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中文演讲比赛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中文演讲比赛是为了锻炼同学们的表达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比赛。开展中文演讲比赛是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口才和上台演说的才能。在现代社会中,演讲和自我表达是一种重要的技能,在生活和工作中都需要这种能力,这样才能让你在社会中更成功地表达自己,展示自己。
我们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日后将从事的职业需要我们有非凡的口才和卓越的表达能力。在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中,我们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所以我们在大学的学习中要更加专业化,我们要掌握更多的职业技能。举办中文演讲比赛就是为了给同学们提供锻炼职业技能的平台,让同学们自己表达自己心中的法律和规则。在演讲中提高,在学习中成长。法学院举办此次中文演讲比赛是让同学们自己组织演讲内容,在讲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汇集我们法律人的真实思想,促进同学们更好地交流法律思想,学习专业知识。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我心中的法律和规则”,让同学们来阐述一下自己心中的法律和规则,畅谈一下自己的专业思想与理解。在大赛初赛之前,学生会学习部会邀请专业老师对所有参赛选手的中文演讲能力进行培训,让同学们从本次演讲比赛中学到的更多。让参赛选手和老师来一次思想上的碰撞。让同学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畅所欲言,让这一次中文演讲比赛成为一场法律思想交流的盛会。
二、活动时间:待定
三、活动地点:
初赛:书德楼模拟法庭
决赛:书德楼报告厅
四、参加人员:
院领导、老师、学生会全体、各参赛选手和大
一、大
二、大三学生
五、活动前期准备:
(一)、赛前宣传工作详细安排:
1、学习部联系宣传部制作两张海报和大会所用横幅
2、学习部在大赛举办前三天将海报张贴
3、学习部制作大赛宣传文件,转秘书处于19日下发大一大二大三各班
4、学习部干事负责大一大二各班的宣传工作,大三各班由秘书处发出大赛举办的通知
(二)、赛前联系准备工作安排:
1、学习部联系办公室制作邀请函,然后向分院各领导、老师发出邀请函并邀请陶院长在决赛赛当天致开幕词,邀请代书记作大会总结并致闭幕词
2、学习部联系两名主持人,在大赛前两天做好大赛的主持工作
3、学习部与新闻中心取得联系,做好大赛的新闻采访工作
(三)、会场布置工作详细安排:
1、学习部负责申请教室、会场座位安排和讲台布置
2、生活部配合学习部负责会场整理并检查电源
3、文艺部负责会场麦克风、音响、投影仪等设备的调试工作
4、办公室负责投影仪与电脑连接的调试工作
5、女生部安排8名礼仪出勤
6、纪检部负责出勤人员统计和会场秩序
7会场布置图后附页
六、本次大赛形式:
(一)、本次大赛在各班报名工作完成之后,进行对所有参赛选手中文演讲的培训课程教育
(二)、培训过程完成之后,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赛两场比赛。初赛、决赛前进行抽签。初赛从所有选手里选出前10名选手进入决赛
(三)、最后通过决赛选出本次大赛的最终获胜选手
(四)、本次大賽决赛分为两个环节:命题演讲和即兴演讲
命题演讲:选手围绕大赛主题展开自己的演讲
即兴演讲:在初赛结束后,会告诉12位选手本次大赛的即兴演讲
的所有题目(选题范围)。决赛当天在选手上台进行命
题演讲之前,选手可抽取即兴演讲的题目。在完成命
题演讲之后,主持人会让选手为选手所抽即兴演讲题
目准备30秒,然后进行即兴演讲
(五)、本次大赛初赛邀请5位老师作评委,决赛邀请5位老师作评委
七、比赛要求:
(一) 初赛:每位选手自己准备参赛演讲内容,演讲时间为2分钟(脱稿)
(二) 决赛:每位选手围绕本次大赛的主题展开自己的演讲,命题演讲5
分钟,即兴演讲1分钟(脱稿)
(三) 即兴演讲的内容要求
1、观点鲜明深刻,条理清晰
2、感情真挚自然,有感而发
3、语言流畅通顺,机智诙谐
(四) 命题演讲要求对照本次大赛的评分细则(后附页)
八、比赛具体流程:
(一)、初赛:
1、主持人介绍到场的评委和嘉宾并致开幕词
2、主持人邀请选手上台进行自己的演讲
3、代老师为初赛作出总结
4、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以短信的方式进行公布并宣布比赛结束
(二)、决赛:
1、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和比赛流程,然后介绍到场的评委及嘉宾
2、主持人邀请陶院长为本次大赛致开幕词
3、主持人按顺序请选手上台演讲
4、主持人邀请代老师为本次大赛作出总结
5、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
6、主持人请获奖选手上台,请赵杰老师为获奖选手颁奖
7、主持人宣布本次大赛闭幕,请评委、嘉宾和观众退场
九、活动筹备:
1、申请教室
2、借一套投影仪设备、两个计算器、台布
3、购买评委席的座位牌,奖项证书
4、购买邀请函,活动所用矿泉水
5、借主持人服装
6、大赛评委所用纸笔
十、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在赛前十五分钟到场
2、学生会各部门认真做好分配工作,保证大赛顺利进行
十一、后期工作:
1、初赛、决赛结束后,学习部生活部整理会场
2、归还所借设备
2、学习部对本次活动作出详细总结十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法学分院学生会
学习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