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学生手册

发布时间:2020-03-03 06:42: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填空

1.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

2.邵阳学院校训:明德、求真、共生、超越。

3.邵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特等、甲等、乙等、丙等。

4.学生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以及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5.邵阳学院学生奖励评定、违纪处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保障学生申诉权的原则。 6.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7.学生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饮食店、商店进餐或购买食品,注意饮食卫生。

8.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的核定条件之一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月学习、生活费用(包括衣、食、日常必需品等)在300元以下,家庭学生特别困难学生则在200元以下。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的评定程序:本人申请-班级初评、公布-系(院)评定、公示-填写审批表-主管学生校领导审批。

10.学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责令其改正,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给予纪律处分,性质恶劣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者,应从重处分。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有过错责任者,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使其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按《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执行。

1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12.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学校有关机构应当最迟在举行时间的4小时前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13.未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学生不得组织和参加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14.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侵害国家、学习和个人的正当权益。

15.违章用电管理规定在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私接电源、使用高功率用电器者,除按规定没收电器和收取管理费、赔偿损失外,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凡因违章用电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未酿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后果特别严重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6.一学期考试有3门以内(含3门)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于下学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不参加正常补考的视为补考不合格。毕业考试课程和补考不合格的课程,在毕业前再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在成绩表中一律登记为60分。

17.禁止学生进入异性宿舍,确需找人,一般由值班员传呼。特殊情况下,经值班员同意并登记方可入内。

18.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类型包括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9.综合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

20.未经批准从事维修、加工、推销等经营活动,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经劝阻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1.未经批准组织同乡会、同学会,对组织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2.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寝室床具和用品或将公物搬出学生宿舍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纪律处分。

23.在校园内未经批准擅自摆摊经商或以各种形式推销商品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商品。 24.无特殊情况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

25.故意打人或纠集他人共同打人者,不论何种原因,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简答

1.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士学位。

①凡违反《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的具体行为者。

②在校期间收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或

2次以上(含2次)严重警告处分者。

③全学程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含选修课和考查课)在

70分(不含70分)以下者。

④全学程(含降级试读)必修考试课程补考(或重修考试)门数在

5门以上者。

⑤因其他问题,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2.简述《邵阳学院学生违纪考试作弊处理条例》中关于给予考试违纪和作弊者处分的相关规定。

①违反考试纪律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补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②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补考,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③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人参加考试的,均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④凡组织作弊或作弊行为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⑤凡顶撞、辱骂、殴打、威胁、报复监考人员等态度特别恶劣的作弊考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⑥在校期间考试作弊累计两次的,均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凡违反邵阳学院学生违纪相关条例受处分者,同时还要给予下列处罚。

①取消受处分者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 ②取消受处分者学年评先评优资格。

③在留校察看期间的学生不能参与评先评优和评奖学金。

④享受奖学金的学生,如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从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⑤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取消国家助学贷款和缓交学费资格。

4.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中设立的奖项。

I.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 ③校内奖学金 II.其他奖励 ①三好学生 ②优秀学生干部 ③优秀毕业生 ④单项奖

5.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①每件寝室必须有寝室文明公约和轮流值日表,明确目标及责任。每个学生应搞好个人卫生,并积极搞好寝室卫生。 ②每件寝室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打扫,并按时将垃圾倒入楼道里的垃圾桶内,不准扫在走廊上。

③公共卫生和每栋楼的环境卫生由清洁工打扫,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标准”要求做好。

④公共卫生要求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垢、无垃圾、无痰迹、无死角;大小便池内外干净、无水垢、无堆积便纸、无堵塞;洗脸间无积水、无饭菜残渣等。

⑤严禁向门外、窗外等公共场所乱丢瓜果皮、纸屑和乱倒剩饭剩菜等。 ⑥严禁随地吐痰、擤鼻涕,严禁在楼道内和洗漱间大小便。

⑦严禁在楼内外乱写乱画、乱踏乱刻、乱张贴、乱牵挂,不得在楼内、寝室内打球。

⑧清洁工具由宿管部门统一配备,定期使用,以旧换新。

6.被评为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的学生,除了要符合一般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①学习成绩在同专业年级排名第一,且每门功课平均成绩在

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②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第一。 ③考查课程成绩我为良好以上。

④本科大三以上(含大三)学生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应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水平。

7.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向受理申诉的机关递交申诉申请书,并附上学校作出的决定(复印件)。申诉书的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①申诉人的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及其他基本情况。 ②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 ③提出申诉的日期。

注: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院团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5】5号文件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共有几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①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②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③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④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⑤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⑥名利修身,团结友爱 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⑧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9.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②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④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及贷学金的相应义务。

⑤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0.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①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②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④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⑤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⑥违反学校规定,严重违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⑦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11.试述在校期间学生请假期限和手续。

①请假②请假③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3天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辅导员批准。

4-7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由系(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④请假8-14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系(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由校学生工作处批准。

⑤请假14天以上者,按程序审批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⑥学生请假应以严掌握,原则上不超过两周。

12.邵阳学院学生文明寝室评比办法中对寝室纪律有哪些要求?

①学校卫生、纪律检查过程中无妨碍公务行为。 ②寝室内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③在寝室内无生火、做饭、违章用电等现象。 ④不准往楼下泼水、扔杂物,不准往走廊上倒水。 ⑤不能损坏、私占或将校内校具搬出校外。

⑥自习时间不准在寝室内打牌、玩游戏,影响他人学习。 ⑦不可以留宿异性。

13.学生有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缓考:

①直系亲属病故,需请假回家者。 ②因病不能坚持参加考试者。

③一个学期内因病住院误课较多,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病愈后离考试时间较近(一个月内),无法安排补课者。

④参加省、市竞赛,无法避开正常考试者。

⑤参加全国性自学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而与学校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者。

14.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①一学期有5门(含5门)以上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后累计还有8门以上(含8门)必修课程不合格的。

②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③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④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⑤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15.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学校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①因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要求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当年6月份参加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第三条规定要求者。

②学生毕业后三年内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者(不包括在职研究生和专业硕士)。

③学生毕业后五年内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县(市)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或者两次获得中学校级优秀教师称号,或者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排第一),或者省级行业组织的奖励(排第一),或者取得发明专利权的(排第一)。

④结业学生在一年内返校重修或参加补考,成绩合格并达到《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要求者。

16.每学期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①一学期累计旷课②一学期累计旷课

11至20学时或擅自外出2天者,给予警告处分。 21至30学时或擅自外出3-4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③一学期累计旷课④一学期累计旷课

31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5-7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1至50学时或擅自外出8-10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⑤一学期累计旷课

50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10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7.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扰乱学生宿舍管理秩序者,给予下列处分。 ①擅自留宿非本寝室成员者,给予警告处分分;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留宿异性或留宿于异性寝室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②扰乱学生宿舍管理秩序,对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③学生宿舍楼内焚烧物品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④学生私自租房或外宿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一学期私自外宿

2晚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7晚者,给予记过处分;8晚以上或在校内外私自租房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⑤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18.利用麻将、扑克、桌球、电子游戏、网络等工具组织赌博、参与赌博或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条件者,给予下列处分。

①初次参与赌博或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条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②再次参与赌博或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条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③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学生宿舍电脑使用管理。 ①电脑需合理放置,不得占用他人桌椅,不得违反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的学习、工作和休息,不得在学习时间玩电子游戏及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②电脑原则上只能用于学习和工作,严禁安装、观看、传播反动、淫秽、违反国家法律的游戏、图片、文件、VCD等,违者按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③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程序或进行其他破坏性活动,有上述行为并造成破坏者,按国家有法律规定和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④使用电脑的寝室必须注意安全用电,不准乱拉电线和网线,乱按插座,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不良后者,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⑤电脑作为贵重物品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注意防尘防潮,注意防盗及电压变化。电脑在寝室里发生被盗、意外损坏,责任自负,能确定肇事者的由肇事者负责。

三.论述

1.甲学生周末带女生进入男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出门阻止,甲男生不但不听劝阻反而辱骂宿舍管理员,请问该行为要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答:①该生行为已违反了《邵阳学院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例。

②根据《邵阳学院违纪处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其辱骂宿舍管理员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学生手册

学生手册

学生手册

学生手册

学生手册读后感

学校学生手册

学生手册心得

学生手册学习心得

#学生手册》练习题

学生手册评语

学生手册
《学生手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关于学生手册 学生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