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甲方:鱼塘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旗屯村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旗屯村承包修建黄旗屯至大园公路的承包合同
黄旗屯至大园公路一条联乡通村断头公路,该公路长1公里,现经鱼塘乡人民政府与旗屯村委会共同商讨研究决定,该公路由鱼塘乡人民政府(甲方)承包给旗屯村委会(乙方)修建,修建资金拾万元。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达成如下协议:
一、修建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元月15日
二、质量要求:乙方负责该公路的山石爆破开挖。
三、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四、付款方式:开工前拨付总款的50%,余款部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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