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协议双方: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唐山广鑫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遵化市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乙方负责其供热范围内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甲方负责监督、指导和验收等,为保证该改造任务的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下达的改造任务进行施工,施工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乙方改造资金由热用户、乙方自筹和国家热计量改造补助资金组成,其中国家热计量改造补助资金由乙方负责申报,甲方负责审核、把关。
3、乙方须将国家热计量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负责乙方改造工程的验收工作。
5、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该补助资金拨付给乙方,乙方提供票据,补助金额为31.2480万元(叁拾壹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 。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2010年5月 11 日2010 年 5 月11 日
《协议热计量(建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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