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专轮舞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全称是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轮舞协会。辽宁交专团委下的组织,并接受辽宁交专团委的领导。
第二条协会宗旨: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为轮滑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培养技术精英推广轮滑运动。增添校园生活的乐趣,感受轮滑运动的魅力,利用轮滑运动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让同学们从中得到锻炼;把轮滑运动引进平凡校园生活,体验极限,缔造自我;让我们能更好地将轮滑运动带给大家而共同遵守这个章程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三条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包括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下设综合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等。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四条会议制度
各类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
(1)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准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在会前请假,否则作缺席论处。各部门部长做好考勤记录,其余例会由副会长或组织部负责考勤。
(2)各项会议均需做会议记录,各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其余例会由副会长或组织部负责记录。
(3)各部考勤和会议记录每学期期末交给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整理和管理。
第五条档案管理制度
1:大型活动档案
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一周,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报告,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负责部门要收集整理好活动的各类资料,并递交书面的总结报告。 2:活动获奖档案
每项设有奖项的活动必须提交专门的获奖情况报告,由活动组织部门在活动结束一周内递交。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六条使用经费严格按照协会财务制度,各部门开展活动之前一周应先递交一份经费预算报告,经副会长审核后,报会长批准,并记录存档。
第七条活动经费报销必须在该项活动结束之后一周内完成,活动的负责部门在报销时必须提交该项活动的财务开支报告,经会长审核后由组织部存档,否则一般情况下不予报销。
第八条报销单据必须是发票,报销单据应在背面注明经费项目及经手人签名。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九条为表彰先进,促进广大会员刻苦训练,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争创佳绩,协会会根据协会领导团安排优秀协会干部,优秀会员,协会活动积极份子,具体评选办法在评选前另行公示。
第十条对于不之行协会的决议,消极怠慢工作,违法违纪的协会干部和会员,协会领导团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会给以取消干部职称或者会员资格。
第十一条 奖励和处分材料都要存入会员档案,协会拥有对奖励及处分的最终解释权。
第六章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权利
1: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的工作有评议,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4:有参与组织策划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三条义务
1:必须遵守会章
2:积极参加协会的工作活动,维护协会的利益和声誉,积极为协会作贡献,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安排,认真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
3:向广大同学宣传协会的活动计划,鼓励同学们参加协会的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轮滑协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