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购房落户政策
余杭区购房落户有关政策规定:
按照“居住地登记和人户一致原则”,凡在余杭区各镇乡(街道)建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购房入户户口迁移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证,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余杭区,在购房处城镇落户。购房入户房产证上所有人为2人以上共有的,须经核查限迁其中一户家庭成员;购置二手房落户的,原户籍人员户口须迁出。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1、《户籍迁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2、落户申请书;
3、迁入地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申请人、登记(迁移)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关系要有结婚证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15周岁以下;在校生宽至18周岁,要有学生证明)要有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个以上子女要有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计生部门的有关证明;
6、商品房(含二手房)要有本人房产证;自建房要有本人房产证或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按揭房要有公证书和契证;
7、申请人登记迁移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的调查意见。
8、其它有关证明。
摘自:房产权证服务网 www/fcfuwu/com
按照“居住地登记和人户一致原则”,凡在余杭区各镇乡(街道)建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购房入户户口迁移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证,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余杭区,在购房处城镇落户。购房入户房产证上所有人为2人以上共有的,须经核查限迁其中一户家庭成员;购置二手房落户的,原户籍人员户口须迁出。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1、《户籍迁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2、落户申请书;
3、迁入地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申请人、登记(迁移)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关系要有结婚证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15周岁以下;在校生宽至18周岁,要有学生证明)要有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个以上子女要有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计生部门的有关证明;
6、商品房(含二手房)要有本人房产证;自建房要有本人房产证或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按揭房要有公证书和契证;
7、申请人登记迁移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的调查意见。
8、其它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