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学会语文教育学专业委员会实验学校章程
经河南省教育学会语文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三届年会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在河南省各市、县建立我会的导读导写实验学校,开展语文教育实验。为了切实加强实验学校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宗旨
语文学科是一门基础学科。语文学习对于其它学科的学习,对于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在21世纪初国家推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大力开展导读导写实验,旨在指导中小学生掌握科学的语文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有效提高语文学习质量,全面培养和提高语文学习素质和语文素养。通过导读导写实验,进一步探索语文学习规律,创造语文学习经验,提高我国语文学习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从一个方面推动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改革和我国语文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21世纪建设人才。
第二章任务
导读导写实验学校承担本会语文学习规划课题或由本会组织实施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规划课题、中国高教学会规划课题、中国教育学会规划课题、河南省教育学会语文教育学专业委员会规划课题。各实验学校通过申请课题的形式,承担课题实验研究任务。
第三章实验学校要求
1.实验学校领导重视科研工作,对科学实验的重要意义有明确认识。
2.有进行语文教育实验必要的图书、设备和经费;
3.有稳定的语文实验教师和辅助人员;
4.承认并执行本章程,按照河南省教育学会语文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科研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南省语文学习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工作。
第四章课题申请
1.按照《河南省语文学习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课题;
2.成立本校语文学习科学实验领导小组;
3.落实本章程对语文学习科学实验学校的各项要求;
4.预算和落实必需的实验研究经费。
5.课题获批后报送当地教育科研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可同时以同课题申请本地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第五章实验研究
1.制订实验方案。课题申请获批准后,根据本校的实际和优势,制订出一个实验周期的总方案。实验方案包括实验课题名称、实验目标、规模、内容、要求、步骤、日程安排、操作方法、检测办法等具体项目和内容。
2.确定实验教师和学生班。由课题实验领导小组确定实验教师和实验班级,明确同级的实验对照班。
3.做好实验记录,保存过程材料。课题组要做好课题实验每一个活动过程的记录,积累、保存、整理好课题实验的过程材料。
4.测评实验效果。每个实验阶段(一学期或一学年)都应检测实验的效果。采用观察、调查、检查、口试、笔试、开卷测试、闭卷测试等测试手段,对既定实验内容进行科学的实验效果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价,写出阶段测评报告,报河南省语文学习科学规划办公室。
5.接受中期检查。实验学校要接受省语文学习科学规划办公室的中期检查,填报《课题中期检查书》,提供相关实验过程材料。
6.总结实验成果,申请成果鉴定。每学年末写出阶段研究报告。课题实验结束提交课题实验研究报告和支撑材料,提交河南省语文学习科学规划办公室,申请对实验成果的鉴定,向有关部门申报科研成果奖。
第六章实验学校权利
1.课题下达通知后,由本会授予“河南省导读导写实验学校”校牌。
2.可凭本会下达的课题批准书,申请纳入本地教育科学研究规划之中;
3.可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科研经费,享受地方教育科研项目经费;
4.可优先纳入本会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规划课题;
5.获得本会的实验指导;
6.参加本会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
7.参加本学会组织的有关学术会议,交流实验报告和研究论文,演示课题实验汇报课;
8.向省语文学习科学规划办公室申请评估、鉴定研究成果,获得本会规定的课题实验的各项奖励,共享本会其它实验学校的研究资料。
第七章 本章程的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河南省教育学会语文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科研规划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学会语文教育学专业委员会
科研规划办公室
200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