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演 出 合 同
合同编号:xxxxxxx
甲方: 泸州市农业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泸州市江阳西路
乙方:泸州飞翔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泸州市江阳区康平路综合楼4号门市
甲、乙双方在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灯光音响演出租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演出时间:2011年x月x日
二、演出地点:
三、进场时间:2011年x月X日
四、设备租赁总金额为RMB:
五、付款方式:
1、2011年x月x日活动演出结束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清全款,金额为万元整(¥20200.00),如逾期未付款,甲方每天按总金额的5%作滞纳金付给乙方。
六、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前,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好进入活动现场施工的相关手续。并明确一
名工作人员和乙方进行工作联系。
2、甲方负责提供表演场地所需的电源,并把电源接放在舞台边上,保证舞台制作工作的正常
开展。
3、为了保证舞美制作如期顺利完工,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前,甲方必须把活动现场有影响舞台、舞美背景安装的相关位置硬件设施移走(垃圾桶、装饰物等)。
七、乙方责任:
1、配备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在2011年x月1x日16:00前完成灯光音响施工及安装。
2、委派专业人员对灯光、音响及焰火设备进行操作,保证活动现场的演出效果。
3.乙方在搭建灯光音响架和安装灯光音响设备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之时间、金额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不按合同执行工作,甲方须按总额的100%赔偿给乙方作为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作违约,将按总金额的100%作为赔偿金。
3、乙方设备一旦进场,若甲方临时终止演出,甲方就须按合同总金额支付给乙方。
4、甲方提供的电力不足和安全保卫工作不到位所造成演出中断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如在施工、排练、演出过程中因声音干扰等影响到周围环境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租赁设备及制作清单上的实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合同签属地法院提请诉讼解
决。
十三、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演出效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单位: 泸州市农业银行
甲方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
乙方单位:泸州飞翔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代表(签字):电话号码: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