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管理科工作职能
1、全面负责学校资源、能源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资源、能源节约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落实学校资源、能源的目标管理;
3、全面负责学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监管平台正常、安全、可靠供运行;
5、制定学校节能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节能工作计划,提交节能领导小组决策,并组织落实;
6、制定学校节能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和标准,负责编制学校水电设备更新、改造、维护保养计划;
7、负责学校节能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技术改造资金的申请与管理工作;
8、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和新增大功率用能设施设备的审查,并监督实施;
9、推广采用节能新技术;
10、配合做好学校水电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定期公布学校能耗状况;
12、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交流,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13、负责浙江省高校后勤协会节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的相关工作;
1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节能管理科工作职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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