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寺二中2012-2013学年法制教育计划
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学年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以法治教,保障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目标
1、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让每名学生不断提高和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2、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
3、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彻底铲除学生中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体措施
1、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1) 每两周在班级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在学生中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每学期至少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3)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4) 根据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大地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不受侵犯,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内的发生。
2、利用班会进行法律、案件的品评与讨论。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
(1)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
(2)开展“以大欺小,反对校园暴力”等主题班会。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强,能够运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3、组织学生到社区进行法制宣传,起到宣传法律、打击犯罪的目的。
4、及时做好待进生的转化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杜绝违法犯罪的发生。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