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卫生院药品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县卫生局:
我院根据上级《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药剂科成员任成员的自查小组,由于我院没有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以对医院的其他药品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2011年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截止目前,没有出现任何差错事故,乱用情况。自查小组对2011年上半年处方书写与剂量逐方检查,基本符合规定要求。所有药品做到了帐物相符,保管严格,每月盘点,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验收登记,出库严格核对登记。
通过自查,我院还有许多问题和上级要求相差甚远,今后我们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整改。
盂县路家村镇清城卫生分院
2011年9月8日
《清城卫生院药品使用情况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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