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任职资格考核及后备梯队培养制度
为了深化安全三基工作,抓好基层班队长队伍建设,经班子集体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班队长队伍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甄 权 周文勇
副组长:周 杰 都昌友 俞保富
二、任职要求
(一)条件
1)班组长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以高职生、中专生、技校生为主体。初中学历人员提任班组长的,必须严格控制。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员级以上职称。 3)班长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超过50周岁一般不得担任井下岗位班组长。
4)班组长必须经过培训,有班组长任职资格证。 5)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
(二)表现和实绩:就是本队的管理人员根据日常掌握的表现,要有上进心和工作激情。作风扎实,能吃苦。思想品行端正,为人正派,讲正气,廉洁自律,群众基础好。接受过专业教育培训,熟悉业务技术技能,具备自主管理基本能力,掌握现场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有带兵的能力,注重和谐团队建设。
重实绩:就是出勤,在本岗位上是否称职出色,有无提拔潜力。
(三)程序:本着副班长原则上从技术工中产生,而且有文化(初中以上),年龄在25~45岁之间;有举荐人,有职工公信度,抽访或小范围测评估(班长、队长以此类推,原则上从下一个梯次的岗位职务中产生、推荐,无特殊贡献不可越级、破格任用)。
三、考核
班队每季度考核一次,由本班抽出10-15名职工分别从德、能、勤、廉四个方面进行进行打分测评,分别为诚实守信、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廉洁自律,测评标准为好25分、较好20分、一般15分、差5分。91-100分为优秀、71-90分为称职、60-7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优秀者提出表扬,基本称职一次提出批评,连续两次提出警告,两次以上予以撤职,不称职一次提出警告,连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予以撤职。
四、后备班队长培养
建立后备班组长梯队管理机制。小组成员通过发现培养或职工群众推荐,推荐一批品行端正,作风扎实,处事公道,业务技能强,现场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带兵能力的职工,作为班组长后备人员培养。
(一)制定班队长后备培养计划,形成后备梯队。按照选择—培养—提拔—试用—考核—使用或淘汰的程序选拔使用。
(二)区、队日常按各类管理制度进行培养教育,注意发现后备班、队长苗子,在职班、队长有事缺人时,对其进行试用带班,压担子。
(三)选拔部分优秀分子参加矿上组织的班、队长培训,取得资格证后,候补任用。
(四)提拔班队长原则上全部从后备人员中提拔,非后备人员不得直接提拔使用。
开拓一区
2015年元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