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职工之家的基本条件
一、组织健全
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产生工会委员,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工会班子健全、团结,工作富有成效。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85%以上。
二、工作规范
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两次召开工会工作例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类制度齐全,工会档案、资料完整。
三、依法维权
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自觉执行员工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其他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关心困难职工生活,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维护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四期保护措施落实得好。
四、活动正常
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文化科技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选选模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文本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行政支持
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行政支持开展工作,依法拨交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物质保证。
六、会员拥护
建设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关心职工生活,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为职工办实事成效显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须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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