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浪坎棉花加工厂环境保护整改的
相关情况说明
鄯善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贵局接到达浪坎乡居民加帕尔·力提甫、斯迪克·尼亚孜投诉关于我厂污染安静问题,2011年10月31日下发的鄯环改字[2011]年058号《环境保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整改意见,我厂按下发文件所存在的环保问题,现将整改的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我厂将对除尘房进行定期清理,在门、窗等有可能外散粉尘的设施加装密闭的封条,除尘气孔加盖等设施。有效的防止粉尘气体的外溢。
二、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诉求,我厂生产尽量放在白天,减少夜间加工的时间,加工期间车间大门紧闭,有效减小了机器发出的噪声。
三、通过一系列的整改与防护措施,极大减小了对我厂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对当初影响到投诉人加帕尔·力提甫、斯迪克·尼亚孜一定经济补偿,加工厂周边居民对环境的整改情况也很满意。
通过此次环境保护整改,使我厂环保工作意识增强,并着手建立和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管理工作。不断摸索找出生产过程中怎样减少粉尘、噪声污染的方法,确保我厂生产在环保问题上能够打下坚实基础。
特此说明
鄯善县新昱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达浪坎棉花加工厂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环境保护整改的相关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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