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第十一届学生体育节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汕头大学体育部。
2、承办单位:汕头大学学生足球协会。
二、参加单位:
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院、至诚书院。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4月3日—5月9日
地点: 汕头大学足球场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0学期注册的汕头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二) 队员必须是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
(三) 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目比赛者均可报名参赛。
(四) 参赛队报名,通过审核,可以获得代表本院队参赛资格。
(五) 各参赛运动队领队必须是本院管理干部或老师担任。
五、参加办法和报名时间:
(一)以学院(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至诚书院入住学生只能代表至诚书院参加比赛,如果违反规定,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
(二) 各参赛队必须在2010年3月24日前,向学生足协报名。每队限报领队一人、教练
员1人、运动员22人(号码须为1-35号,并与报名表相符),必须加盖学院公章,送交学生足协B113并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到08gztan邮箱。
(三) 报名时必须将队名全称和简称填写在报名表上,报名表在整个比赛中有效,如更换教练
员、运动员,必须事先报学生足球协会获批准,方可参赛。
(四)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在当场比赛前,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学生证》,并接受当场裁判员和比赛监督的审查,否则,将不允许参赛。
(五)报名联系人:谈国柱电话:13417049554 房间; B113;邮箱08gztan
(六)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
(1)根据2009年体育节比赛冠军、亚军为种子队,分为:A
1、B
1、两个小组。
(2)其余参赛的八支队伍抽签决定:A
2、A
3、A
4、A5;B
2、B
3、B
4、B5。
(3)每组5支队伍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各小组名次。
(4)周末、周日赛制。
(二)第二阶段:淘汰赛
A1VSB2组;A2VSB1组;胜出的球队进入决赛,争冠亚军;负的球队争三四名。
(三)决定名次:
(1)小组循环赛:
①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以全部比赛的积分决定名次;
②如出现两队以上(含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A、相互间的胜负。
B、相互间的净胜球。
C、相互间的进球数。
D、抽签。
(2)淘汰赛:
①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
②如80分钟为平局,则以互罚球点球决定胜负。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汕大足球比赛纪律处罚办法》。
(三)比赛使用5号球,由体育部指定,并给予赛事提供。
(四)全场比赛为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五)所有报名的22名运动员且符合参赛资格都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教
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11名运动员和7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允许每队替换7名运动员(位置不限),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六)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
罚除外)。
(七)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
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八)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体育部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
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80分钟(包括罚球点球)。
(九)每队必须备有一套统一颜色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
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穿胶钉球鞋,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体育部作出决定。
八、奖励办法:
(一)按比赛成绩奖励前三名。获得比赛前8名的单位,分别按
18、
14、
12、
10、
8、
6、
4、
2分记入各代表团总分。
(二)比赛评选出\"最佳运动员\"、\"最佳射手\"、\"最佳教练员\"、\"最佳守门员\"、\"最佳新
人\"、\"最佳裁判员\"。
(三)设\"双赢竞争优胜队\"奖:
1、评选1队。
2、具体评选办法:
(1)各队评选总分为50分;
(2)违反《汕大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有关条规者,视情节扣1-5分; (3)各队在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一次扣2分,红牌一次扣5分;如
因情节恶劣,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的运动员并受到赛区纪律委员会的进一步处罚,取消该队评比资格;
(4)比赛结束,总分最高的队获得\"双赢竞争优胜队\";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
相等,比赛名次优者列前。
九、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裁判长由体育部选派,裁判员由学生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如需更换
必须经体育部同意。
(二)比赛监督对赛区有关比赛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协调;其主要职责为:支持召开
由赛区有关部门、比赛队主教练和裁判长参加的联席会,审查运动员比赛资格,检查比赛场地及相应设施;协助赛区做好赛场管理工作;监督裁判员执法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体育部报告。
(三)裁判员自备服装和鞋袜。
九、比赛的管理
体育部全面负责足球比赛的组织和管理,承办比赛学生足球协会全面负责赛场的组织管理工
作。
十、赛区纪律委员会
(一)受体育部体育节组委会委托,学生足球协会成立纪律委员会,由比赛监督与协会秘书
长和各参赛学院的领队11人组成,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体育部备案。
(二)赛区裁判长不参加赛区纪律委员会工作。
(三)赛区纪律委员会将依据和参照《汕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处罚办法》处理赛区工作人员
和运动员的违规违纪事件。
(四)如比赛过程出现重大违规违纪事件,体育部有权追加处罚。 十
一、比赛有关商务
体育部拥有比赛商务工作的所有权,电视转播、新闻宣传报道权以及与比赛相关的权益。
有权转让和授权汕大学生足球协会或其它单位。 十
二、比赛报告
学生足球协会在比赛结束后,必须认真写出比赛各项工作报告和竞赛总结并拷入软盘,
在比赛结束后10天内交给体育部王家君老师。 十
三、未尽事宜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汕头大学第十一届学生体育节足球比赛报名表
参赛队:领队:主教练:
参赛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