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省 教 育 厅
赣教人字〔2011〕49号
关于对全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基本情况
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妥善解决中小学校代课教师问题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我省妥善解决中小学教师问题的相关政策。根据省政府指示,决定对全省中小学校代课教师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相关工作部门要密切协作,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二、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在工作中做到不多报、不漏报,对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工作程序
各地在摸底工作中,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取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各县(市、区)填报的表格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公章。
四、切实维护稳定
各地在调查摸底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好代课教师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切实维护稳定。
五、按时报送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我厅人事处,电子文档(表格为cxcel格式)请发送至rsc@jxedu.gov.cn。
联系人:石文兵,电话:0791—86765053。
附件:
一、全省中小学校离岗退养民办教师花名册;
二、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情况摸底表;
三、全省中小学校代课教师情况摸底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 代课教师 摸底 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0月24日印发
《关于对全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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