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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3 07:12: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附件1:

天河区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天河区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原则

1、落实区“十二五”规划,推进智慧天河建设和发展;

2、鼓励自主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

3、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与创新环境、创新空间培育;

4、产学研用结合,产学研联盟或示范基地建设;

5、扶优扶强与扶小扶新相结合。

二、支持重点

1、智慧天河建设。支持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加快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支持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智慧城市建设的解决方案和评价标准。

2、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生物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

3、产学研用结合。优先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实现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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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生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医疗与健康、智能交通、城市安全与应急保障、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信息化管理创新等项目,优先解决群众健康、公共安全、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瓶颈问题,重点支持示范推广、成果应用或产业化项目,促进科技项目成果科普化,实现科技惠民。

三、项目征集计划类别及经费安排

(一)计划类别

计划类别分为研发类、转化类、服务类、软课题类四大类。具体内容包括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科技攻关、创新环境与体系建设、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医疗卫生专项。

1、成果转化项目

重点支持引导和推动先进、成熟、适用、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在天河区域进行产业化发展的项目,重在考察其能否产生现实生产力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产学研合作项目

项目申报除符合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以天河区辖区内企业为主体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鼓励与港澳、国外大学、国际研究机构高水平团队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的实施期不超过二年,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和研发进度明

2 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产业化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参与的团队与入驻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与港澳、国外大学、国际研究机构高水平团队联合申报的项目。

(5)合作单位必须在项目中有经费投入。

3、科技攻关项目

重点支持对天河区支柱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核心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支持符合天河区优先发展产业和领域、成果转化与产品市场应用前景良好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支持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项目。

4、创新环境与体系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引导、促进和支撑天河区经济、产业、企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对在推动集成创新、产业聚集、产业链和产品链的形成中,提供高水平、优质的设计、组织、协调、咨询、诊断、共性开发平台等的服务业项目。

本年度重点支持科技与文化结合,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智慧城市管理解决方案和评价标准,以及面向行业共性技术的标准研究、制定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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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专项重点支持从事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高端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生物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生产及科技服务的小型或微型科技企业,申报企业除符合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在天河区注册及纳税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2)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

(3)至少拥有一项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6、医疗卫生专项

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公开征集区域规划、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社区卫生、医疗技术等领域项目。具体要求附后。

(二)经费安排

研发类计划安排300万元、转化类计划安排500万元;服务类计划安排200万元、软课题类计划安排10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医疗卫生专项计划安排不少于50万元。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天河地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产权清晰,财

4 务制度健全,并符合天河区科技计划对申请者主体资格其他方面的要求;

2、符合天河区科技计划支持范围;

3、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相关业绩;

5、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2、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

3、项目组主要成员为项目主要承担者,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

(三)申报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科技政策,创新性较强,技术含量高、水平先进;

2、符合本《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属于天河区优先发展技术领域(见附件2);

3、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具有明确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本地应用和产业化;

4、现有基础条件较好,两年内可以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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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费资助

(一)资助方式

本次征集项目的资助经费由区科学技术经费支出,资助方式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贷款贴息额视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额度(提供相应凭证)而定。

(二)资助额度

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其中软课题类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专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六、审批程序

项目立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专家评议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立项程序。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经过初步审查、专家评估和政府审批三个步骤。

七、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1、填写《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并打印,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文档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7)。

2、附件 ■必须提供:

(1)可行性报告:所有科技项目均需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且按照《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及撰写注意事项》(见附件4)的要求撰写,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申报书》一致; (2)查新报告:查新报告须由有查新资质的单位提供,2011年

36 月以后的查新报告有效(见附件5);

(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需提供原件);

(4)资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及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审计单位公章),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另,2011年10月(含10月)后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6)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2011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7)项目申报或参加单位有经费投入的项目,需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

■可提供:

(8)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10)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7 (11)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1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1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八、申报须知

(一)申报受理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机构与地点

受理机构: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综合管理科

受理地点:天河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2号楼11楼1109-2室 联系电话:020-38622895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按本《指南》要求和自身优势认真选题,准备申报材料。

2、填报《申报书》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

3、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项目申报书、附件

8 目录、附件的顺序进行装订,附件排序应与附件目录一致。

4、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

5、项目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6、本指南仅作为申报2012年度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引,其解释权在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医疗卫生专项

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公开征集区域规划、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社区卫生、医疗技术等领域项目。

(1) 征集项目计划类别 ①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符合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发展计划、有一定优势的专科在基础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本年度优先扶持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策、社区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基层医院科学管理等学科项目的研究。

②引导项目

重在引导(副高及以下职称)中青年医疗卫生工作者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以及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2)申报条件

①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a.区卫生局及其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含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

9 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内民营医院;

b.有一定的专科研究能力,有明确的计划和措施; 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a.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b.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熟悉本学科的技术动态。

c.优先支持35岁以下人员主持的项目,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

(3) 申报要求 ①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a.填写《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并打印,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b.附件目录

c.申报重点项目须提供《可行性报告》。该报告须按照《天河区医疗卫生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6)的要求撰写,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申报书》一致;

d.《科技查新报告》

e.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等。

f.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其中一份原件)。

10 g.其它相关材料。 ②申报形式与时间

上述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张尺寸,并按项目申报书、附件目录、附件的顺序(附件排序应与附件目录一致)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含原件一份,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要求全部为原件)。

各项目申报单位需在项目受理截止日前集中本单位所报项目的全套材料,连同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8)交区卫生局医政科(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东路13号1115室,电话:020-85108334),由区卫生局统一报至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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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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