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取和审议我区“五五”普法
专项工作报告的方案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根据《旅顺口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份开始对我区“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调研和专项审议,现将具体方案规定如下: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1、制定工作方案,法工委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决定:将我区“五五”普法工作列为年度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审议,并制定工作方案。
2、成立“五五”普法工作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志强任组长,法工委主任刘世斌为副组长,法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
3、调研对象:区司法局、交通局、光荣街道、区有线电视“法制之窗”栏目、龙河社区、“九三”小学。
4、重点内容:
(1)“五五”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2)“五五”普法过程中,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怎样成果;
(3)“五五”普法工作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和障碍;
(4)今后普法工作的打算。
5、法工委在调研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并明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
6、法工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并交由司法局,司法局必须在我区“五五”普法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解释。
二、实施阶段(7月10日-8月30日)
1、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于8月下旬举行。会议期间集中听取和审议我区“五五”普法专项工作报告(具体时间由人大办公室负责)。
2、人大常委副主任温志强、法工委主任刘世斌、法工委委员黄兆惠以书面形式准备发言提纲,并在会议上发言。
3、根据人大专项工作报告的管理办法规定: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我区“五五”普法专项工作报告后,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满意度测评。
三、报告阶段
1、我区“五五”普法专项工作报告评议后3日内,法工委负责完成审议意见整理,在已形成《关于我区“五五”普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区政府形成的《关于旅顺口区“五五”普法工作的报告》一并交由办公室履行审签程序。
2、区司法局应在两个月内将决议和审议意见及研究处理情况交法工委征求意见,法工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人大常委会。
3、区人大法工委对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旅顺口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和执行决议进行年度跟踪检查。
四、有关工作分工
(一)区人大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宣传、选票印制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区人大法工委负责调研、草拟报告、制定方案和通知事宜。
(三)区司法局根据方案要求做好迎检工作。并根据调研组的要求确定被调研对象及做好其它有关具体工作。代表区政府草拟“五五”普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旅顺口区人大法工委
201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