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大埔林场森林消防储备物资管理措施
森林消防储备物资是森林消防的重要保障森林消防,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森林消防工作的成效。为切实加强物资管护,林场实行负责人制度,由黎志皎、廖龙超两位同志负责专管,并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森林消防属专项物资储备,是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提供扑救装备和器材的专业配置,必须专物专用,未经林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二储备物资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扑火器械每月15日进行一次全面的功能性检查,进入防火期后,每星期检查一次。如发现有故障的器械要及时上报进行维修,确保关键时刻使用。
三、实行台帐管理制度,物资按年份、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出入库手续要完善。
四、库房使用实行专库专用,不得与其他腐蚀性物质混放。同时,物资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规范有序,严禁相互堆积、挤压、碰撞。
五、对储备物资管理不规范,维护不到位,造成丢失、损坏的,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14年6月28日
《国营大埔林场森林消防储备物资管理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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