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通讯报道奖励措施
为鼓励教师踊跃投稿,推进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经中心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奖励措施。
凡在党报党刊(含共青团)、教育报刊、党委政府主办的网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办的网站、各级电视台、电台发表的正面宣传报道本单位的稿件,都实行相应奖励。
县级:10元/篇,300字以上20元/篇;
第一版20元/篇,300字以上30元/篇。
市级:20元/篇,300字以上30元/篇;
第一版30元/篇,300字以上40元/篇。
省级:30元/篇,300字以上60元/篇;
第一版60元/篇,300字以上80元/篇。
国家级:100元/篇,300字以上150元/篇;
第一版200元/篇,300字以上300元/篇。
在网站上发表的减半计算,在其他组织或团体主办的报刊上发表的减半计算。相同内容在不同级别报刊或网站上发表的,则以最级别计算一篇。
此奖励措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七江乡中心学校
《七江中心学校教育通讯报道奖励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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