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见2010年比赛安排)
二、参加单位:小学、初中、高中各部2010—2011年报项单位
三、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男、女各12人。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经注册后,凭本人2010年新版运动员参赛证方可参加比赛。
3、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白色)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号码规定为4—15号。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比赛的具体办法待报名后根据参赛队数再作安排。
3、比赛用球:火车头701型(小学),兰华L8800型(中学)
五、决定名次办法:
1、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如弃权不得继续参加余下比赛,原已与其他各队比赛的成绩均无效,不记小组名次和比赛名次。
2、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名次列前。如遇3队(或3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各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场数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小组赛中全部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小学、初中部男女均取前八名,高中部男女均取前六名。不足录取名次时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发给奖牌与证书。只有一个队报名时则取消该项比赛。
2、小学、初中部按60、
48、
36、30、
24、
18、
12、6计分,高中部按
42、30、
24、
18、
12、6计分,分别计入总团体分。
3、设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1、以比赛的补充通知为准,报名逾期作自动弃权论处。报名时,各参赛单位均按统一印发的各单项比赛报名样表的格式进行填报,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表中的每一栏。报名表必须采用电脑打印(一式两份),打印后须经学校领导审查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才有效。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随意更改或补充,对不符合参赛要求的运动员不再通知,视作放弃。
2、各部报名时应随报名表上缴有关运动员的相关材料,内容包括: (1)运动员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全队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1份(需医务部门检查、盖章)。 (3)参赛代表队全体运动员(七寸)半身免冠合照1张。
3、报到日期、地点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通知。
八、其他:
1、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2、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另行安排。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