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旭·麒铭都
公积金贷款客户须提供资料
尊敬的先生/女士:
为便于您及时高效的办理完成泰旭·麒铭都幢层房屋的公积金贷款手续,请务必于年月日前提供以下资料:
1、刷新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折;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三个月有效)、《户口薄》;
3、贷款银行提供的夫妇双方征信报告(两个月有效);
4、夫妻双方单位收入证明;
5、首付款发票;
6、建设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
7、《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
客户确认:
时间:
公司须准备资料清单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配合客户填写并配合客户至公积
金管理处签字;
2、刷新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折复印件两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三个月有效)、《户口薄》(所在公安机关盖章第一联及后面的借款人及夫妇登记联)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个月有效);
5、夫妇双方收入证明各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6、首付款发票和备案登记过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贷款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两份;
8、《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9、楼盘封顶打印照片。
《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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