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 社团活动优秀标兵
申
报 材 料
院系:公安分院
班级:
申请人:
社团:
2013年3月27日
优秀社团活动标兵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是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2011级侦察2班的魏文博同学。现担任2012级国旗护卫大队副队长一职。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妥善处理好学习与社团工作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并得到老师与同学的一致好评。本人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优秀社团活动标兵的评选条 件,故提出改份申请书。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现将本人及带领国旗护卫大队取得的成绩介绍如下:
一.2012级国旗护卫大队被评为“十佳社团”。 二.2011年获得首届皇台杯达人秀冠军。 三.2012年圆满完成校运会倒功操表演。
四.2011年参加西北师大青协,农大国旗班联谊会。 五.2012年开学初举办《国旗法》宣传活动。 六.2012年举办安宁区各大高校国旗班篮球交流赛。 七.2012年举办与兰州大学国旗班交流会。 八.2013年国旗护卫大队被评为“十佳社团”。,
九.20
11、2012年国旗护卫大队成功完成了每周以及各种大型活动的升旗仪式。
十.2013年国旗护卫大队21名队员被选入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警务实训团。 十一.2012年国旗护卫大队受兰州城市学院国旗班特邀训练指导。
十二.国旗护卫大队担任每届自考生、体改生的军训任务。 十三.国旗护卫大队积极参加校团委分团委各种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在此期间,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巨大进步,本人所取得的成绩如下:
一.2011年新生军训中被评为军训优秀学员; 二.2011--2012学年荣获政法学院校级三等奖学金; 三.2012年“三下乡”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教官; 四.2012年“警务技能大比拼”中荣获三等奖。
现将申请优秀社团活动标兵,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现。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魏文博 201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