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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0-03-03 14:25: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围城》读后感

这年头,人人都读《围城》。权当自己是跟风,是应付老师,但一部好的作品,真正的内涵,在读过以后,可能就会让人改变想法了。

围城,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 小说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上海靠了岸开始,主人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这也是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却处处闪现着旧社会你抢我夺的刀光剑影,腾跃着情场、名利场上的厮杀和火并;虽然没有肉体的伤亡,却时时看得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年华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自然,这里也有真诚的友谊,善良的愿望;但这些在那个强大的旧社会壁垒面前,是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力。

一样的年龄,相似的经历。最开始方鸿渐也算是一个出国的留学生,也接受过新思想,新文化,新生活方式的熏陶,可是这个留学生,竟然用钱,买来一个大学毕业证,然后冠冕堂堂地荣归故里。这里我想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可以向方鸿渐一样,无所事事浑浑噩噩,最后勉强获得一个毕业证书,但是社会总会有一天让你原形毕露,而到时候,我们除了华丽的文凭外我们就什么都没有剩下了。

因而,作为我们大学生,如何度过一个充实的大学时代,如何不断提高自我,是我们必须面对并且重视的问题,方鸿渐虽然是一个书中捏造的形象,但是我们或多或少可能会在他的身上,能看到我们自己的影子。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种想法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

在那个时代,谁不想成名,不想成为众人仰慕的人,可是,作个大人物,谈何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就是这么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做人是应该有原则的,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不论顺利或坎坷,只要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相对今天呢?竞争逐渐激烈,我们每天那么努力地活着,打拼着,不就是为了拼命的往上爬吗?上一点,再上一点。这就是虚荣心。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

另一方面,关于两性关系,有时我会觉得方鸿渐是个倒霉的角色,被鲍小姐引诱,被苏小姐栽赃,被最爱的唐小姐抛弃,最后又要和个无甚特色的孙小姐将就一生,不禁暗生同情。 或许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总要经历各色各样的女人。

张爱玲有白玫瑰与红玫瑰之说。后来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

瑰,最后娶了康乃馨。

鲍小姐是红玫瑰,代表肉体和诱惑,唐小姐是白莲花,代表真爱与梦想,孙小姐康乃馨,代表一个令人难以顺应却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有一句话,很耐人寻味——“人这一生到最后,最爱的肯定不是自己与之结婚的那个人。”或者这是某一层面上的真理。关于方鸿渐和孙柔嘉,我想了很多。

我想方鸿渐也知道孙柔嘉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为了爱情他会选择唐小芙;如果为了事业他应该选择苏文纨;如果为了肉欲他甚至可以考虑鲍小姐。他还是选择了孙柔嘉,因为她实在不是个让他讨厌的女人,而且在特定的时刻拨动了他的心弦。

孙柔嘉的出现,带着并不鲜明的个性,不聪明也不苯,不富裕也不贫穷,不特别但有逐渐。她没有心意,但有所打算,所以她千方百计地嫁给了方鸿渐。婚姻,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与不幸。狂热的恋爱对于婚姻来说也许太奢侈,如果缘分不敲你的门,你也只好选择路过你窗台的那个人。孙柔嘉是既可笑又可怜。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她煞费苦心只为嫁给这样一个人,或许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失败。但是在旧中国,学历于女性只是脂粉,充充门面。岁月过去了,有再厚的脂粉也掩盖不了逝去的青春,也抵不过旁人的蜚语。

孙柔嘉也能看出方鸿渐的致命弱点,她不过是在最恰当的时候走近了他,可是他是她当时能够找到的最好的男人。她用了一些柔弱,用了一些乖巧,也用了一些委屈,终于靠在了这个也算气宇轩昂的男人的肩膀。

这算是缘分吗?或许只是像缘分吧,不早不迟地遇见一个人,恰到好处。

孙柔嘉应该是爱方鸿渐,方鸿渐也爱孙柔嘉,在他们毅然决定共同离开学校的那一刻,能看出来他们是相爱的;在香港的旅馆里负气之后吃菠萝的那一刻,他们是相爱的;西装革履烫发旗袍高跟鞋着回到上海的那一刻,他们也是相爱的;甚至,在她歇斯底里朝他扔出梳子的那一刻,他们还是相爱的。那么,他们的那些爱情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原因下,一不经意的流走了呢?他们实在不明白。

能不能假设孙柔嘉是真的喜欢这个男人,所以她远远地观望他,小心地走近他。她又怕他的轻视,所以在得到他之后反而用矜持和霸道将他推远又拉近,如此反复过程中,他却早已看清了她的居心。他大多数时候对她是耐心的,压住了那些不耐心来耐心地对待她,我们都说如果一个男子不爱一个女子,肯定不会有那般的耐心。可他偶尔的不耐心愈发暴露他们貌似鲜光的生活的裂痕。终于,那把梳子砸中了他的额角,也暴露了他们的爱情竟如此不堪一击。

他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也不是一个坏女人,可是生活的面目就是这样:两个好人在一起,未必能把日子过好。

总结的说,方鸿渐懦弱、内向、没有事业心,不好好读书也没好好教书。最后娶了一个老婆,这人既不是追求自己的,也不是自己追求的,而是通过小手段小心机被“骗”进去的。婚后他对老婆也不错,可老婆总是疑心这疑心那,弄得他疲惫不堪„„

方鸿渐不喜欢上海吧,认为上海这地方是个魔岛,人一到这里,就成了畜生。到处充斥着利益、金钱错综复杂的关系,到处都可以看到对人的任意践踏,有钱人车马轻裘,一脸精英相,更多老百姓灰头土脸,活的没有尊严。

或者方鸿渐是一个多余的人,作为留洋学生,他没得到文凭;作为三闾大学的老师,他心猿意马做着“如夫人”般的副教授;作为大儿子,他没有为衰败的家庭挣回一些体面;作为丈夫,他的尊严却在工资高他一倍的老婆面前扫了地。纵然曾经他风尘仆仆地从国外回到国内,预备做一番事业,纵然他曾经在遇见唐晓芙的时候对爱情充满了渴望,他始终也没能做出一两件可歌可泣的事业,或者博得天长地久的爱情。他的可悲,他的可笑,都是带有知识分子气质的。他的幽默,他的智慧,却给他的惨淡生活增添了一丝不屑。他永远想起那句话: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读后感(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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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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