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产后访视服务规范、42天体检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3 17:01: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产后访视服务规范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新生儿家庭访视服务规范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 1.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 2.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

3.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通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4.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5.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 6.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7.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规范

1.乡镇卫生院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县直十三个社区由妇幼保健院承担)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产妇产后访视工作规范.

体检服务规范

产后访视工作制度

产妇产后访视

产后访视内容

产后访视内容

新生儿产后访视

产后访视年终总结

产后访视培训内容

产后家庭访视制度

产后访视服务规范、42天体检规范
《产后访视服务规范、42天体检规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