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并进行晨检记录。若发现当天有发烧发热或其它不适症状的从业人员应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仪器的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搞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4.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二、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三、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要对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2、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3、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4、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5、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四、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五、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认真执行产品索证制度,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七、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置于另一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八、食品留样制度
1、学生用餐前必须取每样食品200—400克样品留存。
2、食品样品留存时间必须保证24小时。
3、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
4、食品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5、食品样品留存24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学生用餐食品中。
九、食堂学生用餐制度
1、学生就餐时间:早上7:30—8:00、中午12:40—13:
10、晚上18:30—19:00(5月1日—9月30日就餐时间提前30分钟)。非用餐时间不得随意进入餐厅。
2、养成饭前洗手、饭后漱口的好习惯
3、就餐学生必须排队打饭菜,不得插队拥挤。用餐时,不得大声喧哗,不恶意敲打餐具,故意起哄。
4、就餐时食品废弃物必须放置于指定地方,不得随地乱扔。
5、珍惜劳动成果,厉行节约,不随便留剩饭剩菜。
6、自觉爱护餐具及食堂设施,不准随意带走餐厅里的餐具。
7、妥善保管好个人餐具,若有丢失要及时向值周教师报告。
8、值周老师要巡视检查和维持秩序,并作好检查记录。
十、食物中毒处理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 组长:张文沛
副组长:何宗祥、黄建海
成员:黄河、王其贵、何盛平、高德华、宋利、王国普、袁静、罗太德
2、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当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其他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3、具体措施及责任 (1)、由张文沛负责学校食物中毒抢救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 (2)、组织抢救工作由黄建海、黄河、袁静负责。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3)、由王其贵负责向卫生部门报告。 (4)、由何宗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5)、由宋利、王国普、罗太德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6)、由高德华、何盛平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