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2018年上半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先急后缓、节省投资”的原则,申请市政府批准对2018年上半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现将其中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招标日期
计划2018年3月组织完成招投标。因涉及绿化工程的季节性原因,申请市政府批准提前开标,并根据市政府的批复意见和财政局对概算审核情况择定开标日期。
二、项目概况
2018年上半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包括以下项目:旗城路西段绿化项目、安阳河路绿化项目(拟定植树节现场)、新城片区道路绿化项目、昭德路弘润管线沿线绿化补植项目、城区公园绿地及主次干道行道树补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近三年有已竣工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额不低于200万元),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为保证按期竣工,每家企业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工期要求
工程开标后即组织建设,2018年4月底完成可施工地段苗木栽植,2018年5月底前全部竣工,养护期至2020年年底。部分 1 地段涉及市政工程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竣工时间。
五、项目预算
工程初步概算约1760万元,最终的价格以财政部门审计价格为准。
六、采购方式及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拟委托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开标会议由市公管办依法组成监管机构对该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监管机构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公管办、园林局以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
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基准价采用综合平均法确定,原则上投标报价偏离值最少者中标。
七、拨款方式
该工程建设由市财政投资。基本的付款进度是: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付至中标额的30%;2019年6月付至中标额的60%;2020年年底工程终验合格后付清所有工程款。为缓解财政资金压力,规划设计费2%、监理费2%拟从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八、各方责任的确认
本项目建设由市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园林局负责施工监理、现场技术指导和工程监督,工程验收由住建局、财政局、财政评审等部门参加。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