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处员工关怀慰问标准
为完善工会组织制度,更好体现对员工的关怀,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特制定员工关怀慰问制度。
一、职工关怀慰问
(一)丧事慰问
凡职工家有丧事,职能组长、工段长必须第一时间向主管处长报告,由主管处长通知工会。
1.在职职工去世,本处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2.职工配偶、子女去世,本处上门慰问,同时发放200元慰问金。 3.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去世,本处上门慰问,、同时发放200元慰问金。
(二)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200元慰问金; 2.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职工,由本处工会向公司工会申请发放200-30000元困难补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职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三、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本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某处员工慰问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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