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示本)

发布时间:2020-03-03 21:38: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X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XXXX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分包单位。

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

第三条 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1、奖励基金由XXXX房地产公司部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 (1)XXXX房地产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总包各栋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分包及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以上奖励基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取,分配按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 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XXXX房地产公司财务资产部管理,并专款专用。由公司XXXX项目工程管理部使用,所用经费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 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

第六条 对公司XXXX项目部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对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项目部奖励2000元/次。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项目部一次奖励2000-5000元。

(二)处罚规定

所负责的项目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公司将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 第七条 对监理单位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监理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监理部负责监理的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监理部奖励500-1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监理部奖励1000元。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监理部一次奖励2000元。

5、对于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连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所辖项目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监理招标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和优先考虑。

(二)处罚规定

1、监理单位未按省、市有关文件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2、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备案文件配置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3、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出现兼岗或变动未按省、市规定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兼任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4、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如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和执业卡等,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

5、若检查中发现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备案文件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

6、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按合同约定执行。

8、未按建设部有关旁站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按合同约定执行。

9、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务院、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或3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相应办法规定的罚则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一次的,对监理部罚款500-1000元,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1000-2000元。

11、

12、元/次。

13、不论是否奖惩,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到发生质量事故罚款1000元/次。

在省、市质监站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罚监理部5000-10000位,否则,取消奖励或加倍进行处罚。

14、监理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监理过程中,累计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或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可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程序填报不良记录登记表,报质量监督站备案,并建议两年内不允许在公司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八条 对施工单位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由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的,一次奖励施工单位1000-1500元。

2、连续三次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除按上款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奖励外,另外嘉奖10000元。

3、总承包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通报表扬超过50%(含50%)奖励总包5000元。

4、对于在检查中,各单体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奖励该施工单位1000-1500元。

5、对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齐全,人员配备满足要求,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且经核定分部、分项和检验批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对该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6、在日常巡检中,若施工单位在某一项工作中开展的非常优秀,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7、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奖励该施工单位5000元。

8、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承建的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9、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内,业主投诉率在10%以下且能够及时报修的奖励5000元;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业主投诉率仍控制在5%以内的,除正常返还质保金外,还给予10000元奖励。

10、对于连续三次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或所承建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施工招标中可以给予加分或优先录用。

(二)处罚规定

1、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依据条例有关条款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未按要求配置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等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3、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

4、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严重不同步的,或签字手续严重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5、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在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化验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10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国务院有关条例处罚。

6、施工作业期间,搅拌站无配合比牌、不按规定计量、无计量器具或计量设备不好使,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7、工程物资未履行进场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罚款2000元。

8、隐蔽工程不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检查同意,私自进行隐蔽的,罚款10000元,且必须返工重新隐蔽。

(1)工程砌体墙柱位移或倾斜,错台,灰缝不饱满及墙体平整,垂直度严重超标。直接罚总包项目部10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2)钢筋位移严重,钢筋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少筋、漏绑、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及弯钩不符合要求,直接罚项目部500-10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3)砼未按规定工艺要求灌注施工,多处发生漏震,过震,孔洞,漏浆,蜂窝,麻面,烂根等现象,直接罚项目部5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4)无模板设计,模板支设不牢,造成大面积跑模,严重影响结构尺寸 6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和宏观质量,直接罚项目部5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5) 对基础,主体工程项目未组织人员进行自检,待监理业主验收时,发现重大质量缺陷的,直接罚项目部每处10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9、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10、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无能力的施工队伍,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视情节给予5000-50000元的罚款。

11、对于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对于逾期不改者,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2000-20000元罚款。

12、在施工期间或工程保修期间,因施工原因引发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50000元/次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给予公司补偿。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还需按有关法规文件执行;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13、结构验收首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除整改外,还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4、所有房屋在分户验收均应达到合格标准,若在质监站复查时发现一户有弄虚作假,罚款500元/户,若多于总抽查户的1/5有作假现象,罚款1000元/户。

15、工程交工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内,业主投诉率在30%以上者,除按合同履行保修外,视情节轻重给予500-3000元罚款,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业主对同一事件投诉,维修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返工2次以上者,除继续履行保修外,视情节罚款1000-3000元,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双倍赔偿。

17、由于回访保修处置不当,给公司形象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方10000-30000元的罚款。

18、凡是由于施工方责任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规定,造成大面积返工的,给业主或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9、由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的,一次罚款施工单位5000-10000元;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超过50%(含50%)罚总包单位5000-10000元。

20、对于在检查中,土建、水、暖、电等单项通报批评的,罚款1000-5000元。

21、在省、市、区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对于逾期不改者,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10000-50000元罚款。

22、施工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累计通报批评超过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中标主体连续三次以上受到通报批评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建议在两年内不允许在公司承揽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23、实行工程质量否决制度,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全部合格标准的,对负责承建的施工单位缓拨工程进度款;单位工程不合格的不予竣工验收,工程不予结算。

第九条 对物资供应单位的奖惩

1、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物资供应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整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检查中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质量监督中心或项目部有权要求该物资供应单位对其做出相应的整改处理,拒不整改或屡次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将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必要的法律程序,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同一物资供应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供货方)在公司项目中发现3次所供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或在省、市、区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除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置外,质量监督中心或项目部可对该物资供应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建议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在两年内不得使用该物资供应单位。

5、物资供应单位在供货质量方面获得上级部门检查通报表扬的;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中连续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通报表扬的;分公司(项目部)书面推荐和表扬事实清楚的,建议下一年度物资供应时优先选用。

6、对物资供应单位进行的罚款将在购货款中扣除。 第十条 对工程检测单位的奖惩

1、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工程检测单位在省、市、区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越过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检测任务的,或出具假报告,或出具报告不及时的,或不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合格检测项目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并视情节给予5000-10000罚款。严重的应将其行为上报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并在2年内不得进入我公司开发的项目承揽检测任务。

第四章 工程进度的奖罚规定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十条 单体工程进度按控制进度计划完成的,基础部分奖励1000元/单体,主体部分奖励2000元/单体,装饰装修部分奖励1000元/单体,单体工程按计划完工奖励2000元。

第十一条 单体工程各关键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落后于控制进度计划10%的,责令其采取措施,并给予警告。

第十二条 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单体工程各关键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落后于控制进度计划超过10%的,视情节给予施工单位如下额度罚款:基础部分1000元/单体,主体部分2000元/单体,装饰装修部分1000元/单体,单体工程2000元。

第十三条 因设计或物资供应方导致工程未按控制进度计划进行的,视情节采取警告、责令改正,进行不良记录,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现场文明施工的奖罚规定

第十四条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检查》,若在联合检查中发现保证项目总分达到满分60分的,除正常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外,还给予奖励1000元/次;否则,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延缓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外,还给予20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依据《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检查》评定,联合检查中若一般项目总分达到满分,奖励1000元/次;若低于30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延缓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外,还给予20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日常巡检中发现保证项目或保证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拒不整改的,延缓拨 10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六章 其他奖罚规定

第十七条 各参建主体无故不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每次罚款500元,迟到、早退的每次罚款200元。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5000-10000元罚款。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方、物资供应单位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向住户移交的,建设单位将延缓拨付工程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奖罚程序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提的奖罚主要依据工程联合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检抽查情况来执行的,以签发奖罚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责任方。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依据日常巡检和参建方的日常工作表现提出的奖罚,须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方面)或质量监督中心(负责质量方面)核准后方能执行。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中心可直接签发5000元以下的奖罚,5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奖罚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发。

第二十二条 奖励通知单或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执行单位、财务资产部和受奖罚单位各存一份。

第二十三条 罚款的收取和奖金的发放均由财务办理,公司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直接从责任单位收取现金。受奖罚单位执相应通知单到公司财务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凭据复印件返给下达通知的单位,相关单位要每月和财务核对一 11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次账目。

第二十四条 涉及扣款的由财务部门依据罚款通知单在当月拨付款中扣除,并提供扣款凭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2017-2-20 本细则由XXX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XXXX房地产公司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定稿)

工程竣工发言稿示本建设单位

举报信示本

申请书示本

合同示本

示本:承诺书

奖惩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联营施工协议书(示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本)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示本)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示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