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反洗钱工作改进措施
一、加强过程监控
1、每日查看反洗钱系统待处理事项,督促相关机构及时处理,避免可疑交易延迟上报;提示各机构反洗钱人员及分公司客服中心在日常业务处理时,注意搜集并及时反馈重大可疑交易,比如利用虚假身份资料退保,且金额较大等;
2、每季度督促上报人行报表及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汇报,并要求各机构上传上报人行材料签收回执,检查上报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3、每季度督促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并按季度要求上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相关成果物,加强过程了解与动态掌握;
4、每年度末让机构上报全年已上报当地人行材料清单,检查反洗钱工作报备的完整性与全面性,避免遗漏。
二、加强培训指导
1、每半年召开反洗钱视频工作会议,集中学习反洗钱内外部规章制度,对存在问题材进行通报,统一规范要求,形成会议记要及培训成果物留存;
2、充分利用MSN、电子邮件等远程沟通平台,对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时时在线指导,鼓励机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给予即时、耐心、细致地在线指导;帮助其改进和提高;
3、利用现场审计契机,对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与指导,对现场培训过程形成记录。
三、加强审计力度
1、审计内容
按照总公司下发的反洗钱审计指导,做好机构反洗钱专项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反洗钱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反洗钱宣传培训及工作会议开展记录;人行报表报送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客户身份资料保存情况;反洗钱系统可疑交易上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可疑交易人工台帐登记及报告情况;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情况;协助、配合反洗钱工作及执法情况;与人行关系维护沟通情况
2、审计方式
采取业务数据核对、查看工作及公文记录、业务档案抽查、系统查询及访谈了解等形式全面展开
3、后续整改
针对现场审计发现的反洗钱问题与不足,逐一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审计机构在15日内上报整改措施及成果物。
四、加强质量评估
对于反洗钱工作不力的机构及个人,除了给予全省通报,并视情节严重,一经查实给予风控考核扣分或即时考核扣分。比如在接受当地人行非现场监管意见、走访、检查等口头或书面通知,上报不及时的,态度不重视的; 比如反洗钱工作整改不力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价结果为B级以下的;反洗钱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不及时或上报内容错误较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