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软环境建设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企业工作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改进企业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违反行业禁令、工作纪律等规定的,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并在单位公开检讨。
二、被公司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或被局通报批评2次以上(含2次)的部门,取消部门年终评先资格。
三、凡因服务不到位,对软环境建设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以下处罚:
1、办事拖拉,导致服务对象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引起服务对象不满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在公司作公开检讨,并罚款100元。
2、对不能办的事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引起服务对象不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在公司作公开检讨,并罚款100元。
3、态度生硬、蛮横而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在单位作公开检讨,并罚款100元。
4、因违反企业软环境服务承诺,导致承诺未能兑现并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违诺责任人除承担服务对象经济损失外,罚款200元,并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
四、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推诿无故拖延不能按时完成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五、上班考勤按考勤制度执行。
六、公司每半年对各部门软环境建设及工作效能进行考核。考核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组成,采用无记名投票测评方法评分。
七、考核内容及分值
1、部门相互配合情况:15分
2、领导交办工作情况:15分
3、完成重大工作部署情况:15分
4、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情况:15分
5、执行工作纪律及行业禁令情况:15分
6、办事及工作效率情况:10分
7、工作服务态度、服务质量:15分
《企业软环境建设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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