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的请示
中江县国土资源局:
为确保XX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五十七条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申请XX 项目建设临时使用X乡(镇)X村X社集体土地X亩,其中农用地X亩(耕地X亩)。耕地的复耕,由 XX 按每亩X万元向你局交纳复耕保证金。
妥否?请批示。
申请单位:
XX年XX月XX日
《关于某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的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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