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评定表填写说明
(1)评定时间规定:需要等28天强度的分项工程评定在28天强度报告出来后再进行评定,不需要28天强度报告的分项工程评定在下道工序开工前完成评定,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评定在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报告出来之后进行评定。
(2)基本要求的填写:应根据工程实际填写达到JTGF80标准中的基本要求的具体情况,而不是照抄其内容,不应出现“必须”或者“应”之类的词语。
(3)代表值: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混凝土抗压和抗弯拉强度、砂浆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检查项目应填此栏,其他检查项目无须填写此项。评定方法按JTGF80标准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4)合格率:所有检查项目均应填写合格率。
(5)除“监理意见”或“评定意见”栏外,其余均由承包人填写。 (6)当基本要求满足,实测得分、外观鉴定、质保资料扣分与监理检查情况一致时,监理在“监理意见”栏中填“经检查确认承包人的自我评分及质量等级。签名、日期”;当监理检查情况与承包自检不符合时,应具体填写不符合的情况,而后说明监理评定分数及等级(例如:“弯起钢筋位置实得16分,其余同意承包人自检结果;评分:×分,等级:×× 。 签名、日期”)。
(7)外观鉴定、质量保证资料:当需要扣分时应填明扣分的具体内容,扣分应严格执行JTG F80标准。当不需要扣分时,应填明具体鉴定、评定意见。
(8)评定意见栏应填写“所属各××工程全部合格,该××工程评为合格。”,例如分项工程评定时填写“所属各检查项目全部合格,该分项工程评为合格。”
分部工程评定时填写“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
单位工程评定时填写“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 标段工程评定时填写“所属各单位工程全部合格,该标段工程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