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第四小学“文明之星”评比细则
一、班级的评比及奖励办法
1.每班每天评比基分为5分(每周25分),其中学习1分、卫生1分、纪律1分、礼仪1分、两操集会1分。在此基础上对表现好的班级进行加分。
2.每天统分一次, 按每周统出总分,一周内按积分高低评选出 “文明之星”班级13个(学前班1个,一——六年级各2个,周总分低于95分班级不能评选为“文明之星”),下周一在公布栏内公布,遇到放假顺延。
3.每月一统计,每月各班实得分(每周次获得“文明之星”的班级每月给该班级文明分加5分)为该班月实得分,用于核算班主任劳务费。
4、每期一累计。按全学期积分高低评出13个“文明示范星”班级(学前班1个,一——六年级各2个)),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加分实施细则
(一)、学习,求实创新,团结奋进。(每天加3分),有如下现象之一者则扣1分。
1、早上到校后未自觉在教室读书学习;课内外作业不及时认真完成;每天活动课未按学校要求开展。
2、室内外墙报未及时更新,有乱涂乱画现象。
3、不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未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不积极向红领巾广播站投稿。
(二)、卫生,人人动手,垃圾入桶。(每天加3分),有如下现象之一者则扣1分。
1、教室天花板上有蜘蛛网、内外有乱涂乱画、地面有痰迹、有纸屑,玻璃、窗台有灰尘,餐桌不干净整洁,桌椅和清扫工具(扫帚、铁铲、拖把、垃圾桶等)摆放零乱。
2、清洁区未按时打扫干净,检查时地面有果皮纸屑,所属清洁区内的花圃、宣传窗、体育器械等公共设施不洁净,清洁区课间保洁不好。
3、未遵守校园塑胶跑道十不准,学生个人卫生习惯不好,有乱倒垃圾,乱扔垃圾,乱涂乱画,随地吐痰,楼上倒水等不良现象。
(三)、纪律,齐抓共管,严明守纪。(每天加3分),有如下现象之一者则扣1分。
1、有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及财产(花台、树枝、花草、围墙、墙壁、桌椅、门窗)的,追赶打闹,同学之间打架,攀爬树木,翻越围墙私自出校,进入教师宿舍楼、施工场地,不讲究公共秩序,上下楼梯拥挤、未靠右行。
2、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早晨来校在校门口吃东西或把食物带入校内。
3、未按时散放学,家长到校内接送学生(学生伤痛不能行走除外),放学时未整队,队伍不整齐,班主任未送学生出校门。静校后,发现有学生在校内逗留。
(四)、礼仪,学会生活,以礼待人。(每天加3分),有如下现象之一者则扣1分。
1、在校园内交流沟通未使用普通话,有语言不文明现象。
2、穿戴不整洁、未佩戴少先队员标志。
3、不尊重老师,老师调查、询问情况不积极配合,遇到老师及来校客人不主动问好、围观起哄。
4、有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现象。
(五)、两操集会,准时到达,看快静齐。(每天加3分),有如下现象之一者则扣1分。
1.做课间操和参加集会未做到快静齐,有无故不出操、不参加集会现象。班主任未跟班组织。
2.做操不认真,听会纪律差、随便进出会场,散会后地上有垃圾,进出场中途散队。
3.做眼保健操动作不规范、整齐。
(六)、其它加分(不封顶)
1、好人好事正面影响较大,给学校荣誉带来较好影响的;敢于检举揭发打架、偷盗、抢劫、敲诈、乱丢乱扔等不良现象,一次加0.5——5分。
2、全校、处室、各教研组的各项集体活动按名次(奖次)从高到低分加
10、
7、5分。
3、各年级组对某一项活动的加分有异议时,请年级组组长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组织者,协商解决。
(七)、重大事件
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该班当周的班级管理得分为零。
1、进电子游戏厅玩电子游戏或进网吧玩电脑游戏的。
2、学生吸烟或下河洗澡的。
3、凡邀朋结友,打群架、斗殴的,或把不三不四的人带进校园的,或威胁、辱骂、打击报复值日生及其他同学的。
4、在校园内外做违法乱纪的事,如偷盗、抢劫、敲诈等坏事损坏学校名誉的。
5、学生有重大伤亡事故的。
6、其它不可预料影响较大事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为重大事件的。
三、班主任劳务报酬发放
班主任劳务报酬=(基本津贴+生均津贴+20元×文明班次数)×考核得分
1、基本津贴:80元/班/月+班级人数
2、生均津贴:0.80元/生/月
3、考核得分=月班级实得分÷月班级应得分
4、每月考核分≥0.960时,考核分作1计算。
5、班主任病事假,劳务费由代理班主任享受,计算公式为:班主任劳务费*1/22*请假天数。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