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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21:22: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地税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来源:区地税局 发布者:区地方税务局 录入时间:2010-10-29 〖字体: 大 中 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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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市地税局工作总体部署,我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灵魂、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税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为切入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系统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地税工作的全面发展,收入规模逐年稳步提高,为青白江区实现“生态立区、工业强区、物流兴区、商贸活区,建设成都北部新城、构建谐青白江”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法制机构负责普法具体工作。全系统形成了有机构管、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实行目标治理。按照上级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我局制定《成都市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青地税发„2006‟33号),对我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同时,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对年度普法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三)建立以考促学制度。本着用什么学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我局建立了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制度,不断提高系统税务人员学法积极性,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轮流选派部分干部到税务院校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落实年度普法测试的前提下,每年组织两次全员参与的税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考试,使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得到显著提高。

二、强化税收普法,着力抓好税法宣传

我局一直将税法宣传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来抓。为了达到全方位、多层次、见实效的目的,一是设立税法宣传点,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每年,利用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的契机,现场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散发税收知识宣传资料、受理纳税人咨询。各税务所还在所辖社区设立宣传点,对居民所提出的涉税问题进行解答,提供纳税实务辅导、涉税权益咨询等便民服务。向居民分发便民服务指南,更新税收宣传栏内容,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充分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宣传。加强青白江地税形象宣传。结合税收服务、税收政策等内容,在《四川经济日报》、《西部经济周刊》、《新青白江》等杂志开辟专栏,对纳税人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惠民行动”等进行宣传。三是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和现代化技术信息,采取“政策传输、资源共享、信息互传、问题解答、投诉反馈”的形式,通过成都市政府网站中的青白江地税局网页、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对与人民生活、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四是开展“移动信使”提醒服务。通过手机对纳税人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并将“提醒服务”和12366服务热线相结合,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五是开展“税收服务进校园” 宣传活动。联合青白江区国家税务局到成都技师学院青白江区分院等学校开展了别开生面的税收宣传活动。数百名师生观看了税收知识动漫短片并参加了税收知识讲座。六是开展“好书赠农家”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积极为“农家书屋”捐赠正版图书及音像制品,其中与税收相关的书籍100余本,音像制品10余张,以及税收知识问答等资料,使税法书籍走进了农家书屋。

三、坚持依法治税,开展学法用法工作

(一)规范涉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一是出台前充分酝酿。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草稿拟定后,必须先报经局长办公会讨论。二是出台中细致审查。将文本及起草说明、依据送本级法制部门进行审查,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三是出台后及时发布和备案。在办税服务厅和政府信息网站向广大纳税人公开。四是执行中跟踪调研和完善,对文件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完善。五是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针对执行税收征管措施及税收政策存在差异这一情况,确立了“两个统一”原则,即:在同一地域内,统一税收征管措施,统一税收政策,从而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公平了税负,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积极稳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以税务所、稽查局、机关科室为对象进一步分解岗责,落实到人,以执法人员为对象逐级逐人签订执法责任书。结合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细化量化、具体易行的执法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法评议考核,严肃过错责任追究。

(三)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复议化解税务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注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加强税务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税务行政复议水平。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和细化标准,全面开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将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效结合,压缩裁量空间,监督裁量行为,公开、公平、公正行使处罚裁量权,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情况的发生。

(五)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结合税务机关的行业特点,拓宽税收执法检查范围,改进税收执法检查方式,将税款征收、税收处罚等易于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活动作为重点,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今年我局一是突出日常执法检查。每季度列出内容,对各税务所、稽查局的税收执法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注重执法过程的检查监督,努力做到关口前移。二是扎实开展重点检查。上级地税机关的统一安排,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从总体情况看,我局各单位的执法水平较过去有所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所增强。检查中未发现明显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强调执法检查效果。为保证执法检查取得成效,我局将执法检查的结果纳入单位季度和年度目标考核,实施奖惩逗硬。对检查中发现有执法行为违法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六)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深入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违规使用发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税收漏征漏管行为,使我区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环境得到了明显改观。

(七)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加强了地税窗口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户式存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二是减化办税流程,优化税务行政许可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方便纳税人办理。三是加强网络沟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开税收政策、涉税事项和办税流程。 总体来看,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地税局和区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严格对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狠抓落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使依法治税再上新的台阶。

对税务系统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工作的思考

毛宏业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普及税收法律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税收工作法治化的必然要求。“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开展普法工作,有力的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促进了税收法制化进程。对地税系统来讲,普法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抓好的基础性工作,普法工作既要抓好学法,更要推动用法。对内要着眼于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对外要着眼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律遵从度。

一、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需要普及的法律数量越来越多,普法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同时,由于法律条文单调,这就决定了普及法律知识是一件比较枯燥的工作。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提升普法对象对法律的认知度,就必须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扩大普法工作辐射面。地税系统在普法工作中既要按照普法工作的统一要求,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对象,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又要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和行业工作特点,创新方式方法,使普法的形式更吸引人,普法的内容更贴近人,普法的效果更提升人。

一要突出职能特点,在发挥地税职能中做好普法工作。通过宣传地税机关组织收入,服务民生的举措和成果,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刻的理解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宗旨,有效的提高社会各界的税法遵从度。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运行职能,积极为国家鼓励、自治区重点扶持的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为符合自治区“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使企业在实际工作当中理解和掌握税法知识,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

二要突出行业特点,在促进地方发展中做好普法工作。要紧密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决策,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鼓励全民创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法制工作在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要坚持开展整顿和规范实施秩序活动,有力的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依法经营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要突出区域特点,利用阿訇的特殊影响力做好普法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阿訇在穆斯林群众中的特殊影响,积极主动的和各地清真寺联系,主动送税法上门,对阿訇进行税法知识宣传教育,请阿訇在穆斯林群众上寺时宣讲税法,起到特殊的法律宣传效果。

二、突出特色,打造地税普法工作品牌

普法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长期工作。要确保地税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就要突出地税的行业特色,打造主题鲜明的普法工作品牌。从地税“五五”普法工作的成功做法来看,要继续巩固和打造地税普法工作的三大品牌。

一要高品位的建设地税文化中心,打造“税法教育基地”文化品牌。地税文化中心集中展示税收发展历程,直观反映依法治税思想,自2009年建成投入运行以来,接待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有关部门、各级税务干部、广大纳税人、中小学生等社会各界6000余人次,全国税务系统17个省市的同行慕名前来参观学习,开展了中小学生税法知识美术、书法、征文比赛等学法用法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和社会影响。由于其独具特色的税收宣传教育和税收法制教育功能,被自治区教育厅命名为“全区中小学生税法教育基地”。要继续巩固和提升税务文化中心在普法工作中的品牌效应,将之打造成为我区乃至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法制教育的重要基地和亮丽名片。 二要高水平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打造“税务普法”战略品牌。截至今年,全国税务系统已经连续开展了19个税收宣传月。每年为期1个月的税收宣传活动,无论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产生的影响、取得的实效,不仅有力的推动了地税部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也使税收宣传月深入人心,成为了税务部门有别于其他部门普法工作的一个长期、稳固的载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今后,要继续利用好这一战略品牌,使之在税务普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辐射更宽的范围,取得更好的实效。

三要高质量办好一报一刊,打造“税务媒体”自主品牌。国、地税合办的税收专业杂志《税收与经济》、宁夏地税机关报刊《税务快讯》,为税务部门普法工作建立了一个长期、固定、系统的税收宣传和普法工作平台,已经成为地税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动态媒介,在普法工作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今后,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宣传阵地,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广的范围中、更宽的视野内,发挥好一报一刊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树立地税普法工作的亮丽品牌。

三、健全体系,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

要围绕普法工作宗旨,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一手抓依法治税,一手抓执法监督,一手抓纳税服务,构建起全方位的普法工作体系,扩大普法依法治税工作的覆盖面。

一要坚持依法治税。抓好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办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自觉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税收工作的实际问题,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现象的发生。要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地税人员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要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规范税收执法,推动税收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组织税务管理、稽核评税、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检查,依法使用税务票据和执法文书,依法审批管理减免缓税,依法处罚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保证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

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制定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和效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督查内审、政策法规、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坚持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

三要搞好纳税服务。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思想,把宣传送达、培训辅导和办税指引等前沿性工作作为纳税服务的重点,通过建立“纳税人学校”、“纳税人之家”,聘请社会各界人员担任“税收服务志愿者”等途径,有效的扩大普及税收法律的范围,拓宽税收宣传的渠道,营造新型的征纳关系,在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中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风尚。

四、拓展深度,提高普法工作的综合效益

普法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着眼于地税事业发展的需要,要把普法工作向完善法律法规和法律研究延伸,不断挖掘普法工作的深度;要把普法工作由地税部门内部向纳税人和全社会延伸,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广度;要把普法工作由普及税法知识向提高纳税遵从度延伸,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综合效益。要不断修订、完善与税收法律法规有关的制度办法,把《地方税收文件法规汇编》印发到全体税务干部手中,使广大税务干部把依法治税作为想问题、办事情、抓落实的基本要求和最高准则,把依法治税贯穿于地税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做到心中有法,思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实现依法治税与公正履职的和谐统一。要高度重视税收法律法规的前瞻性研究,针对税收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税收科研课题,扎实开展税收法律研究,形成促进和推动依法治税实践的优秀成果,拓展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要广泛开展“依法诚信纳税人”、“法治人物”等评选表彰活动,在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中大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地税文化中心和各级税法教育基地的作用,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活动,使“税法宣传从娃娃抓起”,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坚持开展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等活动,稳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和法律遵从度。

五、加强保障,健全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要充分发挥纵贯全系统的普法机构的优势,为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特点,有利于对全区地税系统普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从而有利于提高全系统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区、市、县三级地税局都设立了政策法规部门,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使地税系统形成了纵贯全系统的普法工作机构,为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后,要充分发挥好地税系统在普法工作中在组织、机构、人员上的优势,使地税系统的普法工作上下统一,整体推进,效果明显。

二要发挥高素质普法队伍的优势,为普法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培育一支过硬的普法依法治税队伍,既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税工作的基础,也对普法依法治税工作成效起着决定性作用。“五五”普法期间,地税系统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普法干部队伍。今后,要根据干部结构和在普法工作中承担的责任不同,分层次对普法干部开展培训。地税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普法工作中发挥着组织领导作用,应当着重从宏观上进行高端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能够站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来重视普法工作,谋划普法工作,抓好普法工作,推动地税系统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地税机关政策法规干部和税政科长、税务所长、稽查干部,是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的骨干,也是普法工作的骨干,要加强对他们的专业培训,使他们具备过硬的法律专业素质,为地税系统普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全体税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加强对全体地税人员的法律轮训,全面提高地税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从而提高地税系统普法工作水平。

三要充分发挥经费投入持续增长的优势,为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自治区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在“五五”普法期间,经费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普法工作的开展和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各级地税部门在研究确定每年的经费预算时,要充分考虑普法工作需要,对普法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并列入本局年度经费预算,巩固普法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为地税系统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作者单位:自治区地税局)

宁夏地税局对全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办

来源: 法制办主站 发布时间: 2010-05-07 10:44 阅读次数:

自治区地税局召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动员会之后,各级地税局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总结验收工作。为了切实推动全系统总结验收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行业管理总结验收工作“条块结合”的实际,自治区地税局近期组织人员对全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督办。一是认真准备,及时向各市地税局和区局各直属单位分别印发了自治区法治办和国家税务总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使各级地税部门在“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中既要按照法治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又要突出地税行业特色。二是周密安排,专门制定了《调研督办工作方案》,明确了调研督办的内容、方法、标准。三是突出实效,调研督办不召开会议,不听取汇报,直接按照《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的内容查看资料,掌握第一手情况。四是加强沟通,调研督办人员将各局成功做法、存在的不足、需要加强的工作及时反馈,并介绍给其他单位,使各单位在“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中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扎实整改,根据全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调研情况,对照自治区总结验收内容,进一步细化总结验收内容,提高资料整理标准,全力赴抓好自治区地税局的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宣城市地税局2009年“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200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安徽奋力崛起的关键之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承上启下之年。我局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省地税局工作总体部署,按照“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依法治税为灵魂、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税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为切入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崇法尚德、聚财兴宣”这一法治理念,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系统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了地税工作的全面发展。2009年,全市地税部门累计组织收入316003万元,增收35881万元,增长12.8%,地方税收入总量居全省地税第7位,增量居第8位。其中:其中地方税收完成2210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9732万元,增长21.9%,收入规模、增收总额、完成进度均创历史新高。现将今年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该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兴宽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法制机构负责普法具体工作。全系统形成了有机构管、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实行目标治理。按照上级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宣城市地税局2009年度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对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

(三)建立以考促学制度。本着用什么学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我局建立了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制度,不断提高系统税务人员学法积极性,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去年分期组织四批干部去国家税务最高学府——扬州税务学院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并于2009年11月27日,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税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员通过并取得了税收执法资格。

二、强化税收普法,着力抓好三类宣传 我局认真筹划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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