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化学与药学系
请假申请单
___老师:
化学与药学系___级___班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假原因,要写明详细原因,不能简单写成生病或因事),需请假到_________(学生动向,省、市、县/区),请假时间为2012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离校期间学生一切安全事宜等将由家长全权负责。
特此申请!
家长签字:______(手写签名)
家长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另附:《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请假办法》部分条款摘录: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以及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或者超过请假期限者,视为旷课。
第四条:学生请假(含三天、中间若跨越节假日也含在内)以内由辅导员审批;请假4-10天(含10天、中间若跨越节假日也含在内),由辅导员经手,系主任审批;请假11-20天(含20天、中间若跨越节假日也含在内),由所在系提出书面处理建议,学生处领导审批;请假21-30天,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请假期满,应履行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第八条: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在正式的请假单(或证明)上标明请假原因、请假人以及请假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和批准人。无极特殊情况,所有请假单必须在请假前开具,不得事后补开。
第九条:学生因病请假者,在校期间需出示校医室或制定医院诊断书;开学前因病请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第十条:考试期间及节假日前后一般不受理传真、电话等方式的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系领导批准。
传真号码:0756-7626397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化学与药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离校请假申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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