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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五、财务部分)

发布时间:2020-03-02 04:35: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财 务 部 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粮库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粮库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粮库章程有关规定,结合粮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粮库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 全,努力提高粮库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粮库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粮库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粮库财务主管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粮库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粮库 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粮库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

204 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205 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一、为适应中央储备粮油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储粮总公司XX分公司直属库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规范》,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单位办理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照本办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06 单位负责人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一、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总公司、分公司各项财务管理规定等。

二、确定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

三、组织、拟订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四、组织、领导本单位财务活动。

五、依法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机构负责人,配备、充实会计工作人员。

六、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迫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七、对认真执行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财经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八、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207

帐务处理程序

一、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

二、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编制记帐凭证并签章,会计人员根据单位经济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编制记帐凭证并签章。

四、汇总时(每十日一汇总)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进行汇总记帐,月末进行结帐。

五、按照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清晰且编报及时。

六、定期对经济业务进行分析、对比,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08

内部牵制制度

一、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

二、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票据。

三、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和银行票据不得同时由一人兼管。

四、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任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五、单位购买材料物资应由保管人员开具入库手续,由财务人员和保管人员分别登记入账。

六、发出材料时,应经主管主任和使用科室负责人批准,器材保管填写出库单,经办人员领用,由财务人员和保管人员分别登记入账。

七、单位发放工资,应由综合科提供出勤天数,财务科按照工资标准编制工资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出纳入员分发工资。

209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须符合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各项原始记录的填制、签章、传递、汇集、反馈必须符合单位内部制定的手续传递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负责人要对各项原始记录认真审核,看其格式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项目是否齐全、传递程度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并及时整改。

四、资料保管人员对各项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完整,如有保管不善,造成原始记录丢失、损毁,须承担相应责任。

210

计量验收制度

一、计量器具在交付使用时,要办理相应的变接手续并建立相应的计量设备档案。

二、计量器具的使用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使用保管维护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保证计量器具专人管理、专人维护。

三、计量器具要及时校验,并定期或不定期请计量部门对本单位使用的器具进行校对,确保计量准确无误。

四、计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211

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一、财产清查盘点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包装物、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往来账项和货币资金等。

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应由主管领导,财务部门会同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三、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对于货币资金应做到日清月结,并不定期的抽查。

四、对库存商品、包装物、材料物资等流动资产,要对其实际库存,半年盘点一次,确保账实相符。

五、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长期使用资产,一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六、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亏、毁损或报废的财产,应分清责任及时处理,资产损失金额超过5万元的(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等),需书面向单位领导报告;对于盘盈的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单位负责人处理。

212

成本核算制度

一、本单位按照国家下达的收购计划直接收购的中央储备粮,其入库成本按国家规定的收购价加收购费用确定。

二、移库调入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成本,按调出方的入库结算价加移库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

三、计划内进口转中央储备粮的入库成本价,按到岸价加税金和进口环节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合理费用包括:外贸环节费用、定额损耗、港口中转费、手续费、运杂费、包装物摊销、粮油商品及费用借款利息等。

上述三项业务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核定费用的差额,进入企业当期盈亏,不得计入中央储备粮成本。

四、根据国家下达的中央储备粮油动用计划,加工为成品粮的,按实际耗用原粮价格加运费、装卸费、税金、合理利润及扣除加工收回副产品收入后计入成本。

五、轮换销售的中央储备粮、以轮入储备粮的实际收购价作为销售成本,中央储备粮库存成本不变。

213

定额管理制度

一、定额管理的范围包括:各项利润计划完成定额,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定额,工资定额等;

二、定额指标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以前各期的定额水平和本期应考虑的具体情况,做到有效、科学、可行、合理。

三、加强对成本费用的定额管理,努力做到降低成本费用的耗费,增收节支。

四、自觉做好工资总量管理工作,自觉检查本单位工资总量使用和工资内收入分配情况,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每季末要分别对定额指标进行全面或者有重点的考核,及时处理定额指标在完成中出现的新问题。

六、年度终了,应根据单位定额完成的实际情况对定额指标进行全面考核,同时修改制定下一年度定额指标,使之更加合理。

214

收购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粮油收购任务,并做到准确、及时结算,特制定本办法。

一、粮油收购资金申请

为了保证粮油收购资金及时结算,由财务科负责向农行提款。

二、收购票据的传递

每日根据开具的收购票据,由业务科负责将检验单第二联、检斤单第三联、收购凭证第三联(售粮者留存)交由结算员进行登记,将收购凭证第一联交由统计员进行汇总。

三、收购票据的核对

1、核对原则:必须坚持每日一核对,做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

2、核对办法:结算员根据转来的收购凭证按送粮单位和个人逐车进行审核,并将检验单、检斤单、收购凭证逐项进行校对,核对无误后进行汇总登记,结出每日收购数量和累计收购数量,并与业务科收发员按送粮单位和个人汇总的数量进行核对;统计员根据转来的收购凭证分仓号进行汇总,结出每日收购数量和累计收购数量,并与业务科收发员和保管员分仓号汇总的数量进行核对,与结算员核对每日的收购数量和累计数量。核对中出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反馈相关人员,进行纠正。

四、资金结算

1、个人结算粮款时,送粮者凭收购凭证第二联(结算联)到财务科进行收购票据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收购凭证第二联(结算联)留存, 215 由结算员根据核对无误的收购票,开具收购发票,并将发票联交售粮者,记帐联交付款员付款,统计联交统计员留存,农发行留存联由结算上报农发行信贷员;付款员根据结算员开具的代购发票审核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付款。

2、单位结算粮款时,送粮单位凭收购凭证第二联(结算联)和开具的销售发票到财务科进行收购票据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收购凭证第二联(结算联)留存,并将收购凭证第三联(售粮者留存)交售粮单位。销售发票由结算员复印三份,一份交统计员留存,一份由结算员留存,一份上报农发行信贷员,原件交由付款员付款;付款员对售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审核其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审核无误后付款。

五、收购进度上报

1、统计员根据核对无误的收购凭证按照分公司要求及时上报分公司,上报前必须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2、结算员根据核对无误的收购凭证第二联(结算联)、收购发票第四联(农发行留存)、售粮单位销售发票(发票联)复印件按照农发行要求及时报送农发行核打收购单据,上报前必须交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3、统计员、结算员必须将每日的收购数量和累计收购数量分仓号、分售粮单位和个人报单位领导及科室负责人。

六、收购票据的装订、归档

结算员每日汇总后,将收购单据按送粮单位和个人进行分类归档,月末按照送粮单位和个人将收购单据进行装订,每册附每日收购数量汇总表。

216 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

一、会计核算形式:本单位的会计核算组织体系实行集中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并结合本单位经营规模、特点,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原始凭证的管理:

l、原始凭证的格式设置,除以固定格式外,结合财务核算的要求,可根据《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内容,灵活设置原始凭证格式。

2、原始凭证的填制应做到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

3、原始凭证的审核首先应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其次应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会计科目、账簿的设置:

根据《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统一设置、使用会计科目,并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217 会计账簿设置分为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账、库存商品账、费用明细账、往来明细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l、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会计档案工作。

2、做好对存档的数据软盘、程序软盘、光盘、输出的账表、凭证和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做好对软盘、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3、会计档案应及时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装订整理。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每月装订一次,会计账簿每年装订一次,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应由财务科编造移交清册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4、会计档案应设置归档登记簿、目录登记簿、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5、需要须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外部借阅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时,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借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注销借阅手续。

6、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期限保管。

218

7、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综合科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审查;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8、销毁档案前,应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核对,销毁档案时应由综合科会同财务科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单位负责人,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219

现金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下列情况可用现金支付:

1、职工工资及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单位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奖金。

4、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图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收购粮食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一千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除上述现金使用范围外,其他款项确需支付现金的由主任签批后,方可办理。

三、库存现金不能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限额。若因特殊情况,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现金出纳应及时向会计机构负责人反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通知保安公司,做好安全工作。

四、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交银行,不准坐支。

五、支取大额现金时,出纳人员应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汇报,由保卫人员陪同前往,以保证安全。

六、一切现金收支都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不准以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白条冲抵库存现金。

七、非出纳人员不得办理现金收付及保管业务,特殊情况下,确须 220 其他人员代为收付时,应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八、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现金开支范围和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整的业务,拒绝收付款。

九、现金出纳人员应对现金的管理负主要责任,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现金短款时,应负赔偿短款责任,并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现金长款时,应经主任批准做长款处理。

221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一、出纳员负责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和签发支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发支票。

二、单位开立的账户不能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三、办理收付款业务,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

四、单位银行账户应由足够资金保证支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五、出纳员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各种支票和付款凭证,及时编号顺序登记,支票或付款凭证一旦丢夫,应及时向银行申请挂失。

六、出纳必须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发现未达账项,及时查找原因,确保账实相符。

七、建立支票领用簿,用以登记支票的领用、签发、核对、清查等情况,支票领用人办理完经济业务后,应及时报账或归还未使用支标,出纳每日应对支票领用情况进行核对,清查。

222

库存商品管理制度

一、库存商品包括国家专项储备粮油、保护价粮等。

二、粮油购进:售粮人进库后,化验员将取样员抽取的粮食样品,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开具凭单、填写收粮日期、交粮单位(或个人)、运输单位、车号、粮油名称、粮食水分、杂质、容重(或不完善粒)等级及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扣除等项目,并由取样员、化验员签字。将本凭单交售粮者;司磅员依据售粮者所持单核对车号,无误后检斤过磅,并由司磅员填写车号、毛重项目;保管员依据售粮员所持凭单填写入粮仓号、毛重项目;保管员依据售粮者所持单填写入粮仓号、件数、包装物名称项目,并由收粮人、该仓负责人签字;粮食入库后,司榜员将空车称重,再计算付款重量,并由司磅员签字;每日收粮结束后,由业务科核算员将当日收购凭单,按交粮单位(或个人)分别汇总,报送财务科结算员,结算员对收购单据的收购数量进行审核,并准确计算结算金额;统计人员对报送凭单的收购数量审核无误后,按入库仓号进行汇总上报统计报表,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调整,财务科复核员对售粮者的结算凭单位全面审核,在确认无误后,由结算员开具粮油收购结算凭证,给付价款,并与统计相核对,确保会统数字相符。

三、粮油销售: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售货合同,并将其中一份送交财会人员。业务人员根据财务人员开具的出仓通知单,填写出库计划单,内容包括仓号、出仓数量、发往地点、货位号等,交发粮人员。对外单位带车购粮,由司磅人员开具出库磅码单,内容包括:仓号、皮重、车号。对非标包过磅的,司磅人员开具出库磅码单净重后,由业务 223 人员按照此净重开具发货交验单,司磅人员然后将出库磅码单转收发粮人员。对标包过磅的,司磅人员按照净重折算每包重量,核对是否有误,对有问题的,及时通知业务人员。司磅人员每日将出库数量打印一份,交财务人员,并对过磅车辆做好原始记录。业务人员每日填写出库日报,交统计人员,并记录出仓数量、金额。财务人员根据业务人员的销售合同,做到款到发货,并认真核对客户所送的汇票,确认无误后,计算出库数量,开具出仓通知单,交业务人员。财务人员负责审核每日业务人员及发粮人员所送的日报表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分清责任,核对无误后,填写汇总日报表送有关领导,财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结算工作,若发生结算错误,由财务人员全额赔偿。

四、每一会计年度末由财务科牵头会同业务科进行库存商品的清查工作,实地测量库存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与实际库存数量核对,同时与库存商品账、统计报表、保管台账相核对,以达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224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较低的、使用期时间短。容易破损的各种用具物品。

二、低耗品的计价方法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三、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

四、低值易耗品购进,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科具体负责购进。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财务科和综合科同时设置低值易耗品明细账。领用时,综合科负责填制一式二份的出库单,财务科和综合科各存一份,并凭此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每月月末保管员填报低值易耗品领用明细表,报财务科进行核对,每一会计年度末由财务科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核对库存实物是否和账面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25

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一、材料物资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保管器材、电工电料、消防器材等。

二、材料物资的计价方法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三、材料物资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批准,采购人员具体负责采购,对所购材料物资实行货比三家,使所购物资质优价廉。

四、材料物资购回后,保管员根据购物发票与实物进行核对,填制一式二份的材料入库单,入库单应注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份由材料保管员留存登记库存材料台账,一份交采购人员,采购人员凭材料物资入库单、购货发票报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销,财会人员根据材料入库单登记库存材料明细账。

五、领用材料物资时,领用人填制一式二份的材料物资出库单,经主管科长签字,主管主任审批后,到器材库领用,每月末材料保管员按领用物资类别和领用科室编制材料物资领用汇总表,并附上出库单的第二联报财务科。每年

6、11月份由财务科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材料物资进行盘点,核对库存实物是否和账面一致,作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26

流动资产管理

一、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粮库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二、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 整。粮库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三、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四、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六、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站长-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七、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 227 短期投资必须在粮库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228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国家投资新建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房式仓60年、浅圆仓70年、立简仓80年、铁路专用线20年;其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平均按14年、汽车8年;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电传机、打印机、移动电话3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执行。

四、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财务科侧重固定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折旧计提等进行核算与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包括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登记簿)。

五、财务科月末根据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财务制度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

229

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一、定期召开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财务分析座谈会。

二、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介绍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企业资金的运用及占用结构,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三、财务分析内容要具体,重点要突出,分析要透彻,说明耍清楚,特别是企业的一些重大经济活动对财务指标有较大的影响,企业财务经济指标前后期有较大增减变动的,要作重点分析和说明。

四、按月、季、年定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对重大经济事项及时编写专题分析报告,报告必须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30 财务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财务制度,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二、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l、XX市内一天10元。

2、XX市出差补20元/人,住宿30元/人。

3、XX市出差补50元/人,住宿80元/人。

4、XX地区以外小县市出差补30元/人,住宿40元/人。

三、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无涂改,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标明参加人员,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主任审核,然后由主任审核,方能报销,外出招待应以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为原则。

四、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科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主管主任同意,再由主任批准,最后经财务审核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3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借款出差人员回单位后,3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科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3天内未补交,或3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且有欠款的,处以借款金额10%的罚款。

3、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主任审批,经财务科审核后,方可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的, 231 不得再借。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款。

5、生产、保管需用借款,当天可以结清的,金额在500元以内的,由主管副主任批准后可借支,超过1000元的费用,不准用现金结算,需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32

内部手续传递程序

一、现金使用程序

1、经主管会计批准由出纳员签发现金支票,出纳从农发行提取现金,进行支付。

2、收购期间,现金出纳从农发行提取收购资金交由结算员进行付款,并填制现金交接单。结算员每日收购结束凭收购单付款联向出纳员报帐,并结出当日现金余额,报主管会计签章确认,应做到收购资金日清月结;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互相挤占挪用。

3、现金收入应由出纳员开具收款收据,并报主管会计,凭此编制现金收入凭证。

4、出纳员应每3天结出现金余额,并报主管会计签字确认。

二、器材出入库手续

l、器材入库由采购人员凭器材保管员开具的入库单到营业会计处登记入帐并经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单据无误后,交仓储科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主任审核,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2、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器材须经主管主任或主任同意后,由借用单位(个人)向财务科交付使用押金,财务科开具出库单,经主管主任或主任签字;器材保管员见到出库单后,方可借出。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完整归还时,按一定比例扣取押金。

3、器材销售应经主任批准,财务科收到货款并开具出库单后,器材保管员方可出库。

4、器材报损,由器材保管员填制报损单财务科,由财务科会同仓储 233 科、综合科实地盘查,确因自然损耗或使用损耗共同签字确认后,报主任审批方可报损。

三、原始凭证的汇总编制

每月25日为结帐日,出纳员将涉及现金的费用单据及凭证交主管会计进行审核并盖章后,将主管会计移交过来的记帐凭证进行编号汇总,并试算平衡,经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记入帐工作。记帐凭证登记完毕与总帐核对无误后,由主管会计编制会计报表。

234

财务科安全制度

为了保证财务科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单位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室人员要自觉遵守单位和财务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准闲人随便进入微机室。

三、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打开防盗器。

四、所有会计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

五、银行取现或存现超过1万元以上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同去。

六、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收购期间确需超过规定的,需向保安公司打报告。

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泄漏财务机密。

235 财务科应设原始记录

一、记帐凭证

二、会计月报表

三、季度财务分析

四、各类帐簿

五、月工作计划、总结

六、出勤表

七、收购结算凭证

236

内部审计制度

一、为保证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进一步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切实提高资金周转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开支及铺张浪费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玩忽职守走过场;

三、内审人员的审核范围是每月开支和各种费用,主要对费用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行审计;

四、有权要求有关经办人员对内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进行补充和吏正,对违法的原始凭证和财务收支必须予以制止并扣留违法的原始凭证,并书面报告单位负责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每次的审计时间为次月5号,审计结束后要对当月的费用开支情况做出审计报告,并在例会中予以公布。

237

企业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企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粮库行政领导担任,成员中必须有工会委员、职工代表,一名以上女职工代表。

二、成立企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监督企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粮库工会领导担任,成员中必须有粮库行政领导、职工代表,—名以上女职工代表。

三、凡有关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其它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事务及工作情况,都应向职工公开。

四、实行定期公布和不定期公布相结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栏、文件、局域网、会议传达等形式向工会和职工公开。

五、企业管理、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情况、上年财务收支情况年初公布,集体合同检查情况一年公布一次。职工密切关注、要求公开的有关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可随时公开。

六、企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必须由企务公开工作领寻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整理提出。科室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予以公开。

238

七、重大公开内容,须经单位领导会议讨论通过后,再行公开,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准确公正。

八、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公开事项,必要时,可随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九、企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就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应公开而没有及时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正确、不真实,应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开或纠正,保证企务公开工作正常动作。

十、职工有权随时向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企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提出增加新的公开内容或质询已经公开内容的相关信息。经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采纳或予以答复。

239

国家粮食储备库制度(五财务部分)

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目录及前言部分)

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四、岗位职责)

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规章制度

国家粮食储备库年度工作总结

国家粮食储备库上半年工作总结

国家粮食储备库典型经验

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先进事迹

国家粮食储备库办公室工作总结

安徽天长国家粮食储备库

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五、财务部分)
《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五、财务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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