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1、煤矿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不得隐瞒。
2、煤矿发生事故要按照汇报程序和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
3、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矿领导,同时通知矿医院,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伤势恶化。
4、一般非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或最高领导,采取紧急措施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5、凡是煤矿发生非伤亡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自然灾害和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报告矿最高领导,并在1小时之内,填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
6、凡是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报告矿最高领导,并在4小时之内填卡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凡是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报告矿最高领导,在1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当地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市煤炭局和煤矿安监局。情况复杂时,先汇报事故概况而后随时补充汇报,待情况查清后填卡报表。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信息调度指挥中心
《安全事故汇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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