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体育运动学校
学生就餐行为规范
1、不许披头发进入食堂。
2、纸盒、饭盒不可外带。
3、用餐时不得将脚放在桌椅上。
4、用餐完请自觉端走餐盘。
5、不允许不拉拉链进入食堂,不得
穿拖鞋进入食堂。
6、以上规定请教师和学生遵守。
注:仅包装食品及饮料可带出食堂。
共青团楚雄州体育运动学校委员会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
《楚雄州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就餐行为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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