文化官员那样,找作家创作上的麻烦。” ——对意识形态问题,多用意识形态的方法来解决。

对于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多用舌头少用拳头。在中共尚未夺取政权的时候,恽代英办《中国青年》,韬奋办《生活》周刊,周恩来领导《新华日报》,团结青年阶层、市民阶层和民主党派。成为执政党后,宣传鼓动这个看家本领不能刀枪入库。遇到突发事件和敏感议题,不能只剩下封堵网络帖文这一招。今天的“笔杆子”就是鼠标,我们要夺回“鼠标话语权”,前进到微博客、BBS和人人网,去唤起网民千百万,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公权强制和网络社区自治并举,互联网治理需要刚柔并济。

当前采取法律强制,一举解决互联网管理多年的历史欠账。但互联网作为网民自组织社区,离不开网民自律,提升媒介素养,还需要网上“意见领袖”增强社会责任感。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与十几位网络名人达成的“鲁七条”,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体现了对互联网的一种柔性治理思路。 ——“净网”是不现实也是不科学的,互联网本是通过信息的自由流动和意见对冲,动态还原事实真相。

比“净网”更关键的,是传统媒体做好网络信息和情绪的把关人。传统媒体不可成为网络帖文的印刷版。与人人皆可发微博、140字流弹满天飞的局面相比,传统媒体其实更适合深入挖掘事件真相,作出精准判断,对一旦出错损害职业声誉有严格的行业自律。面临互联网越来越大的民意压力,能否稳步放开传统媒体,让新闻专业精神成为互联网纷乱信息的过滤器、国民心态的压舱石,构建稳定、开放、包容、理性的多维公共舆论空间?善待、善管互联网之外,善用互联网,是一级政府更上层楼的功力和境界。

——学会跟不同群体对话交朋友,注意“分众”传播。

当前出现了不同的社会群体,从海归、海待到蚁族、北漂,甚至是散户、“大妈”,有广泛的共同利益,也各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要一讲宣传就用新闻通稿包打天下。为不同社会群体量身定制小切口议程,与他们展开互动,切实提高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和舆论引导的有效性。

——搭建官民网络互动直通车,一对一解决问题。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就是一个很好的网络平台创新,网民可以登陆留言板,直接给省市县三级党政一把手留言,表达诉求,同时又避免了微博客那样的公共意见平台的炒作。自2006年开通迄今,已经有51位省委书记或省长、400位地市级一把手、850多位县委书记回复网友留言。

政务微博也日益重视私信功能,这样能减少多少钱明奇、陈水总和冀中星的铤而走险?

——有资深媒体人设想,中央新闻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能否停止向商业门户网站提供新闻信息,而自行刊登在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上。商业门户网站如采用,必须链接回重点新闻网站,从而削弱商业门户网站的媒体属性。微博客等自媒体平台能否取消转发和评论计数功能,减少自媒体的娱乐性?

这些措施可为网络舆论的高烧发酵降温,为商业“水军”去势。

——主流意识形态的新闻宣传,不仅要会打阵地战,还要学会打游击战。

借鉴社会化媒体营销的某些手法,利用论坛/BBS、帖吧、微博客、微信公共账号、QQ群、微信朋友圈等,巧妙设置议题,进行信息发布和观点引导。 ——互联网上的“国家队”,能否打造“联合舰队”优势?

党政机关已有约20万家政务微博,还有约100家各级党报和官方媒体的法人微博,但各自为政,极少互动。能否探索某种联播机制,就一个时期内政策宣传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现话题聚焦、题材分享和角度差异化,各显其能,进行有分有合的舆论引导?

今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规划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打造未来十年的“中国经济升级版”。善待、善管和善用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形成一个有活力、有理性的舆论场,一个有弹性、有法度的体制,是深化改革的基本保障。为政者兼听则明,海纳百川;治理者镇暴抑邪,调和鼎鼐,治大国若烹小鲜。

推荐第7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部署打击网络谣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部署打击网络谣言

新华社记者

2013-5-3 4:51:11来源:《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03日 04 版)据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 记者2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了解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正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行为,近日已查处贵州李某等多名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人员,关闭了一批造谣传谣的微博客账号,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处以了治安拘留等处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极少数网民在网上散布各类谣言的情况不时出现,有的拼接图片诽谤他人,还有一些所谓“大V”账号以“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扰乱了正常传播秩序,社会公众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对这一现象一直予以高度关注,在加强日常执法的同时,正进行集中打击。

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正根据网民的举报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线索,会同各地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对一些经常传播不实信息的网站和微博客账号、微信账号进行深入核查,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负责人强调,遏制和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将进一步查处不落实法定责任,致使谣言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违规网站。欢迎社会公众及时举报谣言,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将始终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正常有序的网络环境。

推荐第8篇:网络散布谣言

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是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推荐第9篇:拒绝网络谣言

拒绝网络谣言,从我做起!

首先引述一条资讯: 我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惩治网络谣言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于网络谣言泛滥之势,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负责人表示绝不容忍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损害公共利益。据不完全统计,3月中旬以来互联网相关部门会同通信、公安等部门清理的各类网络谣言信息达21万多条,依法关闭网站42家。新浪、百度、腾讯三家网站负责人近日分别表示,坚决支持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查处网络谣言的行动,响应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的抵制网络谣言倡议,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守法自律,加强网站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制网络谣言的传播.网络各界积极响应!

大家都知道,网络是时下资讯传播的新媒体,因其信息量大、时效快速、传播性广而深受广大网民喜爱,逐渐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社会交往的重要工具,更是不少网民的一片精神家园。

然而,由于互联网开放性、互动性等特点,网络信息鱼龙混杂,谎言、谣言、不文明语言、低俗之风、

违法行为等,污染着网络环境。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目的,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煽动网民情绪,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不久前,多个网站和论坛转载了《云南绝症男子杀死八名村官称为民除害》这条帖子,在网上引起很多网民关注。然而经过云南省公安机关调查,这条帖子所写的内容为虚假信息,事件纯属子虚乌有,发布者因触犯法律而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又比如“盐荒**”、地震传言等层出不穷的网络谣言,混淆了网友的视听,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境外敌对势力唯恐中国不乱,一些网民的言论更是被他们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借机对我国大肆污蔑和攻击,不择手段妄图破坏我们安定团结的局面。净化网络环境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党和政府有决心、有信心通过强化监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网络舆情引导,提高舆情监督效率,让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淫秽色情与低俗信息无藏身之所。

我一直十分讨厌网络谣言,之前就曾举报过类似于“新一届领导人名单、转发‘明*慧’诡异事件”等等十分容易辨识的网络谣言,却又有所谓河南高考孩纸伤不起的不实帖子流传,我想不明白在官方尚未公

布今年最终高考人数之前,有别有用心者以2011年高考数据混淆视听竟然已经有近2万网民转发,你们在转发时究竟做何打算?!要故意吓住考生还是仅仅想加剧河南人民对教育不公的不满?!

为此,我搜索近期网络谣言让大家明辨:

2010年2月,一则“金庸去世”的传言在微博上出现,相关讨论在1小时内突破5万条。借助微博核裂变式的传播能量,消息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大肆传扬,但这则消息最终被证实为谣言。

有人通过微博、QQ群及手机短信等形式传播有关“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的信息,和所谓“武汉大三女生求职时被割肾”、“玉溪将发生

8.6级大地震”、“黔西部分乡镇儿童被抢劫盗肾”、“海南支教女学生被灌醉轮奸”等信息,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网传歼-10B战机试飞坠毁”等信息。这些信息事后均被查明属编造的谣言。

近期,还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

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相关人员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作出检讨。

【赵本山回应移民传闻:做名人要有抗谣言能力】 赵本山(资料图) 中国著名笑星赵本山15日在其家乡辽宁省铁岭市莲花镇出席“本山中学”奠基仪式暨“本山何氏光明行”活动。面对近期网络传相关部门限制其出国、移民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他一一进行说明和反驳。他称自己是“老人参”...

近年来,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成为一大社会毒瘤。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网络谣言有以下新的特点:隐蔽性、知识性、炒作性、自炒性、攻击性、报复性、宣泄性、预言性、诱惑性、强迫性。“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 网络谣言的传播出现的这些新变化,使其成为引发社会振荡、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夏学銮说。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系主任廖圣清表示,在信息传播领域,自由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公民在传播信息时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评论和转贴。他同时也表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应对网络谣言的法制程序和相应的信息公开机制,让网民有足够的知情权。

我们每一个网民也要进一步提高甄别网上谣言、不良信息的能力,自觉抵制网上谣言、谎言,不信谣,不传谣。构建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坚2011俗低俗之风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齐心协力,将和谐融汇到网络这个联系全世界的大环境中,给心灵一片净土,还网络一份和谐!对于网络谣言,虽然大多数人认为应该由政府机关出面处理严治,但也有学者认为网络谣言是新时代通病,全世界都有,我们也应该像国外一样持开明态度。对于这些学者究竟是何居心,代表谁的利益,我就不多评价了,只是强调无论对政府怎样影响,网络谣言首先影响的是我们民众的生活,类似于“碘盐”**,没有人会为我们花出的冤枉钱负责,我们必须为自己负责!

对于谣言,我们应该看到他们的险恶用心,而这种谣言做的比较“真实”,辨认难度比较大;而对于一般谣言,有时只是网友恶搞或者单一为了增加人气而采取的虚构、夸大事实,比较容易辨识。

我支持网络打假、网络扶弱等健康积极行动,但大家千万不要不负责任的“宁可信其有”而让自己成为不实信息的传播者!政府已经确定要严打了,所以大家就不要那么随便了!我们我们要强化证据意识,莫让自己害了自己,最后奉劝那些网络造谣者,害人者必

害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等到身陷囹圄,后悔已晚!

最后,分享一份【网上冲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中国网民文化节“绿色网络之旅”向网民提出倡议,在畅游互联网同时做到网上冲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不造谣,不发布未经确认的信息;不传谣,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不信谣,不将担忧或猜测当事实。八项注意:写亲眼所见准确无歧义;辨清内容玩笑别当真事;发现可疑信息多问来源;只转可信任来源的内容;关注权威来源相关声明;发现不准信息积极更正;看到不良信息积极举报;携手共建健康可信环境。

倚岳潇湘

2012/04/16

推荐第10篇:打击网络谣言,如何引导员工贴吧留言

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当今,互联网的开放性、时效性、信息的共享性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以此同时,互联网也成为某些造谣者肆意散播谣言的平台,公司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网络谣言,就其表现形式可以解释为利用网络介质,如社交网站,微博,社交论坛等,传播没有事实根据的,编造的言论,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名人要员,公共领域,离经叛道等内容。而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大肆传播,大行其道,甚至到了肆意妄为,其背后的根源在于:造谣者抓住了网民的猎奇心理,把原本事件进行夸张的渲染和包装。从而吸引网民点击并转播。网民自身辨别事实的意识较弱,间接帮助了造谣者扩大谣言范围。

作为互联网网站来说,其管理者和负责人也难辞其咎,在网络信息的管理方面缺乏应有的审查,出于利益考虑,对于明显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谣言未及时删除,助长了造谣者的嚣张气焰。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对于本公司员工在贴吧上留言我们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水平。网络谣言能够肆意传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网民缺乏必要的科学认知,对谣言没有进行有效的辨别和论证。而公司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滞后,信息公开的模糊不清,这些都会无形中增加了员工的不安全感和恐慌情绪。因此,公司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使各类事件的发生、经过和结果都能第一时间给予充分的公开,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同时,公司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通过举行宣传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在全公司中营造良好的和科学认知氛围,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能力,让谣言止于智者。

打击网络谣言,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责任,还有全公司的共同参与,我们相信,在公司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网络谣言终将得到切实的整治,维护互联网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11篇:网络谣言 英语作文

互联网谣言

1.近年来网络上谣言盛行

2.这种现象造成的危害

3.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Online Rumors

No one can have failed to notice the fact that Internet rumors have been a grave problem confronting us.Groundle allegations flood the Internet.Taking a look around, we can find examples too many to enumerate: scandals of both famous and unknown people, fake forecast of earthquakes and the like.

Internet rumors will definitely result in severe consequences if we keep turning a blind eye to them.First and foremost, made-up scandals directly infringe upon citizens\' rights, affecting their daily life and ruining their public image.Besides, the diemination of such rumors as those about social or natural disasters causes panic and disorder among society.Last but not least, the spread of rumors on the Internet will undermine the credibility of the net to such a degree that people will no longer trust it in the future.

Given the seriousne of this problem, effective steps must be adopted before the situation deteriorates.First, it is imperative that laws and regulations be enacted and executed to stop the production and transmiion of Internet rumors.For instance, real-name system should be introduced as soon as poible.Secondly, people should be educated to identify and reject groundle allegations.With severe laws and a conscious public, it will only be a matter of time for Internet rumors to be eradicated.

For one thing,the advanced network technology has provided people with such convenient communication tools as BBS, Microblogs, QQ, and e-mail, which will promote the spread/diffusion of rumors.

Moreover, the convenience of anonymity on the net enables users to shirk responsibility for their remarks , which has also reinforced this trend.(52words)

问题的解决措施

Firstly, the authorities should make and implement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impose heavy penalty on those who spread rumors through the Internet.

Secondly,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and stop the circulation of rumors.

Last but not least, as for the Netizen themselves,neither should they believe the rumors easily,nor dieminate rumors deliberately.As the common saying goes, \"rumors stop at the wise.\"(73 words)

第12篇:网络谣言治理调查报告

网络谣言治理调查报告

8月20日,公安部启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谣言的专项行动。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舆情调查实验室对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武汉等5个城市进行了关于此次整治网络谣言舆情的专项调查,并发布《合力构建聚民心尚理性的网络舆论空间》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九成以上受访者认为有必要整治网络谣言。

主要数据

1.多数受访者认为网络谣言已成公害。

调查显示,超过七成受访者(71.4%)表示自己接触过网络谣言;超过八成受访者(80.4%)认为目前我国网络谣言传播情况比较严重或非常严重。在关于谣言危害性的认识上,80.4%的受访者表示网络谣言具有危害性。多数受访者认为“社会治安类谣言”和“灾难类谣言”的危害性最大。其次是食品类、民生类和金融财经类的谣言。其他列举的谣言类别,如“娱乐类谣言”“历史文化类谣言”等,被认为危害性较小。从年龄段来看,接触网络谣言比例最高的是18—29岁年龄段的群体,为80.3%。从接触渠道来看,通过微博、社交网站、微信等社交媒体接触网络谣言的比例,18—29岁年龄段的群体在各年龄段中都是最高的。

2.九成以上受访者认为有必要整治网络谣言。

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受访者(93.6%)认为有必要整治网络谣言。认为“非常有必要”的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4.4%。而认为“没必要”和“完全没必要”的比例仅为4.6%。调查显示,76.0%的受访者认为此次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比较及时。有24.0%的受访者认为整治不够及时或严重滞后。近七成受访者认为此次网络谣言专项治理行动会取得较好效果。六成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谣言不影响民意表达。调查显示,48.8%的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谣言“不影响民意表达”,是各选项中比例最高的;另有13.0%的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谣言能“促进民意表达”;两项相加,即累计61.8%的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谣言对民意表达有益无害。

3.多数受访者认可“两高司法解释”。

八成受访者认为该解释对于网络谣言治理比较重要,且各年龄段对解释的知晓度都超过70%。近八成受访者对“两高”出台司法解释的作用持肯定态度,认为该解释对于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诽谤“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

“两高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即可以视为诽谤罪。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受访者(72.2%)认为该量刑标准比较合适。

问题分析

1.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极其多样,论坛和微博是主渠道,微信正在成为谣言传播的新渠道。

调查发现,公众接触网络谣言的最主要渠道是网络论坛(70.2%)和微博(63%),其次是QQ聊天(45.2%)、微信(35.8%)、人人网等社交网络(33.8%)、手机短信(33.8%)、海外网络(13%)。这说明,网络谣言传播渠道极为多样,论坛和微博是网络谣言传播的主渠道。不可忽视的是,微信正在成为一种新的谣言传播渠道,且有后来居上之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有13%的受访者接触到的是海外网站的谣言。

2.对于什么是“网络谣言”多数人并不清楚。

调查发现,自认为对网络谣言清楚的受访者仅占14.6%,“比较清楚”的占48.2%,而

“不太清楚”的则占37.2%(“不太清楚”29.2%,“不清楚”2.6%,“不好说”5.4%)。由此可见,尽管公众对网络谣言深恶痛绝,但由于关于网络谣言一直缺乏科学清晰的界定,造成公众对于网络谣言的认知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这无疑会给治理网络谣言带来一定的难度。

3. 网络谣言是一个难以杜绝的长期性复杂问题。

调查中,认为网络谣言“有可能被杜绝”的受访者仅占一成(10.4%),认为“也许有可能”的占三成(33.2%),而认为“不太可能的”占四成(40%),认为“不可能”的占一成多(14.6%)。这表明,多数人认为,网络谣言不可能被杜绝,网络谣言治理将是一个需要长期应对的复杂工作。

4.一部分人对集中整治网络谣言是否会影响民意表达心存担忧。

对于此次集中整治网络谣言行动,有超过六成的人认为整治网络谣言不影响而且会促进民意表达。但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表示了担忧,担心整治网络谣言会在执行中存在扩大化,尤其是可能会影响民意表达。因此应当及时解疑释惑,消除群众疑虑,回应部分网民的关切,让他们意识到网络谣言和自由表达观点的区别,让网络谣言整治的效果落到实处。意见建议

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网络谣言治理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难以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政府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广大网民互动,合力构建聚民心尚理性的网络舆论空间。

1.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健全常规化的管理机制。

整治网络谣言要做好顶层设计,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即以法制和常规管理为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这样的网络谣言治理成本低,也可以减少舆论阻力,有利于网络善治的可持续性。此次“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标志着我国在网络法规建设方面迈出了一大步,符合依法治网的原则性要求。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挤压谣言滋生的空间。

在诸多重大时政事件和突发事件中,相关信息的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不仅是谣言产生并泛滥的主要原因,也容易导致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降低,给谣言传播提供土壤和时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尽快出台贯彻这一意见的执行细则,对各级政府机构落实该意见提出刚性要求。尽快做到最大程度的信息公开,这是治理网络谣言的关键。

3.针对不同类型谣言,应采取不同措施消除其危害。

网络谣言多种多样,谣言治理应该分级、分层、分类。一般而言,运用科学知识能够澄清的谣言,是最易净化的谣言;涉及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及环境污染等与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谣言,虽流传快、传播广,但辟谣信息也传播快,容易被接受和认可,属“可控型谣言”;与政府部门、权力机构、一些利益阶层相关的谣言,属于“顽固型谣言”,比较难以净化,需要尽可能透明、公开地处置,并着力解决现实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涉及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刑事犯罪、教育问题、违反常伦、民族宗教冲突的谣言,很容易被某些人与政府失误、官员腐败等联系起来,对于此类“潜伏式谣言”,更应侧重即时追踪判别,防患于未然。

4.加快行业规范化进程,鼓励社会化媒体“阳光营销”。

社会化媒体营销是新媒体时代市场竞争的新形式,这是一种发展趋势。由于社会化媒体营销还处于初级阶段,各方面的规范和管理还很不到位,通过社会化媒体营销手段传播谣言和诽谤信息的行为确实时有发生,也给一些企业带来不良后果。在整治网络谣言中,应避免把网络谣言传播与社会化媒体营销混为一谈。建议由相关机构或媒体牵头,主要互联网企业、

社会化媒体营销企业通过共同签署“社会化媒体阳光营销共识”等方式,对现阶段的社会化媒体营销进行自律。从长远来看,社会化媒体营销还应有相应的法规出台来规范。

5.转变观念,对于网络谣言治理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有充分认识。

一是转变认为能用“堵”和“删”的办法控制网络谣言的观念;二是转变网络谣言只是网络管理的问题的观念。我国的网络谣言泛滥现象发生在社会转型关键期和互联网快速发展期,有着特殊的社会土壤和传媒发展背景。因此治理网络谣言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单一的网络治理只能治标于一时,难以达到治本于长远。因此,既要对网络谣言进行整治,也要关注解决现实中的各种问题,消解谣言滋生的土壤。

6. 研究构建网络谣言治理与防范的社会化管理体系,把政府管理网络的这只“看得见的手”变成“看不见的手”。

互联网管理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让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协同作战,巩固网络辟谣的阵地。同时,培养和鼓励一批各行业的专业人士参与到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来,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及时发现和揭露虚假不实信息,帮助网民正确辨识谣言,增强网络的自净化功能。2012年4月,在北京网媒协会“抵制网络谣言共建网络诚信”的呼吁下,新浪、搜狐、网易等7家开设微博客的网站,组织自律专员参与举报网络谣言,一些政府网站和法人微博也积极建立辟谣平台,一些网民也自觉成立了辟谣网站和辟谣小组,这些都是社会协同抗击网络谣言的积极尝试。

第13篇: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倡议 抵制网络谣言依法文明

办网

4月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倡议,呼吁互联网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传播。倡议书说,网络谣言的传播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严重侵犯公民权益,损害公共利益,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希望互联网业界采取有力措施抵制网络谣言,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倡议书呼吁互联网业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为。积极响应“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制作和传播合法、真实、健康的网络内容,把互联网建设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平台。

倡议书希望互联网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对论坛、微博等互动栏目的管理,积极引导网民文明上网、文明发言,坚决斩断网络谣言传播链条。建立、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发布和传播流程,强化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站内容的甄别和处理,对明显的网络谣言应及时主动删除。

倡议书强调,要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

人员对网络谣言的辨别能力,督促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号召提供互动信息服务的企业,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真实身份认证的要求,同时要做好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安全工作,提醒各类信息发布者发布信息必须客观真实、文责自负,使每个网民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倡议书提出,互联网企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听取网民意见的畅通渠道,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提高社会公信力。希望广大网民积极支持互联网企业抵制网络谣言的行动,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发现网络谣言积极举报。

第14篇:网络谣言典型案例1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1.难忍男友家贫困,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

谣言:2016年2月6日,一位自称上海女孩的网友发帖称,第一次去江西农村男友家过年,因一顿年夜饭难以忍受农村的贫穷落后,连夜赶回上海。这篇帖子挑起了城乡差异、地域歧视等热门话题,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真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江西网信办公开辟谣,证实这是一则假消息。发帖者并非上海人,而是江苏省某女网民,因春节前与丈夫吵架,不愿去丈夫老家过年而独自留守家中,于是发帖宣泄情绪,内容纯属虚构。此事起源于个人泄愤,经过网民的大量转发和媒体的广泛报道,最终成为一起舆论事件。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2.公交车、银行营业点、顺丰快递门店等成失联儿童守护点

谣言:5月初,朋友圈、微博陆续流传“5月1日起,顺丰全国38万员工包括顺丰门店及嘿客门店将正式成为中国失联儿童守护站”。7月、9月又陆续有“公交车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中国银行营业点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等类似网络谣言,引发网民大量转发。

真相:各地警方、公交集团、银监部门、顺丰快递公司等分别对公交车、中国银行营业点、快递门店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的说法进行了辟谣,并提醒广大网民如有儿童走失应第一时间报警,以免影响案件侦办。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3.“暴雨后自来水会浊两三天”“政府决定放弃农村保城市”“某地已决堤”“抗洪官兵饮食供应不足”等涉雨情汛情网络谣言

谣言:7月份,全国普降暴雨,多地汛情严峻,防汛救灾任务艰巨。然而,个别网民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暴雨后自来水会浊两三天”“汤逊湖大堤决堤”“政府决定放弃农村保城市”“急需抗洪志愿者”“抗洪官兵饮食供应不足”等谣言大行其道,令灾情雪上加霜。

真相:针对以上谣言,各地网信、公安、水务、防汛等部门分别第一时间展开辟谣,保障防汛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在同舟共济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大家应对网上传言多加甄别,对不明来源的信息在权威部门发布前不转发、不传播,让网络谣言无处容身。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4.“G20峰会期间杭州城区大部分加油站将被关闭”“安保警察每人补贴10万元”“G20杭州峰会预算1600亿元”等涉G20峰会网络谣言

谣言:8月中旬,G20峰会召开前夕,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流传“G20期间杭州不能寄快递”“杭州周边300公里内,含有液体、粉末的快递不得进出”“G20峰会期间杭州城区大部分加油站将被关闭”“安保警察每人补贴10万元”“G20杭州峰会预算1600亿元”“西湖景区不准明火做饭,一律由公安配送”等围绕G20峰会的各类不实信息增多。

真相:浙江省、杭州市相关部门以及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浙江发布”已对上述传言逐一辟谣。G20峰会是举世关注的一大盛事,不法分子借机造谣,妄图扰乱民心和舆论。举报中心提醒大家,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不靠谱的消息莫轻信。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5.空军八一飞行表演队女飞行员在飞行训练中不幸牺牲,事故原因系“两架表演机空中相撞”“余旭歼-10只飞80个小时”

谣言:11月12日,空军八一飞行表演队女飞行员余旭在飞行训练中,不幸牺牲。事故初期,各种猜测性信息流传,以至于以讹传讹,由此产生了诸如“两架表演机空中相撞”“余旭歼-10只飞80个小时”等众多谣言。

真相:飞行事故的认定是一门科学,要用事实、数据说话,而不是靠脑袋猜测!据后来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两架表演机空中并未发生相撞;余旭不幸牺牲前,歼-10总飞行时间已接近500小时,飞行表演超过300小时。无论技术还是经验,余旭早就不是菜鸟飞行员。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6.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高收入群体,要加税

谣言:10月23日,一则“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的消息在多个公众号和朋友圈广泛流传,除了对加税的不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这一标准,也引发各种吐槽。

真相: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10月24日回应表示,这一观点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不存在以年收入12万元为分界加税的情况。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7.中科院震惊调查:30年1000高考状元下场悲惨,没有行业领袖

谣言:2016年高考后,一则很老的谣言又在网络上冒了出来,标题耸人听闻:《中科院震惊调查:30年1000高考状元下场悲惨,没有行业领袖》。声称调查了恢复高考以来的3300名高考状元,发现没有一位成为行业领袖。抽查全国100位科学家、100位社会活动家、100位企业家和100位艺术家,发现除了科学家的成就与学校教育有一定关系外,其他人所获的成就和学校教育根本没有正相关关系。

真相:6月29日,中科院官方微博“中科院之声”再次辟谣:“截图内容不实,此前我们曾多次辟谣。”更有甚者,将所谓的“中央科教院”说成是中科院。这些所谓调查都没有公布详实的数据,“下场悲惨”的说法更是毫无逻辑。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8.“北京雾霾中检测出60余种耐药菌,抗生素对其无效”“此次雾霾特殊可致人死亡”“微距镜头下的北京雾霾”等有关雾霾的网络谣言

谣言:12月份,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等地遭遇大范围雾、霾天气。“此次雾霾含有硫酸铵、可以致人死亡”“在4000流明灯光下用微距镜头拍摄的北京雾霾”“北京雾霾中检测出60余种耐药菌,抗生素对其无效”等围绕雾霾对网络谣言也在网上大肆传播。这些谣言伪装成科普文章,只告诉人们部分事实,却遮蔽了更多真相,危言耸听、流毒不浅。

真相:国家卫生计生委专家、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官方微博、果壳网等科普机构、专家分别对以上谣言进行科普辟谣。空气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科学论证,网络谣言只会扰乱人心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9.“引力波”引发宇宙射线 靠近手机可能造成伤亡

谣言:2月16日,一则“宇宙射线将贴近地球通过,可能对身体有害”的传言在微信朋友圈疯传,传言称:“今天晚上12时30分到凌晨3时30分,请务必关手机,危险的、高辐射的宇宙射线将贴近地球通过。所以,不要让你的手机靠近你的身体,可能造成伤亡或者损坏。”适逢11日美国科研人员宣布“探测到引力波的存在”,许多人将二者混为一谈,一时人心惶惶。

真相:北京师范大学“引力波天文学”教授张帆介绍,该传言“完全是无稽之谈”。宇宙射线指的是来自于宇宙中一种具有相当大能量的带电粒子流,这与“引力波”是两码事。而“监测到引力波”是指两个黑洞约13亿年前碰撞,两个巨大质量结合所传送出的扰动,于2015年9月14日抵达地球并被侦测到。中国电信客服人员表示,这类耸人听闻的传言有诈骗嫌疑,此前曾发生多起因为被骗关机导致亲友被人诈骗钱财的案例。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10.无籽葡萄是用避孕药种出来的

谣言:8月中旬,一段指称无籽葡萄是用避孕药培育出来的视频在朋友圈疯传,视频中一位“无名水果店”水果商贩在车内与人对话,称无籽葡萄都“沾了避孕药”不能给孩子吃,导致山东无籽葡萄大量滞销,愁坏了广大果农。

真相:对此,葡萄园主和农业专家均表示,葡萄无籽化栽培最常用的一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是赤霉素,与避孕药无关,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农业部相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葡萄栽培时使用赤霉素浓度极低,且从花期施用至葡萄采收要经历两三个月,先前喷施的赤霉素已基本降解。

尽管这些网络谣言已被相继澄清,但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干扰、对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却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消除。举报中心在此提醒广大网民,面对网络谣言,应当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情绪发泄,多一些较真拷问,少一些盲目转发。只有积极参与辟谣的人越来越多,阻挡网络谣言传播的防火墙才越来越牢固。

第15篇:高中作文认清网络谣言

高中作文认清网络谣言

篇1:话题作文“网络谣言”范文示例 话题作文“网络谣言”范文示例

话题作文“网络谣言”范文示例太子头上的 话题作文“网络谣言”范文示例

话题作文题目:请以“网络谣言”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2月2日在每日一评栏目发表该报评论员谢锐佳、丁永勋题为《让谣言止于真相,让群众掌握真理》的文章。文章如下:

让谣言止于真相,让群众掌握真理

春节期间,两则子虚乌有的消息在网上一度传得沸沸扬扬:一则于境外媒体,称北京地区存在发生核泄漏的危险;另一则虽没有这么耸人听闻,但也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国内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将实行“菜刀实名制”,顾客买菜刀需要出示身份证并登记备案。

很快,这两则消息得到辟谣或澄清。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明确表示:报道纯属无中生有,严重失实,核反应堆处于冷停堆工况,并没有运行,就更别谈核泄漏,以及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了;北京警方表示,除购买管制刀具需要出示身份证以外,北京并未出台任何关于“菜刀实名制”的新规。

近年来,从“抢盐”风潮到香蕉致癌等**,因不实消息传播造成的荒诞事件时有出现,无不对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干扰,给相关利益群体带来损失。事实证明,谣言面前没有赢家,增加社会运行成本,也会对普通公众的生活带来困扰和不便。不仅如此,一些谣言还对政府公信力造成损害。 社会生活需要信息传播,信息传播必须直面谣言的干扰。人们相信“谣言止于智者”“真相最有力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者的网络时代,在特定时空条件下,谣言也可能遮蔽真相,谣言有时候比真相更吸引眼球。

在网络环境下,悄然间,信息传播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作为权威信息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媒体,如何学会适应传播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如何让真相不被谣言遮蔽、真理不被谬说损伤,如何让真相跑赢谣言、让公众掌握真理,考验着传播链条上每一个环节。

要让真相跑赢谣言,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政府等权威部门要有作为。新的传播环境下,要求政务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有了质疑及时回应,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说、尽快说、如实说。发现谣言苗头,及时、理直气壮地公布真相,澄清事实,让真实、真相挤压谣言的空间,让谣言“见光死”。要遵循新的舆论环境下的现代传播规律,针对不同层次的受众采取不同的发布、沟通办法,注重传播实效,与群众诚恳交流,表达更加人性化,赢得更多受众认可。更重

要的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带头遵纪守法,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不断提高公信力。

要让真相跑赢谣言,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媒体要负起社会责任。相对于自媒体,公共媒体如果采信和发布不实信息,其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危害面更大。因此,在当今信息更加多元,但也可说是鱼龙混杂的网络时代,公共媒体更要睁大眼睛,对信息的真实性小心求证,不能为了争时效、抢眼球而放松把关,助推谣言传播。

要让真相跑赢谣言,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有赖于公民提高甄别谣言的能力,培养成熟理性的心态,承担公民责任。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公众不再只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也可以成为传播者,也承担一定的传播责任。所谓“谣言止于智者”,作为一名公民,要做到“智”,就要有意识地锻炼提高辨别谣言的本领,要提升自己独立判断的能力,不要人云亦云,避免成为谣言的接棒者、传播者。一个成熟理性、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对那些看起来有点耸人听闻,而消息又不甚权威的信息,不妨多留个心眼,让信息多“沉淀”一会,过过脑子,有条件还可以自己求证一下,不要轻率地把似是而非的信息传播出去。

公民不仅可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还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地缘优势、专业优势,

主动参与阻击谣言,消除谣言。“谣言粉碎机”“真相挖掘机”等民间组织对谣言的反制就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这也是民间力量自发承担传播责任的体现。

要减少谣言的产生、传播,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还要让真理战胜谬误。要有正确的是非观、美丑观、善恶观。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依然可能对真相视而不见,依然可能对谣言坚信不疑。所以,公共机构和媒体,还承担着传播真理、凝聚共识的社会责任,要通过各种方式、途径理直气壮地宣扬正确的是非观、美丑观、善恶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相、真理要大声讲,要用理性态度、科学观点消解偏激的情绪、固执的偏见,让错误的价值观、不实的谣言没有生存的空间。

总之,开放多元的传播环境下,要让真相总是跑赢谣言,让群众充分掌握真理,要求公共机构和每一个公民,都要做负责任的传播者,形成有责、有序的传播新秩序,使社会变得更加健康、成熟起来。 篇2:网络谣言

话题作文“网络谣言”范文示例

话题作文题目:请以“网络谣言”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2月2日在每日一评栏目发表该报评论员谢锐佳、丁永勋题为《让谣言止于真相,让群众掌握真理》的文章文章如下: 让谣言止于真相,让群众掌握真理

春节期间,两则子虚乌有的消息在网上一度传得沸沸扬扬:一则来源于境外媒体,称北京地区存在发生核泄漏的危险;另一则虽没有这么耸人听闻,但也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国内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将实行“菜刀实名制”,顾客买菜刀需要出示身份证并登记备案

很快,这两则消息得到辟谣或澄清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明确表示:报道纯属无中生有,严重失实,核反应堆处于冷停堆工况,并没有运行,就更别谈核泄漏,以及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了;北京警方表示,除购买管制刀具需要出示身份证以外,北京并未出台任何关于“菜刀实名制”的新规

近年来,从“抢盐”风潮到香蕉致癌等**,因不实消息传播造成的荒诞事件时有出现,无不对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干扰,给相关利益群体带来损失事实证明,谣言面前没有赢家,增加社会运行成本,也会对普通公众的生活带来困扰和不便不仅如此,一些谣言还对政府公信力造成损害 社会生活需要信息传播,信息传播必须直面谣言的干扰人们相信“谣言止于智者”“真相最有力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者的网络时代,在特定时空条件下,谣言也可能遮蔽真相,谣言有时候比真相更吸引眼球 在网络环境下,悄然间,信息传播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作为权威信息来源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媒体,如何学会适应传播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如何让真相不被谣言遮蔽、真理不被谬说损伤,如何让真相跑赢谣言、让公众掌握真理,考验着传播链条上每一个环节

要让真相跑赢谣言,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政府等权威部门要有作为新的传播环境下,要求政务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有了质疑及时回应,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说、尽快说、如实说发现谣言苗头,及时、理直气壮地公布真相,澄清事实,让真实、真相挤压谣言的空间,让谣言“见光死”要遵循新的舆论环境下的现代传播规律,针对不同层次的受众采取不同的发布、沟通办法,注重传播实效,与群众诚恳交流,表达更加人性化,赢得更多受众认可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带头遵纪守法,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不断提高公信力

要让真相跑赢谣言,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媒体要负起社会责任相对于自媒体,公共媒体如果采信和发布不实信息,其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危害面更大因此,在当今信息来源更加多元,但也可说是鱼龙混杂的网络时代,公共媒体更要睁大眼睛,对信息的真实性小心求证,不能为了争时效、抢眼球而放松把关,助推谣言传播

要让真相跑赢谣言,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有赖于公民提高甄别谣言的能力,培养成熟理性的心态,承担公民责任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公众不再只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也可以成为传播者,也承担一定的传播责任所谓“谣言止于智者”,作为一名公民,要做到“智”,就要有意识地锻炼提高辨别谣言的本领,要提升自己独立判断的能力,不要人云亦云,避免成为谣言的接棒者、传播者一个成熟理性、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对那些看起来有点耸人听闻,而消息来源又不甚权威的信息,不妨多留个心眼,让信息多“沉淀”一会,过过脑子,有条件还可以自己求证一下,不要轻率地把似是而非的信息传播出去

公民不仅可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还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地缘优势、专业优势,主动参与阻击谣言,消除谣言“谣言粉碎机”“真相挖掘机”等民间组织对谣言的反制就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这也是民间力量自发承担传播责任的体现

要减少谣言的产生、传播,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还要让真理战胜谬误要有正确的是非观、

美丑观、善恶观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依然可能对真相视而不见,依然可能对谣言坚信不疑所以,公共机构和媒体,还承担着传播真理、凝聚共识的社会责任,要通过各种方式、途径理直气壮地宣扬正确的是非观、美丑观、善恶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相、真理要大声讲,要用理性态度、科学观点消解偏激的情绪、固执的偏见,让错误的价值观、不实的谣言没有生存的空间

总之,开放多元的传播环境下,要让真相总是跑赢谣言,让群众充分掌握真理,要求公共机构和每一个公民,都要做负责任的传播者,形成有责、有序的传播新秩序,使社会变得更加健康、成熟起来

该文章转自[阿呆语文网]:/1010/111905.asp 篇3:2012年高考作文备考的10个战略热点

2012年高考作文备考的10个战略热点

基本内容与形势: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认清事物本质与真相;加强网络监管;稳定与发展;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纯洁的人性;食品安全;关注基层民生;下基层;百姓真实的生活,真实生活记录;草根成名;农民工;感动中国人物;郭明义的事迹;杨善洲事迹;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事迹;礼义廉耻;谈孝;朱之文的努力等。 基本话题:

理性看问题;党的艰难历程与改革方向;对话与沟通;善良之心;智慧;成长;道德;情感;社会;尊重自然;自律与慎独;责任;诚信;真实;本真;读书;创新;知我罪我,唯有春秋;敢于承认现实;宁要微词,不要危机;不要盲从。 几个热点:

不盲从,有自信;毒胶囊,无责任,要有职责;叙利亚问题,显示中国大国负责任的态度,要对话,不要武力;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半个世纪以来,承载着崭新社会制度的道德向往,雷锋精神总能在人们心中激起最广大的共鸣。

——讲道德。青年要懂得真善美,懂得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从年轻时起就培养讲诚信的良好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要自立。青年要善于独立思考。 1.理性

不盲目,有个性,有理性。不盲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纯洁网络空间。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党性不动摇。薄熙来等人就没有守住党性的底线。

党的高级干部和其家人身上发生如此严重的违法违纪现象,令人感到非常震惊。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案件再一次告诫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中吸取教训,深刻反 思,切实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还要切实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坚决防止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坚决禁止乱议论、乱打听、乱传播小道消息,以及不负责任地说三道

四、评头论足,坚决不听、不信、不传各种政治谣言特别是网上政治谣言,确保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划清界限,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

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人民日报》文章)

“迷失了人生方向,丧失了做人底线,很容易陷入违法犯罪的歧途。”面对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人们每每发出这样的反思。

这些教训对全社会是个警醒,对领导干部来说更显得重要。为了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完成引领一方发展、谋求民众福祉的重任,需要对领导干部有更高要求。升华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的思想境界,才能树立正确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锤炼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道德操守,才能抵制各种诱惑,筑牢拒腐防变根基;彰显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的事业追求,才能不断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政者,正也。”做官先做人,为政先修德。领导干部如何立身做人,不仅是个人修养问题,更是关系为政用权、事业发展的重大考验。领导干部立身以德为本,从政以民为基,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不仅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对身边群众、社会风气也是一种很有说服力的积极引领。反之,如果忘记做人之本、抛弃从政之基,“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能不称其位,其殃必大”,不仅毁了自己,更会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对此,不可不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邓小平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培育出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 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西柏坡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大庆精神、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内容的联系:没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失去了方向和灵魂;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失去了内核和主题;没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失去了精髓和主旋律;没有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失去了价值坐标和道德标准。

在中国古代,先秦典籍《管子?牧民》就提出过“国之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后来,“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之说融入儒家思想之中,成为中国传统的核心价值体系。

唐五代时有冯道其人,一生历五朝事十一主,宋人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痛斥此人为不义之徒:“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欧阳修强调的是朝廷大臣尤其不能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否则天下必乱,国家必亡。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爱好和平。我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着丰富的和合思想,形成了“和为贵”、“亲仁善邻”、“讲信修睦”、“协和万邦”等崇尚和平的理念,培育了热爱和平、宽厚包容. 团结统一。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具有忠实于民族整体利益、维护国家统一的价值取向,具有各个民族和睦相处、友好相待、共赴国难、共渡难关的优良传统。、不尚暴力的民族性格。

勤劳勇敢。中华民族从来就是勤劳勇敢的伟大民族,在谋求生存和发展中形成了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不畏艰险、不屈不挠的精神。在中华民族的意识中,勤劳勇敢是兴国立世之本,是兴家立业之宝。“天道酬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仁者必有勇”、“见义勇为”等,是我们民族一直信奉的古训。

自强不息。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不懈奋斗精神,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坚贞刚毅精神,有“大禹治水”、“精卫填

海”、“愚公移山”的不屈不挠精神,有“天命不足畏、天道不足惧、祖宗不足法”的变革求新精神。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历经挫折而不屈,屡遭坎坷而不馁,靠的就是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

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孕育和形成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伟大时代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极大弘扬,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崇尚和谐的观念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互助奉献的风尚日益浓厚,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不断增强。这一切,体现了时代精神的丰富内涵,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民紧跟时代、振兴中华的精神风貌的主流。

要坚决克服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居安思危、奋发图强;坚决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勇于创新、昂扬向上;坚决克服惧怕困难、畏首畏尾的思想,锐意进取、勇往直前。要从深化对世情、国情、党情的科学认识中解放思想,从认清目标、明确任务中解放思想,从对比先进、查找差距中解放思想,以思想的大解放带动事业的大发展。 3.要有知耻之心

(不知耻的现象:毒胶囊、工业明胶制造;地沟油;甲醛保持鱼虾新鲜;瘦肉精;染色馒头;三聚氰胺奶粉;化学污水随意排放;食品毒性添加剂;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等等) 小悦悦现象

前些时,凤凰卫视中文台报道广东佛山市,一辆面包车,在大街上前轮压过四岁女孩小悦悦下肢,车停两三秒后,直往前开,后轮又压一遍,然后飞速逃离。随后路过现场车 辆,绕道而行,路人也是熟视无睹,过了片刻,一位拾荒老妇从远处跑来,把小悦悦拖到旁边,呼叫悦悦家人,可能是悦悦妈妈赶来,抱上孩子奔赴医院抢救,三天后小悅悦死亡。几亿网民遣责司机、路人泯灭良知,丧失人性,颂扬拾荒老妇。 见死不救

江苏太湖游艇事故追踪:发生在 2012年4月4日中午的苏州太湖快艇事故,已造成4名上海交大大学生死亡多人受伤。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不为人知的细节被呈现了出来。昨天,一段令人极度心寒的视频由某卫视播出,引起强烈反响。苏州当地调查部门昨天透露,肇事船老大凤某及另两艘重载船的驾驶员已被刑拘。视频显示,快艇靠岸后,有学生发现同伴可能落水,请求船老大返航救人时,居然遭到这名船老大的冷漠拒绝!同时他还一再辩称“肯定没有(人落水)”。本报记者采访当地其他快艇船老大时获悉,拒绝施救的就是肇事快艇的驾驶员。 局长路遇伤者停车救人

东莞凤岗公安分局局长罗建军加班至晚上9时,驾车行驶在返回的路上,同行的还有几位同事。突然,罗建军发现路边躺着一个人。“太危险了!”职业的敏感性促使罗建军局长立即靠边停车查看情况。下车后,他发现躺在地上的男子身上多处擦伤,头部血流不止,他判断该男子系交通事故受伤且肇事司机已经逃逸。由于该路段来往货车较多,为避免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罗建军局长迅速指示同行民警将所驾驶的车辆停靠在伤者后方20米处,亮起应急灯,警示途经车辆注意。同时,立刻指示指挥中心调度

110、120及交警大队迅速到场救治伤者及展开事故调查。 局长反被指是肇事司机

此时,位于路边的工厂有很多下晚班的工人路过,迅速围拢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其中包括伤者的妻子张某兰。张某兰发现伤者是其丈夫后,失声痛哭,并责问罗建军局长为什么救护车还不来,张某兰的工友还一度将罗建军局长围住,有些工友还对罗建军局长称:“你就是肇事司机,不然哪有那么好心救治伤者?”罗建军局长拿出工作证表明身份,解释说:“本起交通事故确实不是我造成的,你们放心,在救护车到来之前我不会离开,同时我向你们保证,我的同事一定会尽快将真正的肇事司机绳之以法。”

第16篇:当谣言傍上网络

当谣言傍上网络

椒江二职沈明燕

【活动理念】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得到了广泛的流传。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网络媒介的“草根性”和“便捷性”给网民提供了自由发布信息的平台,同时也客观造成了网络谣言具备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范围越来越广、危害越来越大的特点。

学生也是网民,而且是心理和行为没有完全成熟的网民,他们面对形形色色的网络信息,没有鉴别真假的意识和能力,做事较盲目和冲动,很容易成为网络谣言的追随者,虚假消息传播的主力军。

【活动目标】

1、认知目标:通过活动,能了解网络信息的复杂性;认识网络谣言和网络正能量。

2、情感目标:通过活动能体会网络谣言的危害,网络正能量的力量。

3、行为目标:尝试着分辨网络信息的真假,并成为网络正能量的推动者。

【活动重难点】

重点:学生学会正确对待网络信息

难点:学生能够鉴别网络信息的真假,不盲从

【活动对象】

职高高一学生

【活动过程】

一、活动导入

寓言故事:《牛是怎么死的》

师:牛最后是被什么给害死的?

生:谣言、传言

师:那我们来看一下,什么叫“谣言”。

谣言定义: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 ....

在网络遍及的今天,我们同学的很多信息都来自于网络,谣言也开始利用网络这个渠道的便捷性和普及性发挥着它的更大的威力,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当谣言傍上网络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又该如何对待?

二、活动内容

(一) 看一看

1.网络谣言案例:

紧急通知:最近不要在外面吃东西,尤其是大盘鸡、烧烤和凉拌菜!

2.小组讨论

生活中网络谣言的案例

(二)说一说

1.网络谣言的危害

对个人: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

对社会: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

师:网络谣言不仅仅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我们不经意间的转发、评论其实也是要负上一定责任的,我们来看看散播谣言的法律责任

2.散播谣言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例:谢晋名誉侵权案

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最近,由于“地震谣言”,导致山西晋中、太原、吕梁、长治、阳泉等地部分群众走出家门、涌上街头躲避地震,该谣言严重扰乱人心,和当地的生活生产秩序。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在2月25日,对5名散布“地震谣言”者行政拘留的处罚。

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师:当然网络上的信息并不全都是谣言,也有许多真实的信息、正义的力量通过网络的渠道来进行传播、扩散,这正是所谓的“网络正能量”。

(三)网络正能量

1.网络正能量事件

①宁波 “网络最美四姑娘”:10月1日上午,69岁的李金国老人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行至江东区百丈东路和江东北路路口时,被一辆公交车撞倒,头部顿时血流如注,老人失去了知觉。这时,先后有四位姑娘聚拢过来,蹲在地上对老人进行施救。四人中一个拿起手机打120,一个从包里掏出卫生棉给老人止血,一个用手垫在老人头部,一个给老人做心肺复

苏,动作娴熟,配合默契。这关键的五分钟给老人争取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事后,宁波全城发起了“寻找四姑娘”的行动,先后找到了四位善良又低调的姑娘。“最美四姑娘”的事迹首先从网络上的一张照片开始,网友们的关注让事件传播得越来越广,四位最美姑娘也最终找到了。

②杭州 “最美司机”吴斌:5月29日中午,沪宜高速上,一辆大客车从无锡返回杭州途中,一块铁片击碎挡风玻璃刺入大巴司机吴斌的腹部,导致其整个肝脏破裂。面对飞来横祸,吴斌临危不乱,忍着剧痛完成了靠边停车、停车拉手刹等保障动作,用生命的最后76秒拯救了24名乘客的性命。微博上吴斌最后时刻冷静操作的视频被公开后,网友纷纷点蜡烛寄托哀思。杭州数十万人为他送行。

③温岭女教师虐童案

2.小组讨论

小组讨论分享网络正能量事件

师:现在我们明白网络信息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那我们面对看到的新闻、信息等该怎么做呢?

(四)辨一辨

小组讨论: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我们该怎么做?

总结:

1.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2.查阅书籍、网络,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增长自身的知识

3.认真分析信息的来源,信息的发出者等方面

三、总结

面对网络,我们应该保持理性,避免盲从,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成为网络正能量的推动者!

第17篇:抵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抵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热点材料】

●一段时间以来,网上连续发生多起传播谣言事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歼——10B战机试飞坠毁”、“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云南绝症男子连杀8名村官”、“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等。目前,发布上述谣言的微博账号已被注销,刊发谣言的相关网站已被责令整改,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恶意编造谣言者予以行政拘留。

●近期,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对16家造谣、传播网站予以关闭。

●2012年2月27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牵头,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信部、公安部等9家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从3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

【角度透析】

1.网络谣言频频出现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

(1)误导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严重破坏社会诚信。

(2)污染社会文化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

(3)严重损害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

(4)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5)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浏览并传播谣言等不良信息对上网者有哪些危害?

(1)危害身心健康,不利于个人成长和进步。

(2)使人不思进取,沉迷于不良诱惑,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使人无视法律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和谐。

3.简要说明国家整治网络谣言和低俗信息的必要性。

依法治国的我国的基本方略,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

网络谣言误导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导致信任危机,污染社会文化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和谐。

(意义)国家对加强对互联网谣言的整治力度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形成健康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利于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公安机关依法对恶意编造谣言者予以行政拘留,这说明了什么?恶意编造谣言属于那种违法行为?

说明:(1)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

(2)我国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3)法律有强制力保证实施。

是一般违法行为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编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国家行政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5.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属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哪个方面?除此以外,未成年人还享有哪些特殊保护?

(1)社会保护。

(2)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

6.编造网络谣言违背了做人的哪一基本要求和原则?

违背诚信守则。诚信的基本要求是对人守信、对事负责,要实事求是的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而编造和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违背了对人守信对事负责的基本要求和事实就是的原则,是不讲诚信的表现。

7.为打赢遏制网络谣言之战,政府、网站、网民、受害当事人分别应该怎么做?

(1)政府:加强立法,完善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互联网信息的审查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谣言不攻而破。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网民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自律诚信上网的自觉性。

(2)网站: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封堵技术漏洞,不给谣言滋生提供土壤。

(3)网民:增强法制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道德修养,要诚信做人,对人守信对事负责,要事实就是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做到文明上网,不发布、传播谣言;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于那些来源含糊、似是而非、危言耸听的信息,要善于分辨,不听、不信、不传播,做到对他人负责。发现网络谣言要及时举报,担负起一名“网络公民”的责任。

8.运用所学知识对利用互联网造谣的行为加以评析

道德角度:(诚信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实在在做事是个人得以立足和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实事求是地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是诚信的出发点,诚信要求我们对人守信、对事负责。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是道德素质低下的表现。

法律角度:作为公民必须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同时,要增强义务意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言论自由权,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容易导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是没有履行义务的体现,是法制意识淡薄的表现。

9有人说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在网上随意表达自己的言论公民的自由。请对这句话加以评析。

错,是法制意识和道德素质低下的表现。是要权利不要义务的行为。世界上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虽然公民依法享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但是必须正确行使言论权利,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要增强义务意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是在行使权利时没有履行义务的体现,会导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影响社会稳定,是法制意识淡薄的体现。所以作为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要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意识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10.请运用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知识,谈谈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做一个合格的网民。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题。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要积极行使言论自由权,依法维护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同时要正确行使言论权利,在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

利,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总之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要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意识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11.为了让同学们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请你就安全上网提几点建议。

(1)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资料,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

(2)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是非能力和抗诱惑能力。

(3)文明上网,遵守道德和法律。

保护智力成果权

1.对购买盗版书籍或手机的行为加以评析:

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购买盗版书籍或手机等是侵犯智力成果权行为,是对他人劳动的不尊重,既违法也不道德。这样会主张制假售价行为,挫伤著作者或发开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科技创新。而且盗版商品往往质量存在问题,还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

2.有人说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买不买盗版商品是消费者的自由,请你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加以评析。

这种观点错误,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法制意识的表现。世界上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虽然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但是消费者要正确行使权利,在行使自主选择权时要增强义务意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而消费者购买盗版商品是侵犯他们合法智力成果权的行为,做了法律禁止做的,是违法行为。

第18篇:中考热点抵制网络谣言

七台河市第八中学 2012年中考冲刺 专题十九 抵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1网络谣言频频出现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

A误导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严重破坏社会诚信

B污染社会文化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

C严重损害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

D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浏览并传播谣言等不良信息对上网者有哪些危害?

A危害身心健康,不利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

B使人不思进取,沉迷于不良诱惑,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C使人无视法律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D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和谐

3简要说明国家整治网络谣言和低俗信息的必要性

A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B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推动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

C有利于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D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E有利于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人价值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公安机关依法对恶意编造谣言者予以行政拘留,这说明了什么? A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B我国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C上网也要遵守法律这一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5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属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哪个方面?除此之外,未成年人还享有哪些特殊保护?

A社会保护

B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

6编造网络谣言违背了做人的哪一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第19篇:打击非法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

情况汇报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灵武市“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争当全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伟大实践,确立在银川市争创一流、在全区争先进位的“双争”目标,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做到经济发展增速不减,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不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态势。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4起,同比下降26.9%;死亡13人,同比下降23.5%,占全年控制指标24人的54.2%;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7起,同比下降52.8%,死亡13人,同比上升8.3%,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4.6万元,同比上升29.9%;火灾事故217起,同比下降23.6%,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同比下降45.3%;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国务院《通知》下发以后,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精神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18号),对各 1

乡镇、部门、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先后组织建设、交通、工业商务等部门举办《通知》精神宣贯班5期240人次,重点从企业管理人员最敏感的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入题,组织重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系统学习了《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9月3日开始,我市集中组织对辖区煤矿、化工、冶金行业企业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都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工序、岗位安全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完善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执法行动6次,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行为16起。一是制定了《灵武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打非工作重点,细化部门分工,为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先后两次组织市委、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安委办对各部门打非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安委会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先后两次召开

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打击打“三非”、防“三违”、治“三超”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整合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三是健全完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将打非工作纳入全市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使打非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继续深化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成果,充分利用移动电子警察、测速车等现代化监测设备,采取交通管制、随时变换检查地点等方式,疏堵并举,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610多人次,查扣车辆627辆,暂扣无证无牌摩托车237辆,行政拘留97人,罚款100多万元。在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多起,罚款6.8万多元,行政拘留5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认真吸取银川市“1.29”、“5.29”西塔酒店用品市场和银川旧货市场两起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了全市“百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三合一”建筑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物流、仓库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121家,发现火灾隐患240余处,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50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三停”、强制封停隐患单位5家。煤矿专项整治方面。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的方式,增强检查的实效性,共帮助企业整改隐患75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13份。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

关闭两个攻坚战,严格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10万吨以下煤矿的通知,制定方案,组织对辖区内昊盛等3个矿井实施了关闭,并督促高闸煤矿投资1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万吨/年的扩能改造。非煤矿山专项治理方面。结合矿产资源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石采砂行为7起,查扣装载机17台,对东任路两侧两家砂石厂实施关闭。从制度建设、作业环境、安全距离和开采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共下发《整改指令书》29份,督促整改隐患48条。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工程分包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施工方案擅自组织施工、更改设计的违法行为,加强塔吊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方面。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生产、流通、储存、使用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气瓶的检验检测,切实落实气体生产企业、加气站等各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彻底治理气瓶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了气瓶充装、使用不当和报废气瓶引发的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全力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9月17日,我市召开了第四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暨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20号)等四份文件,深入分析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对十一期间、中阿经贸论坛

以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全市安排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行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公安消防牵头,组织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加油站、民爆公司、商场、网吧以及宝塔、宝丰、甲醇厂、马莲台电厂等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当场责令整改隐患171处,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23份。二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安监、供电等部门对辖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19个,责令停止施工4个,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7份,责令整改隐患52处。三是由城区街道办牵头,组织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电气修焊、石材加工等168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责令整改隐患310处。四是深刻吸取区内外及我市“8〃2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及时召开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发【2010】7号),组织对辖区内各条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进行了排查,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治理,采取强化路检路查、增设测速照拍系统、警示标志、减速带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另外,各乡镇、文化旅游、电力、供水等部门按照全市的安排部署,分别在本辖区、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50家,整改隐患820处。目前,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在进行。

(五)加快步伐,稳步推进煤矿“六条生命线”建设

目前,全市5家煤矿中除佳能煤矿、京盛煤矿正常生产外,其他煤矿都正在进行技能改造、新井建设。根据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的有关文件要求,9月1

2日,我市组织对辖区煤矿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矿井“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都已经建立,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矿领导班子配备不完整等问题,存在以中层生产管理人员代替领导下井的现象,对此,检查组当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纠正,责令限期改正。关于煤矿井下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目前除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系统尚待落实外,其他四项系统都已形成,运行正常。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促煤矿企业六条生命线建设落实到位。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防死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20篇: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县制定了《2011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Ⅰ号、Ⅱ号行动,对传销活动进行集中排查摸底。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国共产党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台),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条),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县范围内集结。

由于周边县市都在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我县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帐和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城关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无传销社区创建已达到全覆盖,乡镇已创建小圩村为无传销村示范点。

六、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打击传销经费没有达到最低3万元保障,经费不足是制约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

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认真巡查,摸清涉嫌传销活动规模,时间,人员等情况,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清剿传销窝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传销违法的特征及危害;通过案例直观地说明传销的具体表现和规律;保障各项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打击传销,使传销的苗头萌芽予以打击。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打击网络谣言工作汇报
《打击网络谣言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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