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中华人公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总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部门消防管理的基本要求:
1、部门线长/主管/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同计划、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实行定人、定职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4、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爱护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协助行政部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各种消防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物品摆放要整齐、分类。各车间、部门杜绝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厂内严禁吸烟。
7、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切实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之前。
二、责任目标:
1、无火灾事故。
2、无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3、无工伤事故发生。
4、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5、无较大火灾隐患。
6、部门的消防设施完好无损,保养良好。
7、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物品摆放不得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8、部门员工须“四懂四会”。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对“两谁”原则不落实,管理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管理混乱,有重大火险隐患不整改的责任部门,行政部有权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行政部有权实施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由于部门管理失职、渎职的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应由部门管理承担。
(二)、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公司在年底对部门责任人予以适当奖励。
四、附则: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部门、行政部各一份。
2、本责任书自责任部门和行政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行政部:责任部门: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签字: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