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证明
郭新伏 同志,在我公司担任 总经理 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林州市太行纸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
申 请
我单位刘翠红同志于2015年6月24日晚21:27分左右在工作中,因卸轴中成品辊自动滑落,在场操作的刘翠红被轴卡住左腿受伤。现已治疗结束,我单位同意为刘翠红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请批准
林州市太行纸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安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现委托我单位贾庞志同志,男,身份证号:410521197409118053,前去贵单位办理刘翠红劳动能力工伤鉴定事宜。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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