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试论齐鲁传统文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3: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二、齐鲁传统文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齐鲁传统文化在许多方面与民主法治的思想有着深刻矛盾与冲突,构成了民主法治的反向力量,对我们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非常不利,这是必须正视和面对的。

(一)“宗法伦理”观念不利于法治文化建设。齐鲁传统文化最根本的思想就是宗法伦理思想,这是“礼”的核心内容。在宗法制度中,君臣、上下、长幼、贵贱都有明确的界限和等级秩序。礼治就是借“亲亲”、“尊尊”之规则,来维护以父权、夫权为中心的家庭、家族伦理关系和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认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人在社会上的贵贱和在家族中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差异是天生的、是生来就注定的,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必须符合他们的身份和政治、社会地位,不得有丝毫的僭越。不同身份的人有着不同的“礼”,不同的行为规范。人人要徇礼守法,遵循固有的社会地位和相应的社会规范,这与法治社会所大力倡导的民主、自由、平等思想格格不入。

(二)“重礼轻法”意识抑制了法律作用的发挥。齐鲁传统文化强调“礼法合一”、“德主刑辅”,坚持“为政以德”、“以德服人”,重视道德感化。长期以来,重礼轻法、重德轻刑就塑造了一种道德型人格,并积淀成为一种顽强的心理意识,法律的作用始终没有得到重视。法治文化并不否认道德(礼)的作用,道德所不及的地方由法律调整,法律所不及的地方由道德调整。但是,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对规范人们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起更重要作用的还是法律。道德的多元化及其柔性特点决定了其往往无法解决多元化利益冲突,甚至陷入冲突困境,难以自拔。这就必须寻求表面上凌驾于社会,实质融于社会的法律来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化解道德冲突。法治文化并不排斥“情”,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但是将对人的关爱、对人权的尊重融入法律条文中,不以个人好恶有所不同,并且平等给予,不论远近亲疏。因此,法治文化建设就面临着帮助人们以内心里摆正法与礼的关系,更加积极地重视法律作用的发挥。

(三)“人治观念”阻碍了法律地位的提升。齐鲁传统文化推崇“贤人之治”的思想,“官本位”、“权大于法”的人治观念影响深远,致使人们形成了对权力意志的盲从和从众心理。这也正是当今社会上长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长官意志大于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人治现象,并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会容忍、接受的思想根源。在这种思维定势下,人们的法律信仰缺失,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观念普遍存在,遇到问题,想尽千方百计找关系托门路,寻求掌握权力的人予以庇护和关照,逃避或减轻法律的惩处。法治文化建设应当倡导现代法治观念,崇尚法律至上的权威,法大于人、大于权,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制约,权力的行使者,不论其地位高低,都必须依法用权,其权力种类、范围、大小、运行的程序等都应依法律而定。

(四)“义务本位”思想影响了法治理念的形成。在齐鲁传统文化中,重义务,轻权利。个人的人格被家族、社会的人格所吸收,这就造成了个人人格的不独立,个人的义务被任意扩大化、法律化,而权利保护却因道德法律化受到削弱,导致个体意识根本无法萌芽,传统的个体的人被淹没在整体之中,没有独立的地位和价值,法律对个体的保障也就无从谈起。礼治思想长期的统治和义务本位的潜移默化,使个人的个性已经被扭曲,人们对个人人格的独立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缺乏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权利等现代法治的基础理念,造成了民众对法治的麻木。权利、义务意识的高度统一才是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要建设法治文化,必须树立权利义务相统

一、以权利为本位的理念,在人们心中真正树立起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

中国传统文化对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影响[版]

传统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

传统文化对企业文化的影响

传统文化对企业文化的影响

六年级传统文化教学计划(齐鲁书社)

齐鲁书社一年级传统文化教案.

一年级齐鲁书社传统文化教案

齐鲁书社六年级传统文化教案

齐鲁文化对山东企业文化建设的启示

中国传统文化对世界的影响

试论齐鲁传统文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
《试论齐鲁传统文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